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 2022-04-11 10:40:28 阅读 9554

根据我校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岗位聘用制度,加强聘后岗位管理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所聘人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取得工作业绩,根据北林人发【2009】5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织领导。

1、学院应学校要求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干部考核、教师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终考核工作。

组长:李雄。

成员:沈秀萍、刘燕、王向荣、张敬、李庆卫、刘志成。

秘书:杨晓东、周春光。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有副处级(含副处)以上行政职务人员按北林党组发【2009】10号文件精神执行考核。(下文不再赘述)

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由学院按照本意见要求开展。

二、考核依据。

按照所聘岗位类别,教师岗位人员(不含辅导员,下同)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关于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考核办法的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版)》(北林人发〔2008〕56号)由学院结合各学科(专业)岗位职责和学院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分层次开展考核。

辅导员系列人员考核实施双重考核,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就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及职责进行考核,由学院按其聘任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科级干部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岗位系列考核办法及岗位职责由学院进行考核。

三、考核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考核过程中,一定要根据所聘人员的岗位职责对照其完成任务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凡提供或填写虚假考核材料的,一经查实,直接确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坚持领导小组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原则。为能够客观、准确、全面考核各类人员,采取领导小组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考核结果。

3、定量与定性相配合原则。为更具体、明确地反映考核结果,教师岗位人员采取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他岗位依据岗位职责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与组织。

年12月25日通过全院教职工大会,部署2023年考核工作。(负责人:李雄)

年12月30日前教师岗位人员、辅导员系列岗位人员、科级管理岗位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填写相应考核表并准备配套材料;教师岗位人员(不包括正高四级及以上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将考核表等材料交至各自教研室主任处,各学科负责人、正高四级及以上人员、科级管理岗位人员将考核表等材料交至党政办主任处。(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杨晓东)

年1月4日-15日,各学科教研室召开考核会议,,并将考核意见如实填写在考核表上;学院管理人员由党政办组织召开考核会议,由党委书记和行政副院长负责管理人员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如实填写在考核表上。(各教研室主任、张敬)

年1月6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负责人、正高四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表第页内容在本院内公示2天。(负责人:李雄、杨晓东)

年1月8日召开全院教职工考核会议,会上各学科负责人和正高四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向全院公开述职,对照本单位量化考核指标,重点讲述本年度取得的工作业绩。二、**教授还需对照岗位职责,介绍本年度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引进、中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的工作。届时联系学院工作的校级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负责人:李雄、杨晓东)

年1月18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所有考核表及配套材料进行审核,特别要对本次考核中进行聘任中期考核情况汇总,告知聘用人员各考核指标点排名情况,明确今后聘期内的任务方向。(负责人:李雄)

年1月22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院考核结果及材料上交学校人事处职工管理科。(负责人:杨晓东)

五、关于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教师岗位人员按学院教师考核办法规定确定考核结果,在全院考核优秀的基础上推荐上报校级考核优秀人员名单,人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5%。其他人员优秀率控制在人员基数的15%。

关于开展2023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年级 组 根据钦州市人社局2019年1月15日下发的钦人社发 2019 8号 关于做好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单位3月1日前完成考核 公示并报送考核结果,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参加年度考核的对象 在编教职工 聘用教师 借调教...

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院 系 根据 长江大学2007年度院 系 目标管理任务书 和 关于2007年度院 系 目标管理年终考核的通知 的具体要求,学生处拟在12月20日 25日对各院 系 2007年度学生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内容。1 学生事务 见附表1长江大学2007年学生事务工作考评细则。2 毕...

关于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

院属各部门 为客观 公正 合理地评价教职员工一年来的工作效果和业绩,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现就2017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为推进年度考核工作有序开展,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教职员工的考核工作。组长 王国健。副组长 梁瑞雄 黄弢 组员 刘志扬 周二勇 陈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