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更好地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的可靠性和适用性,落实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本矿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该制度。
一、副总以上矿领导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负责监督、督促分管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制的制定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向矿长负责,矿长向法人负责,法人向全体员工负责。
2、认真抓好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伤事故的,每次罚款200-5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3、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每次罚款200元,重伤以上人生事故每次罚款200-5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参与分管范围的事故追查分析,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4、对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必须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如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罚款4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5、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属于自身分管范围的,要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联系反映,督促落实,如不反映又不落实而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罚款3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6、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当班处理不好的,必须交下一班带班领导现场交接清楚方可离开,否则一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7、各分管领导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8、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各分管领导必须认真对待,要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第2条处罚。
9、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行为和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10、各分管领导不得为业务部门追究处理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打招乎,违者报矿研究处理。
11、副总以上领导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办公会,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并在会上对自己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作详细的安排和布署。
12、凡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每次罚款50元。
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负责监督、督促各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贯彻与落实,兑现和检查工作,严于职守,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向矿分管领导负责。
2、认真抓好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事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经理层研究处理。
3、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复查。同时要向矿调度和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安全副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4、对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处理,并及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安全副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5、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因自己或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失误的,每次罚款5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经理层研究处理。
6、在井下现场发现"三违"现象及"三违"人员时,要立即给予制止,并提出处罚意见交安检队执行处罚,否则,每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副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7、业务部门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对其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罚款500元。
8、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对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出,每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经理层研究处理。
9、业务部门追查事故不得徇私舞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
10、业务部门必须组织人员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不派人参加或指派人员不到位的,每次罚部门主管50元,安排的人员不听安排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
11、每项工程的开工,生产管理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规程措施要求对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发给开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可以开工。如生产管理部不组织,每次罚款200元,有关单位不派人参加,每次罚款200元。不符合开工条件谁允许开工罚谁2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经理层研究处理。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 责任追究 1 对因教师教育不力 管理不力,造成幼儿轻微伤害事故,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镇通报批评 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2 对因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和职务评聘实行一票否决,扣发学期...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使安全制度得到切实贯彻,落实,使学校及学生的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制定下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由于值日教师的疏忽,中午休息时间及课外活动井上打水发生意外事故,由值日教师承担一切责任,值周领导未及时处理的,追究其领导责任。2.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若私自离开教室 体育课私自离开操场 按旷职一节处理,如...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 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4 对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不听的,违章指挥下属。5 其他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五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对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事故单位安全领导 分管领导 安全部门负责人及管理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