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基于网络考核方案

发布 2022-04-05 21:55:28 阅读 7150

(此方案仅限于2023年秋季参加基于网络课程考核使用)

一、采用基于网络考核的目的。

1.本课程采用基于网络考核可以进一步深入探索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学新模式,促进学习者通过基于网络教学平台,完成学习及考核本课程的教学内容。

2.本课程采用基于网络考核的形式,力求实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的目标,使考核形式和考核手段、考试题型和题量、试卷难易程度等更加科学性和合理性。

3.本课程基于网络考核,可以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的落实,指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理解把握课程的内容,引导学生实现各个学习环节,达到学习目标。

4.探索远程**考核的信度、效度,保证学习质量。

二、考核对象。

本课程适用于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生。

三、考核目标。

通过考核既要检测学生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掌握程度,又要检测学生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法律、法规的运用程度,重点考核学生运用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考核方式。

本课程考核由网上形成性考核和网上终结性考试两种形式组成。形成性考核占总成绩的40%,由四次综合测试作业构成,登录形成性考核系统进行,随平时学习过程完成;终结性考试占总成绩60%,登录终结性考试系统进行,在学期末进行,具体时间见国家开放大学统一时间安排。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均达到60分及60分以上(及格)方可获得本课程相应学分。

(一)形成性考核。

通过形成性考核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地方电大教师教学过程的引导、指导和管理,优质的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学生平时自主学习过程的指导和监督,重在对学生自主学习过程进行的指导和检测,引导学生按照教学要求和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达到掌握知识、提高能力的目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1.形成性考核形式。

形成性考核设计为四次综合测试作业,占课程综合成绩的40%。所有形成性考核试题均由国家开放大学统一编制。

2.形成性考核的操作。

计分作业由学生独立完成,教学点教师用百分制评阅。其成绩根据卷面实际分数按比例记载。未完成作业者均计为0分。

形成性考核运用“形成性考核测评系统”进行考核。

3.形考内容及要求。

序次。章节。

形式。布置时间。

提交时间。权重

第1-5章。

计分作业。第3周。第6周末。

第6-10章。

计分作业。第5周。

第12周末。

第11-15章。

计分作业。第9周。

第15周末。

第1-15章。

计分作业。第12周。

第17周末。

4.考核目的与要求。

第一次考核目的与要求

学习完第1—5章后完成本次作业。

目的:(1)检测学生对各章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帮助学生找出学习的薄弱环节,明确努力的方向,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根据学生的需求不断调整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效果。

(2)考查学生是否掌握了劳动法产生和发展和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内容;劳动法概述的内容;劳动就业、就业服务和职业教育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工会与职工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法律规定;工资和工资保障制度的法律规定。

要求:认真研读教材第1至5章内容,独立完成综合测试题。

第二次考核目的与要求。

学习完教材第6—10章后完成本次作业。

目的:(1)检测学生对各章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帮助学生找出学习的薄弱环节,明确努力的方向,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根据学生的需求不断调整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效果。

(2)考查学生是否掌握了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职业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劳动法监督检查概述;劳动法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程序的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处理概述的主要内容;劳动争议的协商、调解程序、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

要求:认真研读教材第6至10章内容,独立完成综合测试题。

第三次考核目的与要求。

学习完教材第11—15章后完成本次作业。

目的:(1)检测学生对各章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帮助学生找出学习的薄弱环节,明确努力的方向,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根据学生的需求不断调整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效果。

(2)考查学生是否掌握了社会保障法概论的主要内容;社会保险法概述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社会救助法律制度概述的主要内容;我国社会优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要求:认真研读教材第11至15章内容,独立完成综合测试题。

第四次考核目的与要求。

学习完教材第11-15章后完成本次作业。

目的:(1)检测学生对各章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帮助学生找出学习的薄弱环节,明确努力的方向,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为期末复习做准备。

(2)考查学生是否掌握了上述各章内容。

要求:认真研读教材第11-15章内容,独立完成综合测试题。

5.题型举例。

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四套试卷见附件1)

样题:◆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劳动法规是2023年()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a.英国b.美国c.德国d.法国。

答案:a◆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

a.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b.劳动法律关系客体。

c.劳动法律关系对象d.劳动法律关系内容。

答案:abd

◆案例分析题(20分)

陈某多年来一直从事来料加工生意,2023年2月5日招收了赵某在自己家中为自己工作,双方达成口头协议:赵某按陈某的加工标准等要求工作,陈某按赵某完成工作的数量支付报酬。赵某按协议的约定,按期完成工作,但陈某一直未按协议支付报酬。

此后,赵某多次向陈某索要欠款,陈某都以暂时没有现钱为由拒绝支付。于是赵某将陈某诉至法院。

试分析:(1)陈某和赵某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2)陈、赵二人之间的争执是劳动争议吗?

(3)法院应否受理赵某的起诉?

参***:(1)陈某是和赵某之间是劳务关系,不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在本案中,赵某只承揽了陈某分包的加工工作,这种承揽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而,陈、赵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

(2)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劳动法上的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法律、法规和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本案中,陈、赵二人之间的争执不是劳动争议。

(3)对于劳动法上的劳动争议,必须要先经过仲裁程序才能进入诉讼程序。但由于本案纠纷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也就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因此,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二)终结性考试

考核学生是否依据《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考核说明》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法律规定进行系统的、有条理的、有重点的学习,完成了预期学习任务。

新颁布6个月以上的重要法规,在考题中占一定比例。

1.题型和分值比例。

单项选择题:每套试卷20道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每套试卷20道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案例分析题:每套试卷1道题,每题20分。

2.操作。客观题(选择题)运用网上考试系统进行无纸化考试;主观题(案例分析)可以在答题纸上进行,也可以无纸化。国家开放大学统一编制试题,地方组织考试。

3.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限。

终结性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长度是90分钟。

终结性考核试题见附件2。

4.考核内容。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掌握: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广义上的劳动法、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劳动法律关系客体、劳动法律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变更、劳动法基本原则等概念;劳动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和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和机构、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关系的特征、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地位、劳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能运用劳动法适用范围分析问题。

第二章劳动就业

掌握:劳动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就业困难人员、公平就业、劳动法上的就业歧视、残疾人、就业服务、职业中介机构、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教育、职业技能鉴定等概念;劳动就业的特征、国家和**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就业方针、就业援助制度的主要内容、就业歧视的主要类型和法律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的条件、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职业中介行政许可制度的主要内容、职业中介机构被法律禁止的行为、公共就业服务的主要内容、职业教育的分类和形式、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联系与区别、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主要内容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劳动合同

掌握: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商业秘密、竞业限制、补充保险、劳动合同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性裁员、劳动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概念;劳动合同特征、劳动合同的作用、劳动合同的分类、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劳动合同的形式主要内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劳动合同变更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主要内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和后果、经济性裁员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以及各方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定的主要内容等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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