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期末考试复习 教案

发布 2023-01-10 08:47:28 阅读 2923

【课题】 期末考试复习教案。

教学目标】期末考试复习备考。

1.详细复习知识点。

2.针对考试题型练习。

课时计划】共4个课时。

教学过程】第1课时。

一、知识点回顾。

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p4)

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人民和公民的区别,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人?(p6)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的光荣义务。

6、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各级人民法院有审判权)

7、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 --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p7

8、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见书p9

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9、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p10-11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10、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1.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p14)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具体包括: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保守国家秘密;③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⑤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⑥依法纳税;等等。

.什么叫道德义务?

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6页)

1)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2)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3)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我们要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道德提倡的,例如义务献血、提倡节约、反对浪费、植树造林、见义勇为等)

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道德要求的例如,依法纳税、爱护公共财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等)

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道德谴责的例如,禁止酒后驾车、禁止贩毒、吸毒、禁止虐待妇女、老人、儿童等)

二、课堂练习。

1.2024年3月,来自全国各地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汇集北京,共商国是。代表们审议通过了***总理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新的国家领导人,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积极献言献策。

请问: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

.辨析: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所以,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任何人也干涉不了。

.王某和李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楼上王某的卫生间从去年起就漏水,楼下李某经常上去找王某:“我卫生间要打伞了!

你们赶紧找人修一修吧!”可王某却说:“我们家又不打伞!

你们找房管局吧!”过了许久,楼下的李某自己去买了厕所用具,要求楼上王某换上,可王某不同意,他认为自己的家,修不修是自己的权利,别人管不着。

(1)王某的说法是否正确?运有所学知识加以分析。

2)请你给楼下李某出个主意,解决他遇到的麻烦。

3)上述材料对你有何启示?

4.“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一个被追问了千年的问题。一个儿子在2024年用身体做出自己的回答,他把生命的一部分──肾,回馈给病危的母亲,母亲的生命也许依然脆弱,但是孝子的真诚已经坚如磐石。“2024年中国年度人物”──田世国,让天下所有的母亲收获慰藉。

1)请你评析上述材料中主人公的行为。

2)请你用最简洁的语言为这则材料配上话外音,以表达你的态度。

5.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副市长马向东等人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伙同他人侵吞**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人民法院依法对他们作出公正的判决。

请问:上述案例告诉我们在行使自由权利时,应该怎样正确履行义务?

6.某村有一段路年久失修,给村民生活和生产带来不便。经村委会讨论,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如下:

凡该村18至55岁青壮年集体义务出工,整修这段路。王凯的爸爸宁可和60多岁的老头儿们玩牌,也不出工,令王凯又羞又气。这天晚上他批评爸爸,可爸爸一瞪眼说:

“小孩子你懂啥,你还管我了啊!他们修好了我不一样走吗?还少我一个呀!

”王凯更生气,还着急,又怕爸爸,可他觉得自己的爸爸就是不光彩,情急之中对爸爸说了一句话:“义务如同河流的源头,权利如同河流中的水。到时候别怪村里对你不客气!

”爸爸不明白,直瞪着王凯说了句:“啥?”

1)你对王凯的做法和说法怎么看?

2)你对王凯的爸爸的做法和说法怎么看?

3)如果你是王凯,会怎么说?怎么做?

三、课后反思:

复习与练习相结合,提高课堂学习效率很明显。学生总是有一些惰性,所以教师不能偷懒,你勤快,学生也勤快。

第2课时。一、知识点回顾。

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

第三课生命健康与我同在。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2、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3.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4.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5.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

6.公民行使生命健康权有哪些方式?(p28)

答: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7.如何评价轻生行为?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的生命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8.如何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30-31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关爱生命,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什么是人格尊严权?p35

是指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在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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