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动火管理范围。
1.1 在动火区内(详细见公司内标志线)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
2 动火项目。
2.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
2.2 喷灯、火炉、电炉等;
2.3 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等;
2.4 在柴油罐区使用电动砂轮、风镐等。
3 动火作业区的划分。
3.1 固定动火区:经公司确定后无须办理动火手续的区域为固定动火区。
3.2 临时动火区: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施工场所,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区域为临时动火区,临时动火区由施工单位报公司安全监督科批准办理动火证,非经批准的施工项目不得在该区域内进行作业。
4 动火的安全管理规定。
4.1 动火作业证由设备(场所)所属单位负责办理。施工单位到车间动火,要通知设备所属单位,否则,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设备所属单位亦负有一定责任。
4.2 在可燃、有毒等介质的设备内动火时,进入前必须进行试火。
4.3 各级动火项目,必须确定动火安全负责人,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安全员或单位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是熟悉动火部位的民警职工。
4.4 施工单位在其非辖区内动火时,必须与设备所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加强联系,弄清动火场所、设备的介质(材质)是否可燃、可爆、有毒,并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4.5 动火现场如遇可燃介质的设备、管道破裂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后,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4.6 未接到公司签发的动火证时,严禁动火;任何人(包括各级领导)不得在未办理动火手续的情况下,强令电焊工动火;电焊工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的动火。
动火作业责任划分。
4.6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动火安全注意事项。
24.7 动火审批部门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审批程序是否完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4.8 在正常生产装置上,凡能拆下来到安全地带去动火,必须拆下转移到安全地带动火;节假日凡不影响正常运行的动火,一律禁止。
4.9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灾**事故。
4.10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
4.11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4.12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4.13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焊接 切割作业安全要求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经安委会研究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焊接 切割作业安全要求 一 焊割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二 作业前必须达到安委会批准,方可动火。进行焊割作业时,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指派专人监护。三 四 五 作业人员...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1.1本规定适用江苏海企库区及码头运行中的动火管理 1.2公司库区围墙以内以及码头区域均属禁火区 1.3在禁火区内使用电 气焊 割 电钻 砂轮 接临时电源 动土 电器设备耐压试验等动用明火或易产生火花的工作,均应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1.4本规定不适用于单位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作业指导文件。编号 xxx,版本 a 目录。1目的1 2适用范围1 3参考文件1 4定义及术语1 5职责16管理内容及行动要求1 6.1动火作业分级1 6.2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 6.3 动火安全作业证 的管理2 7记录28附录2 1目的。为规范公司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