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 2022-02-18 00:29:28 阅读 4375

1、凡在水上施工的直接和间接人员(工人、干部)必须服从指挥,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要严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戴系好安全帽、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2、凡属水上施工的船只、拖轮、驳船、浮式拌合船,钻孔工作平台钢套箱及岸边的临时结构,除固有的设备外,未经允许不得乱拉绳索,电线,堆放与本工序无关的物资。各墩电源由电工统一架设,水底电缆两岸应按规定设置“水下管线标”。严禁其它人员乱动,确保线路安全。

3、水上作业区或交运船上,必须准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钩杆、手摇警报器、灭火器,并应按规定放置。救生设备应放在明显易见的位置上,不许移作它用。各墩工作平台四周应设栏杆或安全网。

4、工作平台,上、下跳板应搭设牢固并加扶手。跳板上应有防滑设施。各类跳(走)板不得搭设“探头板”和“活板”。

5、各交通船要严格执行交通部“内河避碰规定”,并应符合“乘人”的要求。各工种上下班人员,班(组)长要认真清点人数,严格交**制度,上下船必须听从船员指挥,鱼贯入舱,不得争先恐后。不得站在船头船尾或在船舷上来回走动,更不许在船上或工作平台上嘻戏打闹。

遇大风或大雾,不得强行过渡。

6、夜间施工,凡供工作用的码头,船只,浮吊、浮式拌合船及工作平台,均应有充足的灯光照明。

7、工程开工前必须与当地航道、海事部门联系,议定通航、封航水道,认真按港航部门规定灯光、信号设置,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8、浮吊、浮式拌合船等船舶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防碰撞搁浅。

9、施工中发生险情,应彻底查明原因立即排除。若遇较大险情应速上报主管领导,领导人员得悉后即赴现场处理、任何人对事故不得隐匿不报。企图侥幸或者昌险蛮干。

10、水上施工时未经允许谢绝外单位到施工现场参观。严禁本单位与水上工作无关的人员、家属、小孩到水上工作区参观玩耍。

水上作业施工安全管理

一 工程概况。金角大桥东接城东凯旋路,西接城西金角路,工程由主桥 引桥及匝道组成,桥梁段全长约1187m,其中主桥全长416米,采用58 3 100 58米五跨一联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该工程主桥跨越兰江,涉及到的水上作业工序主要有以下方面 钢栈桥 钻孔平台搭设。钢围堰及桩基 承台 墩柱等下部...

施工船舶水上作业安全管理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年 月 日。部门。第一条工程准备阶段安全管理。1 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水域的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施工现场的通航密度 水文 气象 土质 障碍物等情况并详细记录。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根据水域环境 水文 气象等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3 开工前15天应向当地海事...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霍山县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为了加强我县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我县交通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霍山县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以下称参建单位 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一条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