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诺千金。
去陕西出差,先到一个很偏远的小镇,接着坐汽车去村里。路凹凸不平特难走。沿着盘山公路转悠,没多久我就开始晕车,吐得一塌糊涂。
后来翻过了两座高山,过了一条湍急的河,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好不容易捱到了村里。
于是我开始忙着拍照,一群小孩子好奇地围着我,该换胶卷了,我随手把空胶卷盒给旁边的一个小孩子,她高兴极了,其他的孩子羡慕地围着看。看着小孩儿喜欢,我又拆了个胶卷盒给另一个小孩儿,他兴奋得脸都红了。我又翻翻书包再找出两支圆珠笔分给孩子们,惹得更多的孩子渴望地看着我的书包,我真后悔没多带几支笔。
我拉着一个穿红碎花小褂的女孩儿问:“叫什么呀?”“小翠。
”“有***没有?”“没有。”旁边男孩儿说:
“学校只有校长才有本字典。”“姐姐回北京给你们寄***来,上面有猫和老鼠打架,小鸭子变成天鹅的故事。”听得他们眼睛都直了。
我拿出笔记本:“记个地址吧。”“陕西×县李庄小学……”谁收呢?”“俺姐识字,她收。”过来一个大一点的女孩儿,“姐姐,写李大翠收。”“好吧。”
从陕西又转道去四川、青海。回北京忙着写报告,译成英文,开汇报会,一晃就是两个月。一天,偶尔翻到笔记本上的“李大翠”,猛然想起小村子的孩子们。
我犹豫了一下:“孩子们早忘了吧?就是寄过去,也许路上丢了,也许被人拿走了,根本到不了孩子们手里。
”第二天,我还是拜托有孩子的同事带些旧书来。大家特热情,没几天,我桌上就堆了好几十本,五花八门什么都有:《黑猫警长》、《邋遢大王》、《鼹鼠的故事》、《十万个为什么》、《如何预防近视眼》,居然还有一本《我长大了,我不尿床》,呵呵,是有婴儿的妈妈给的。
从家里找了本《新华字典》,又跑书店买了本《课外游戏300例》,一同寄走了。
快忘了的时候,接到李庄的信:“北京姐姐你好,从你走以后,村里的娃娃天天都说这事儿。我们经常去镇上的邮局看看,嘱咐那儿的叔叔、婶婶,‘有北京来的信一定要收好啊,那是我们的。
’等了两个月没有,村里的大人笑我们,‘北京的姐姐随口说的,城里人,嘿嘿,说话不作数的。’我们不信,姐姐清清楚楚地在本子上记下了我们的地址啊。后来发大水了,妈妈不让我们去镇上。
我拉着小翠偷偷去,其实不远,半天就到了。万一书寄来呢?万一我们不在被别人拿走了呢?
那天我们终于收到了。姐姐,你知道我们有多高兴吗?用化肥袋子包了好几层,几十里山路却是跑着回来的!
晚上全村的娃娃都到我家来了,小翠是搂着书睡的,任谁也拿不走。第二天拿到学校,老师说建一个‘图书角’,让我当管理员。看的人必须洗干净手,不能弄坏了。
书真好看,故事我们都背下来了,还给俺娘讲哩。”
后来我又陆续寄了一些书和文具。秋天来了,收到一个沉甸甸的大包,李庄的。里面是大枣,红亮红亮地透着喜庆,夹着字条:
“姐姐,队长说今年最好的枣不许卖,寄给北京。”我把枣分给捐书的同事,大家说从来没吃过这么甜的枣。
从那以后,我明白了什么叫“一诺千金”。(选自《读者》2023年17期)
1、通读全文,用自己的话回答下列问题。(每小题2分,计4分。)
1)用简明的语言概括本文的故事情节:
2)解释“一诺千金”的意思,应该是: 。
2、本文第段能否删去?为什么?
答: 。3、本文许多地方都十分催人泪下,你读到第段后最为感动,你是因为而感动的。
4、下面一段文字是从文中抽取出来的,它应归位于**最为合适?为什么?
我望着窗外,眼睛湿了,想着那两座高山,漫过桥的大水,还有泥泞的山路上一高一矮两个孩子抬着化肥袋子里的书籍的单薄的身影。我为曾经的犹豫感到羞耻——幸亏寄出去了,要不,永远对不起孩子们。要是伤了他们的心,我拿什么来弥补呀?
答:应归位于第段与第段之间,因为 。
5、如果“我”回家后确实将自己对山村娃娃们的承诺忘记了,如果你是“大翠”或“小翠”,你会有哪些想法呢?请写在下面。
答: 6、读罢本文,你最想对山村的孩子们说一句什么话?写在下面。(3分)
答: 。二)一个老人的问题。
酒店快关门的时候,一个衣衫褴褛的老汉迈进门来。伙计惊奇地望着这个陌生的顾客。看上去,他是位饱经风霜的老人,满面皱纹,步履蹒跚,走起路来甚至跌跌撞撞,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镜,右手拄着一根看上去已伴随他二十多年的拐棍。
老人一屁股坐在门口的凳子上,打了个手势,请伙计过来,声音颤抖地问:“有人问起我吗?”
伙计闹懵了,忙说:“没有啊!”
老人抬起右手,用手指揩了一下脸上的汗水,[,地说:“那么,请给我拿一杯酒来,先生!”
老人喝着酒,叹着气,两只眼睛忧愁地望着门,慢慢饮完酒。随后,用拐棍支着地,哈着腰,低着头,好像寻找什么似的步出酒店。伙计目送着他,觉得他既可怜又古怪。
十多天过去了,顾客不断光临酒店,伙计几乎忘记了那位可怜的老人。但一天夜里,当酒店最后一个顾客走出门时,老人的面孔又出现在门口。他一声不吭地挪进屋内,又坐在门口的凳子上,悲伤地问:
“有人问起我吗?”
伙计不安地答道:“没有!”
老人抬起右手,用手指揩了揩脸上的汗水,[,地说:“那么,请给我倒两杯酒来,先生!”
老人一口一口地抿着酒,两只眼睛呆呆地凝视着门口。酒杯空了,老人用拐棍支着地,慢慢站起身,缓缓地挪动着步子,磨蹭着出了酒店大门。
几个月过去了,老人一直未再“光临”酒店。一天夜里——
有人问起我吗?”
几年过去了,伙计的答复仍是那几个字:“没有!”
老人[, 地说:“那么,请给我拿一瓶酒来,先生!”
伙计同情地问老人:“一瓶酒?”
老人点点头,抬眼看了看他,好像明白了他正在故意找话说。
酒拿来了,老人喝着,喝着,喝光了一瓶酒。伙计的眼睛始终注视着他的脸。
老人用拐棍吃力地撑起身,向酒店大门方向挪动着步子,但一个趔趄,拐棍滑出手,他一下子跌在地上。
他的两腿神经质地勾住一张桌子,颤颤巍巍地伸出右手,抓住桌子腿,挣扎着想站起来,但桌子倒了……
伙计赶忙奔过来,两眼涌着泪水,哭着说:“最近好像有人问起过您,爸爸!”
选自《读者》2023年第13期作者:穆·阿里)
1、通读全文,比较老人三次到酒店来的经过,你认为他是一位的老人。
2、揣摩老人请求伙计拿酒来时的神态,请将a“受了伤似的喃喃”、b“凄惨”、c“伤感”这三个词语填入文中方框处,依次应为。
3、揣摩文章末尾画横线的句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全文内容和你的理解,你认为“伙计”是“老人”的儿子吗?为什么?(3分)答:
2)“伙计”为什么要哭着说这么一句话?
答: 4、本文很注重通过细节来反映人物的内心世界。请你列举1例,并作简要分析。
答:(1)细节:
2)分析:
5、请你分别对文中的老人和伙计说一句你最想说的心里话。(4分)
1)对老人:
2)对伙计:
6、假如你是“老人”的儿子或女儿,你打算怎样来对待“老人”?(3分)
答: _三。
做医生的邻居跟我讲了个事儿:他的一个病人,挺年轻的姑娘,患了干燥综合症。这是一种很罕见的病,就是身体分泌的那些汗液、胃液和唾液都越来越少,导致人消化困难,必须借助专门的导管将类似胃酸的物质输入体内,才能稍稍缓解;更残忍的,这种病人不能见阳光。
阳光就像一台榨汁机,会很快耗完病人的体液,就像在榨取一个鲜嫩的苹果,导致病人呼吸衰竭。现在的医术还无法彻底**这种病症,在谨慎地反复会诊之后,他们诊断,这个姑娘最多还能再活10个月。
姑娘的病房,窗帘是日夜拉上的,只有镍灯发出淡淡的冷光。只有月光很暗淡的夜晚,病人才可以在**的陪同下到院子里散步。
医生说,他从没见过那么苍白的脸,却也从没见过那样明亮的眼神。每次他进去的时候,都看见那个姑娘在专心致志地涂指甲油,鲜艳通红的那种,和她的苍白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两个多月后,我在网上看到一份资料,说国外有个患干燥症的病人,生活在避免阳光直射的环境里,活了3年之久,希望这则消息可以使这个姑娘宽慰一些,我打印下来,去找那个医生。
医生听清来意,摇摇头,说没有用了,她已经去了。看着我惊讶的样子,医生叹口气:“她突然坚持去天山旅行,我们通知了她的父母,但谁也劝不住。
后来听说她根本没爬上去,只是在天山脚下的草原骑马,病情当场发作,救治无效,就没了。挺可惜的,才22岁,听说恋爱都没谈过……”
身患绝症的年轻女孩,让自己的生命提前在明媚的阳光下凋谢,该有着怎样的勇气和决心?
医生又说,她和你一样,喜欢读书写东西,在整理病人遗物的时候,整理出来一大堆各种颜色的指甲油,每种颜色外面都贴了张小纸条,是她自己给那些指甲油起的名字。其中,淡蓝色的,叫做“豆蔻”;银色的,叫做“妖精”;而大红的那支,她起了一个很古典的名字,叫做“与子偕老”。听得我心酸。
阳光和生命相比,当然生命重要。但在某些关键时刻,阳光显得那样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甚至用生命去换取也心甘情愿。
她鲜红的指甲油,也许一直是她心底下鲜红的太阳。可是,她不能舍弃的,不仅仅是一种可以检测生命硬度和质量的阳光,还有尘世每日升起的太阳。
我们健康人每天都能看到、触摸到阳光,就像看到、触摸到很多其他美好的事物一样。只是在通常情况下,我们选择了疏忽,而非珍视。(选自《读者》2023年14期,有改动)
1、下面三项中,你认为哪一项最适合做文章的标题?为什么?
a、《生命啊,生命》
b、《阳光啊,阳光》
c、《阳光与生命》
答:选项。因为
2、作者善于运用一些修饰语来传情达意。例如:(1)用来修饰姑娘的脸,说明2)用来修饰阳光,借此来比喻等等。
3、文中多次提到姑娘用的指甲油,由指甲油我们可以联想到姑娘的精神面貌。
4、第段画线句中,你认为“生命的硬度”是指生命的质量”是指。
5、第段中说姑娘“突然坚持去天山旅行”,你是否赞成她的这一行动?为什么?
答: 6、对于阳光、空气、水等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司空见惯的事物,我们健康的人常常会熟视无睹地“疏忽”它们的存在。读了本文后,你认为我们应该怎样“珍视”它们?
为什么?(3分)答:
四)飘向天堂的琴声。
去年暑假,我应邀去一所老年大学代授琴课,一个星期后,一位瘦削、白皙,长着两道剑眉的七十岁左右的长者要插班学二胡。他斜挎着琴盒站在教室门口,看上去有几分疲惫,眼睛还有些微红,但他执意说想学琴,能跟上。并且一定要我把他安排在临窗的那个空位上。
那个空位曾是一位六十多岁女学员的座位,一个月前她因为晚期肝癌去世了。老人的头发雪白,还鬈鬈的,像电影演员秦怡。她学了两年二胡,拉得已经很专业了。
据说她喜欢二胡已经到了一天不拉心里不安,一晚不拉无法安枕的地步,老伴戏称她是“琴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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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语文阅读能力训练 阅读训练七 难忘那张圆脸。七个春夏秋冬,送走过几百个中学生,有些学生的名字已经从记忆中抹去,但那张圆脸却依然那样清晰地刻着一个永远留在我心中的故事。那张稚气的圆脸,是我曾经伤害过的。这件事,发生在7年前的9月3日,我走上讲台的第一堂课。靠前门的课桌后,坐着的是这个圆脸少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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