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提高矿部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作业规程的审批程序,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2 适用范围:龙华各巷掘进作业规程。
3 规定。第一条矿总工程师对所审批的作业规程负全面责任。
第二条生产技术科人员,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第三条安监科参审人员对规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安全方面的条款负责。
第四条通风科参审人员对通风路线、风量、防尘及防爆措施、瓦斯及放炮等管理内容负责。
第五条机电科参审人员对机电设备的布置、维护、操作和机电管理内容负责。
第六条规程编制人员对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必须认真整理,将审批意见纳入规程条文内容。
第七条生产技术科参审人员对生产工艺、技术要求、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和规程标准负责。
第八条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由各煤矿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编写。
第九条地质部门应于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一个月负责提出“地质报告书”交生产技术部门。报告书中应包括(1)1:1000的平面图、剖面图。
(2)井上下对照图。(3)顶底板及煤层柱状描述及煤层要素。(4)地质构造、水文、瓦斯、开采范围和储量及邻近区上下层之间的关系等。
第十条编制规程前,矿总工程师应提出新工作面的主要技术要素、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等要求,科、队长和技术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第十一条作业规程的初稿提出后,由队组织初审后交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报请矿总工程师,会同生产矿长召集有关单位(生产、地质、安全、机电、通风等)部门参加会审,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后签字将会审意见加入规程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不得以“传阅”的方式审批作业规程。
第十二条新掘进方法的试验,由生产技术科起草,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报请公司生产技术部,提交公司总工程师和安全监察部等审查批准后,方可试验。
第十三条作业规程的修改和补充,要由队长先得出意见,经有关部门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行。
作业规程会审制度
关于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公司现为基建矿井,为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审批程序和技术管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的可靠性和完善性,在基建期间严格执行本规定。1 所有施工头面在开工之前1个月,由生产部组织各生产系统业务部室和项目部 监理方召开专题会议,形成统一意见,确定施工方案...
作业规程会审
掘进作业规程会审制度。为提高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质量,更好的指导服务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 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首先由技术部 通防科 机电运输部 地测科 安监处相关人员进行初审,技术员根据初审修改 补充作业规程。2 初审完毕后,技术员向掘进副总提交 作业规程会审申请 会审由掘进副总负责组...
作业规程会审情况》
时间 2014.1.15 地点 总工办公室。主持 李振乾。参加人员 谢涛石元海孙德琦魏永武录勋夏斌邵楠张勇南渭平尚志斌李宪法党志强。王毅马冬曹春风。主要内容 一 掘进头面作业规程会审。1 会审 14505轨道巷掘进作业规程 2 会审 14516轨道巷掘进作业规程 及会审 14516运输巷掘进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