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六婚姻法

发布 2022-10-14 20:18:28 阅读 6590

婚姻法。

主要内容。一、基本原则。

二、结婚。三、离婚。

一、基本原则。

一)婚姻自由(二)一夫一妻(三)男女平等。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五)实行计划生育。

封建社会三从四德。

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德、容、言、工。

新社会三从四德。

三从: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错了要盲从。

四得: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打骂要忍得。三从:为家父从,既嫁夫从,夫死子从。

二、结婚。一、条件。

一)肯定条件(结婚条件或有效婚姻)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二)否定条件1、无效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2、可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案例:女青年赵某于2023年2月被人贩子卖给了李某,同年3月被迫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婚。

后,李某并未限制赵某人身自由,2023年5月赵某向法院提出撤销其与李某婚姻关系的请求,请问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二、程序。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三、关系(建立)

一)配偶权(关系)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2、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

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二)财产权(关系)1、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中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一方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亲属权(关系)1、抚养权与赡养权2、监护权。

三、离婚。一、条件。

一)肯定条件。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否定条件。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程序1、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2、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三、关系(瓦解)

一)配偶(权)关系消灭。

二)亲属(权)关系(子女关系)

三)财产(权)消灭1、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婚前按揭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归谁所有?1、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

2、尚未归还的债务为登记一方得个人债务;

3、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还贷部分对应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5、婚前按揭,婚后增加了另一方名字,产权归属为双方共同所有;

案例: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婚前甲买有一房总金额100万,甲支付首付30万元,其余贷款,该房产登记与甲方名下,婚后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10万元。后感情不合,乙起诉离婚,请求分割夫妻共有的该套房产(起诉时该房屋的公允价值为150万元)。

请问该房产应如何处理?

“啃老房产”归个人?

婚后一方父母购买房屋的归属?

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改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的、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孳息和自然增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的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房屋赠与能否撤销?

夫妻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后,能够撤销赠与吗?

1、老公赠与老婆房产,但没有过户,离婚时,老公撤销赠与,房子属于老婆吗?2、老公赠与老婆房产,虽没有过户,但办理了公证,房子属于老婆吗?3、老公赠与老婆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老婆要求离婚时,老公能否要回房产?

法律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

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186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案例:癞**与天鹅是男女朋友关系,为了能与天鹅结婚,癞**说:°只要你嫁给我,就把我名下一套别墅变更为你的名字。

±翌日,二人结婚,但癞**没有兑现诺言,天鹅便起诉要求癞**兑现赠送别墅承诺。法院依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以癞**的赠与没有经过公证,并且不具备公益性质为由,驳回了天鹅的诉讼请求,天鹅一气之下只身飞走。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

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丈夫卖掉房产,妻子有权要回吗?

夫妻一方**共同所有的房屋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要求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第三方善意购买该房屋;2、第三方支付了对价;

3、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

生不生孩子老婆说了算。

2023年2月,罗华与张萍经人介绍恋爱,同年8月登记结婚。

婚后不久,张萍便有了身孕。罗华喜出望外,要求张萍把小孩生下来。但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合常发生纠纷。

2023年11月的一天,两人又因琐事发生争吵,张萍一气之下回到娘家,并在一黑诊所那里悄悄将胎儿打掉。

后来罗华向法院起诉请求与张萍离婚,罗华称张萍私自将腹中胎儿打掉,侵犯其生育权,要求张萍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万元。

拒做亲子鉴定将败诉。

2023年8月,程丽与王军恋爱同居。两人在同年11月闪电结婚,又在两个月后感情破裂。

协议离婚。离婚时,程丽已有孕在身。离婚半年后她生下女儿小童。

王军只在去年12月支付了700元,之后就再未支付孩子的其他任何费用。于是,小童作为原告,程丽代孩子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小童和王军的亲子关系,判令王军承担抚养义务。

王军却表示,程丽和自己并非恋爱和同居关系,只是朋友。所以和她去登记结婚,也是为了帮程丽取得小孩的准生证。

法院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王军拒绝进行亲子鉴定。°对王军提出的小童不是他的亲生女的主张,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后判决,小童和王军的亲子关系成立,王军应对孩子尽抚养、教育等义务。

判决王军补交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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