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重点

发布 2022-10-14 18:56:28 阅读 8219

名词解释1、家庭: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收养关系而发生,其性质和范围也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

2、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3、所谓“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4、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5、非常法定财产制。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因发生特定事由,适用通常法定财产制或约定财产制难以维持正常的夫妻财产关系时,依据法律之规定或经夫妻一方(或夫妻之债权人)的申请由法院宣告,须终止原来的财产制而适用分别财产制。

6、破裂离婚主义,是指以婚姻关系已经破裂无法期待其继续婚姻生活的程度作为一般离婚原因,在婚姻破裂时,依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请求即应准予离婚。

7、‘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8、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已出生的非婚生子女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而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的制度。

9、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家庭形态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表现,是由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各种社会规范构成的,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10、亲属关系的重复:又称亲属关系的并存,指有亲属关系的两人之间,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亲属关系。

简答题。1.探望权的概念及特征。

探望权,又称探视权、会面交往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对未与之共同生活的子女进行探望、看望、交往的权利。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探望权是与直接抚养权相对应的一项法定权利。(2)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

3)探望权的义务主体——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但负有不妨碍对方行使探望权之消极不作为义务,而且还负有协助的义务。为保障非直接抚养子女一。

方的探望权实现,必须要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协商合理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或按照人民法院的裁判协助探望。

4)探望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2、妨害婚姻家庭的不法行为的种类1.侵犯当事人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2.侵犯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行为。

3.侵害家庭成员间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4.破坏合法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5.破坏婚姻家庭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离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如何确定?婚姻法对此明确规定。《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规定:

婚姻法重点

婚姻法。三 亲属概念 泛指一切由血缘和婚姻联接起来的人际关系,而在法律。意义上则仅指发生一定亲属权利义务的人际关系。四 现代亲属的分类 配偶 血亲 姻亲。五 亲属关系的发生 1 出生 2 结婚 3 亲属拟制行为的成立亲属关系的终止 1 亲属关系中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依法宣告死亡 2 解除身份关...

婚姻法重点

婚姻家庭法。1 婚姻,指一男一女形成或者解除配偶关系的行为。2 家庭,指以婚姻 血缘和收养为纽带,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连结起来的亲属团体。3 亲属,指一切由血缘和婚姻联结起来的人际关系,而在法律意义上则仅指发生一定亲属权利义务的人际关系。4 亲属 古代分类,宗亲 外亲 妻亲。现代分类,配偶 血亲 姻亲。...

婚姻法考试重点

考试重点 1 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 所谓婚姻,是指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2 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 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生活为目的的,以夫妻的权力 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力 互享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3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1 群婚制 2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