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实施方案

发布 2022-03-03 22:01:28 阅读 7798

各科室:

为树立先进工作者典范,在全院职工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贡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现将医院2023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1、组织保障。

医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

组长:副组长:

组员:2、评选安排。

本次先进工作者评选,由医疗事业部牵头组织评选5名医生先进工作者、5名医技先进工作者,由护理事业部牵头组织评选5名**先进工作者,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评选5名行政后勤先进工作者。

1)1月12日前,由各科室推选候选人至各相应牵头组织行政职能部门;

2)1月19日前,由各牵头组织的行政职能部门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

3)评选结果确定:经医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院内网上予以公示,原则上公示期为一周。在公示期中,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的,将取消其资格;

4)1月31日,将最终公示后的评选结果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评选条件。

1)入职满6个月全体在职员工;

2)工作态度: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热心为患者服务,患者满意度高。可结合病人赠送锦旗和感谢信做参考;

3)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并结合临床工作量,主动参与医院各种公益活动等;

4)基础知识、理论扎实,各项操作技术熟练,年内各项考试成绩合格。无医疗、护理差错及事故;

5)遇到问题能及时处理,沟通能力强,协调能力强。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年度先进员工评选:

1)有发生重大差错的、事故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有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行为的;

4)全年病假期超过15天、事假累计超过10天。

四、总评选人数。

五、奖励办法。

1)由医院正式发文表彰,并结合先进事迹在院内网公布;

2)在医院年终工作会议、表彰大会活动中对“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等。

3)“先进工作者”荣誉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进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任命、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3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候选人评选条件 1 全年工作时间在11个月以上,本年度未间断过。2 全年未出过任何事故 包括质量 人身及设备等 3 全年出勤率领先。4 工作任务完成领先。5 工作质量领先。6 遵规守纪领先。7 服从工作安排。8 在工作上无个人恩怨,私人情感上与其他员工没有纠纷。9 工作场所随时保持清洁 卫生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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