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考核细则

发布 2022-04-01 22:51:28 阅读 9539

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文件。

安字 [2008]013号签发人:蔺福成。

能源管理考核细则。

为贯彻落实公司《能源管理制度》,合理有效节约能源、利用能源,杜绝浪费,降低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努力完成公司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为此特制定本管理考核细则。

一、 月能源管理目标

1. 用能单位月无重大能源浪费事故。

2. 用能单位及管理部室无漏报、迟报能源消耗统计月报表且数据完整准确。

3. 用能单位完成月度能源考核计划。

4.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率要求达到百分之百。

二、 月能源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1. 用能单位每发生一次能源(水、煤气、氧气、氩气、氮气、霞普气、电力等)较大事故,(如:管网破裂或严重泄漏,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视情节严重程度,处责任单位罚款5000--50000元。

2. 用能单位及管理部室每月漏报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处责任单位罚款200元,迟报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处责任单位罚款 100元。

3. 用能单位及管理部室统计报表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处责任单位罚款 1000元,取得节约奖的予以追回。

4. 用能单位没完成月度能源考核计划,按超计划部分的5%乘以产量扣除月奖金。

5. 用能单位完成月度能源考核计划,低于考核计划的按节约部分的5%乘以产量给与奖励。

三、考核适用范围

1.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生产厂、部室,生产区、生活区。

2.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司各种能源的单位和个人。

四、现场能源管理考核内容。

1. 用电检查考核内容。

1.1 临时用电要有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私接用电,除限令停用外,对用电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1000—3000元;外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3000元—5000元。

1.2 在供电线路上私接计量装置;绕过计量装置或改变计量装置;私自启封或伪造铅封者,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1000—3000元;外单位按用电设备额定功率及接线时间追缴电费并罚款3000元。

1.3 私自迁移,擅自更动和操作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及线路或者其它设施者处罚款500--1000元。

1.4 严禁使用电热器取暖,严禁用电炉子做饭、取暖,擅自使用每发现一次对使用者罚款100--200元。

1.5 对违反规定使用热得快、电冰箱的单位和个人罚款100元。

1.6 对违反照明规定,办公室、工作间、宿舍、休息室长明灯或无人开灯,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或部门罚款50--100元。路灯照明发现一次晚关闭或者早开启,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或部门罚款100元。

1.7 检修和事故抢修时设备空转超过规程规定时间,每发现一次对责任部门罚款2000--5000元。

1.8 施工现场夜间不作业时照明不准超过200w,不能用水银灯,违者每处罚款100--200元。

1.9 有暖气的房间,冬季不准用空调取暖,办公室、操作间每发现一次对责任部门罚款200--500元。职工宿舍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10 有空调的房间,夏季空调设置温度不得低于27℃(特种设备需要除外),开空调时不准打开门窗,每发现一次对责任部门或个人罚款100元。

1.11生产现场、办公室、更衣室、休息室、宿舍等人员不在现场时,不允许风筒、电风扇、空调运转,应及时关掉,一经发现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罚款100元。

1.12 各厂对节电设施要加强维护,对装有变频器、液力偶合器的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执行,对违反操作规程、节电设施闲置的,除限期整改外,每次罚款500元。

2. 蒸汽(热力)检查考核内容。

2.1 私自接蒸汽的,除限令停用外,对使用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1000--2000元,外单位罚款3000元。

2.2 热力管路保温不合格的,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外,处每10米罚款50元;未保温的,每10米罚款100元。

2.3 疏水器失效或直排,对使用单位每处罚款100元。

2.4 用汽设备跑汽、漏汽应在24小时内处理,无正当理由,未处理的每处罚款200元;严重跑汽、漏汽,限期不解决的,每处罚款1000元。

2.5 未经批准改装取暖设施的除限令整改外,每处罚款100元。

3. 供水检查考核内容。

3.1 私自接用水点、转借用水的,除限令停用外,对私接或转借单位罚款1000元。

3.2 用水管线跑水、漏水的,发现后应及时处理,未处理的每处罚款200元。

3.3 采用循环水冷却设备,不经批准改为生活水、工业新水的,每处罚款300--500元。

3.4 生活、生产、施工现场出现长流水的,视情节每处罚款100--500元。

3.5 吸水井、集水井、厕所水箱均不准有水外溢,违者罚款100--300元。

3.6 设备停机(除热工窑炉及特殊冷却部件和设备冷却外)必须停机停水,违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3.7 不经允许不得放余热水用于它用,一经发现罚款200--500元。

3.8 非火警需要不得开启消火栓,不准在消火栓上取水,违者对责任人及单位一次罚款 500元。

4. 工业气体检查考核内容。

4.1 私自接使用氧气、氮气、氩气、霞普气、压缩空气等,除限令停用外,对使用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1000--2000元,外单位罚款3000元。

4.2 未经批准使用氧气、氮气、氩气、压缩空气吹扫设备、地面等,每次罚款100--300元。

4.3 除正常生产工艺要求外,空排、空放氧气、氮气、氩气、压缩空气等,每次罚款200--500元。

4.4 使用氧气、氮气、氩气、霞普气、压缩空气的设备、工具、管路、截门、点阀箱等出现跑气、漏气应及时处理,未处理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如不整改加倍处罚。

4.5 定点用气单位不得私自增加使用点,违者罚款500元。

4.6 严禁使用压缩空气达到降温目的,违者罚款100--300元。

5. 煤气检查考核内容。

5.1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煤气,除限令停用外,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2000元,外单位罚款3000元。

5.2 煤气有泄漏应及时处理,限期内不解决每处罚款200元。

5.3 煤气设备应设专人管理,煤气不得空排空放(正常的切气除外),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6. 燃料检查考核内容。

6.1 偷窃煤、焦炭、 焦丁、焦粉等,交保卫部处理并视情节罚款1000—3000元,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2 煤场、焦场乱堆乱放,管理无序,浪费严重的罚款200--500元。

6.3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挪用生产用煤、焦炭做其它用,违者罚款500--1000元。

6.4 喷吹系统泄漏煤粉,在限期内不解决,每次罚款100--500元。

五、关于跑、冒、滴、漏的界定。

1. 关于蒸汽。

1.1 疏水器:正常工作应该有明显的关闭时间,常开则视为跑汽。

1.2 法兰口:有一处蒸汽柱直线喷出可视距离大于150mm视为跑汽。

1.3 设备及元件本体:有一处漏汽直线喷出可视距离大于100mm视为跑汽。

2. 关于水。

2.1 水嘴、淋浴器喷头、管件接头、法兰口、泵类轴密封等水滴频次大于60滴/分钟的视为漏水。

2.2 用水、制水及辅助设备本体(如过滤罐、缓冲器、加药罐等)、仪表、分析仪器等汇集水滴在60滴/分钟以上视为漏水,(因生产等原因不能停机设备除外)。

2.3 各用水单位负责区域范围内地下管道不可巡视部分漏水冒出,得知1小时以上未采取措施控制、修理的(特殊情况受生产影响的除外)视为跑水。

2.4 各种水井阀、仪表、法兰有明显漏水,通知后未进行有效修复的视为跑水。

2.5 自动蓄水设施因自控系统失灵或人为巡检不到位,造成水溢流至下水道等非合理用水地点,且溢流管内溢流水有响声或能观测到溢流管出口有水流,视为跑水。

3. 关于气体。

3.1 制气机械、管道、法兰、用气设备、元器件等可听见的漏气部位,用手指放于漏气部位20mm处有气流感觉视为漏气。

六、 附则。

1. 各厂、部门、单位,未经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部、动力厂批准,私自同意外单位使用各种能源介质,除外单位按有关条款处罚外,对各厂、部门、单位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按处罚外单位款额的20%处罚。

2. 罚款由安全部出具罚款单(代收据),并上交公司财务。

3.原生字[2007]086号《能源专业监察细则》废止。

4.本考核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5.本考核细则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能源考核细则。

起草部门:安全部2023年2月22日印发(共印32份)

能源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1项目电。考核内容。机床做到人走机停,下班后及时关闭机床电源 含各种电器及风扇 考核办法违者每台次扣款10元。2自来水。1 下班后及时关闭机床上水阀门。2 装配制造部洗手池由装配负责管理 终检门口洗手池由品质保障部负责管理 违者发现一次扣款10元。水龙头用后及时关闭。3 水龙头损坏及时整修或送工...

能源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单位 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有健全的能源管理网络,并报动力厂备案,更换人员须书面报设备处备案。无能源管理网络扣300元,网络不健全一次扣100元,人员更换不报备案一次扣100元。每月2日前报送本单位水 电 汽 气 等各类能源消耗统计数据 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报表。不报每次扣300元,迟报一天扣5...

能源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1.目的。为加强我厂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我厂生产和能源消耗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及考核细则。2.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我厂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以及水 电 汽 气 空调等能源供给 使用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全厂所有能源消耗部门。3.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