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期末考试

发布 2022-10-14 20:41:28 阅读 2069

家庭婚姻法》考试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结婚: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是确立婚姻关系的社会行为。

2、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违法婚姻的一种,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结合。自2023年2月1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财产继承: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和法律关系。

4、遗嘱: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及财产相关的其他事务进行预先的处分,并于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5、监护: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实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二、填空(每小题1分,共15分):

1、婚姻家庭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但社会属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2、家庭中的暴力行为是对妇女、儿童、老人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的粗暴侵犯。

3、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产生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4、结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受理、登记三个环节。

5、事实婚姻是违法婚姻的一种,由于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和广泛性,一直是婚姻法学和婚姻立法中的一个难题。

6、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有关人格、身份、地位以及生育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我国夫妻财产制采用双轨制,即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8、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9、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岐视。

10、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必须订立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书面收养协议。

11、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二个,即配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和离婚。

12、继承法是一种与身份法相联系的财产法,即有身份属性,又有财产属性。

13、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立遗嘱人有行为能力,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和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14、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15、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的子女,其民族成份在18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满18周岁由本人确定,年满20 周岁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三、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1-10为单选,11-15为多选):

1、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b)。

a、男23周岁,女22周岁 b、男22周岁,女20周岁。

c、男22周岁,女21周岁 d、男20周岁,女18周岁。

2、甲订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在遗嘱执行时,应以(a)为准。

a、公证遗嘱 b、自书遗嘱 c、代书遗嘱 d、录音遗嘱。

3、以下各项中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是(d)项。

a、工资、奖金 b、承包、经营所得。

c、知识产权收益 d、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以下各项中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是(b)项。

a、兄弟、姐妹 b、儿媳妇 c、祖父母 d、外祖父母。

5、在何种情况下,当事人可向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c)

a、受欺骗 b、买婚姻 c、受胁迫 d、被引诱。

6、在以下各项中,不属于继承法基本原则的一项是(a)项。

a、互相忠实 b、男女平等 c、权利义务相一致 d、养老育幼。

7、按照婚姻法规定,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是(b)。

a、一方患病 b、感情确已破裂 c、婚姻关系确已破裂 d、男女双方有外遇。

8、结婚条件的禁止性规定,婚姻法规定中,具体为(c)。

a、婚亲禁止结婚b、五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c、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d、待婚期禁止结婚。

9、结婚在我国是要式法律行为,其形式采用(a)。

a、登记制 b、仪式制 c、登记制与仪式制结合 d、公示制。

10、李解放父亲临终前,将经营所得二十万元以自书遗嘱的形式转归李解放所有,遗嘱由李父签字。李解放有妹妹五人,均已成家,除李解放丧失劳动能力外,均有收入。问:

这份遗嘱效力如何?(a)

a、有效 b、无见证人无效 c、未经公证无效 d、违反男女平等原则无效。

11、遗赠抚养协议具有哪些特征?(abc)

a、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b、遗赠抚养协议是诺成性法律行为。

c、遗赠抚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d、遗赠抚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

12、在以下哪几种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bcd)。

a、过失危害被继承人的b、为争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c、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d、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13、在下列休种情况下,婚姻无效?(abc)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未到法定婚龄的d、一方不满意的。

14、王某死后留有楼房一幢(3层6套),未留遗嘱。为继承楼房,王某的母亲甲、妻子乙、儿子丙、弟弟丁发生纠纷。按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其中有继承权的是(abc)。

a、甲 b、乙 c、丙 d、丁。

15、下列情形中,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有几项?(abd)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b、实施家庭暴力。

c、有盗窃行为的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四、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 陈某已有一妻一子,还与未婚女青年叶某结婚,叶某表示并不在意陈某已有妻子,陈与叶均构成重婚罪。

正确。重婚是一种违法行为,重婚是指有婚姻关系者又与其他重为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刑法》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王某起诉离婚,法院于2023年6月判决不准离婚,王某不服气,于次年二月再次起诉离婚,没有新的理由。法院不应当受理。

错误。第一次判决离婚后6个月,若再以同样的理由起诉离婚,法院必须受理。

3、王平只有妻子与儿子(五周岁)两个亲人,妻子有工资收入,王平可立遗嘱将所有遗产留给儿子,而不给妻子一分钱。

错误。首先要将家庭财产和王平个人财产划分清楚。王平可以立遗嘱将其的个人财产遗留给儿子。

但不能将家庭财产(属于王平妻子的那一部分)当作王平个人财产立遗嘱给其儿子,若那样做了,遗嘱无效,其遗嘱内容侵犯了王平妻子的财产权。

4、人身关系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成为财产关系发生的前提和依据。

正确,比如,婚姻、继承、雇佣、劳动、监护等人身关系都可能成为财产关系发生的前提和依据。

5、甲19岁、乙18岁,双方自愿结合并举行了婚礼,一年后,因感情不和,甲要求离婚,乙不同意,法院按离婚程序处理。

错误。我国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对于结婚并不要求举行仪式。第一、2023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2023年4月1日以后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仍按事实婚姻处理,即按婚姻诉讼对待。

第二、2023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法院应当告诉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才可按离婚诉讼对待。本案件中甲乙双方均未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故法院不应按离婚程序处理。

6、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其撤消婚姻请求权的期限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起。

错误。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消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消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消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7、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错误。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8、结婚登记机关,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农村是乡镇人民**。

错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是县级人民**或乡(镇)人民**”。城市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应是县(区)的民政部门。

9、“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正确。10、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错误。有足够证据证明的话应该是可以受理的。但不一定最后会判决离婚。

11、当事人丁某见丈夫李某病重,即叫来二位弟弟,让李订立了代书遗嘱,该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错误。第。一、代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口述遗嘱内容,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第。

二、代书人所记录的遗嘱,必须经过遗嘱人认可。第。

三、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经遗嘱人认可后,必须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才能发生效力。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与遗嘱实际上有间接的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对遗嘱作出客观公正的证明,而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1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错误。无配偶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儿时,可以不受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

13、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错误。在收养关系有效存续期间,养子女只能是养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而不能同时作为生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养子女法定继承人资格是单一性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法的《意见》第19条指出,“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洋服木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14、妇女在怀孕期间,男女双方不得提出离婚。

错误。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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