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及院长绩效考核方案

发布 2022-04-04 08:13:28 阅读 9602

局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心卫生院、镇(街道)卫生院:

现将《温岭市卫生院、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于6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人:丁珺云,**:86128026,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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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温岭市卫生院、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于6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人:丁珺云,**:86128026,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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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温岭市卫生院、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温岭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温岭市卫生院、卫生院院长。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和《台州市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台卫发2010137)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目标导向原则。严格遵守目标管理原则,按照综合目标任务书的框架设计考核指标和权重比例。

二)公益导向原则。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

三)差别性原则。根据被考核对象工作侧重点的不同,采取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寻找提高绩效的方法。

四)分类管理原则。按照服务人口、医务人员数量、服务能力,建立对考核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的考核体系。

五)目标平衡原则。卫生院业绩考核紧密结合局医改方向。卫生院院长个人考核突出卫生院业绩、个人业绩、胜任力、自身素质提升等指标。

六)双向沟通原则。考核方案的设定做到事先公开、明确,让考核对象和考核主体充分参与考核过程,。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畅通考核申诉渠道。

二、考核对象和分类。

本市各中心(镇、街道)卫生院、卫生院院长(主持副院长)。

一)卫生院分类:按照上一年度服务人口、医务人员数量、服务能力不同,将全市卫生院分成a、b、c、d四类。卫生院类别实行动态管理,1、a类卫生院(4个):

温西中心卫生院、大溪中心卫生院、箬横中心卫生院、城北中心卫生院。

2、b类卫生院(3个):新河镇卫生院、泽国镇卫生院、太平街道卫生院。

3、c类卫生院(6个):城南镇卫生院、滨海镇卫生院、横峰街道卫生院、松门镇卫生院、城东街道卫生院、城西街道卫生院。

4、d类卫生院(3个):石桥头镇卫生院、坞根镇卫生院、石塘镇卫生院。

三、考核内容。

一)卫生院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分一类指标(否决指标)、二类指标(减分指标)、三类指标(加分指标)。具体见附件1。

1、一类指标(否决指标)。凡发生一类指标中任一种情况的,卫生院年度业绩考核和院长业绩考核直接评定不合格。

2、二类指标(扣分指标)。凡发生二类指标中任一情况的,直接在年度业绩考核得分中扣分。

3、三类指标(加分指标)。凡发生三类指标中任一情况的,直接在年度业绩考核得分中加分,上不封顶。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卫生院在每年12月底前可就加分项目向市卫生局考核办提出申请。

二)卫生院年度业绩考核内容。卫生院年度业绩考核采取100分制。分共性指标考核(100分-x分)和个性指标考核(x分)。

没有个性指标考核的卫生院,共性指标考核分值为100分。有个性指标考核的卫生院,共性指标考核分值减去个性指标考核分,个性指标考核分不超过10分。

1、共性指标考核。具有类比性,采用统一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考核参照《卫生院年度综合目标任务书》(附件1),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群众满意度和局领导综合测评五个方面。但不同类别卫生院共性指标权重可有所不同。

具体权重见下表。

2、个性指标考核。根据局对各类卫生院的不同要求设置个性的考核标准。2023年度卫生院个性指标考核见附件2。

二)卫生院院长业绩考核。

1、考核内容:卫生院院长考核内容由其所在卫生院业绩以及个人360度综合测评两方面组成,其中卫生院业绩占70%,个人360度综合测评占30%。

2、个人360度综合测评构成及权重:具体见下表。

四、考核组织机构和职责。

1、考核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年度考核的领导管理工作;负责考核方案的确认和考核结果的评定。

2、年度考核办公室。具体由局办公室牵头成立。负责卫生院、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考核方案的解释和说明、考核结果的汇总及报告。

3、考核评价主体。局办公室、人事科、监控科、医政科、爱卫办、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以及第三方机构等部门作为年度考核的评价主体,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和考核。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整个考核过程进行监督、违规的处罚及考核申诉的处理。

六、考核结果评定。

在汇总卫生院、卫生院院长综合测评考核成绩的基础上,卫生院业绩和卫生院院长业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少于60分为不合格。

对于一票否决直接定为考核不合格的卫生院,其最高基础分为59分,卫生院最终业绩考核得分=(59分+加分指标分值/2)-(扣分指标分值+共性指标扣分值+个性指标扣分值)/2。

七、考核结果应用。

一)卫生院业绩考核结果和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挂钩;卫生院院长业绩考核结果和卫生院院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1、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职工人均每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市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额/全市卫生院累计考核总分/全市卫生院在职职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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