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期末名词解释

发布 2022-10-14 20:42:28 阅读 4890

1、事实婚姻:是指具备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2、拟制血亲:

a、是指通过收养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抚养教育,并承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类似于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此概念为书上的)

b、指相互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同学们认为滴)

3、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继承本质的意思说:该说认为继承的根据在于被继承人的意思,依被继承人的意思继承财产由被继承人转移于继承人。

5、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而由见证人予以见证的遗嘱,也称为口授遗嘱。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男女平等原则和照顾子女和女方合法权益原则以及坚持有利于生产、生活需要的原则、坚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7、夫妻财产一般共同制:即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婚后取得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9、转继承:应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放弃继承,但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种继承制度。

10、必留份请求权:(法条中的)

a、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b、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时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婚姻法期末名词解释

1 事实婚姻 是指具备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2 拟制血亲 a 是指通过收养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抚养教育,并承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类似于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此概念为书上的 b 指相互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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