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
项目部建设管理规定。
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工程部。
1.目的。为明确施工现场开工前的技术、物资、机具、劳动力组织、项目部建设均已准备就绪具备开工条件,并将正式开工日期通知有关部门,促使各部门对工程开工建设给予有力配合,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投资建设的各项基础设工程开工报告的管理。
3.职责。3.1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开工的组织、落实。
3.2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开工报告的编制申报工作。
3.3监理单位和业主工程部负责开工报告的最终审查、批准。
4.开工报告管理。
4.1工程开工报告呈报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4.1.1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已完成。
4.1.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已正式批准。
4.1.3施工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已全部清除,或已采取保护措施。
4.1.4已建立项目现场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负责人已到位。管理制度已健全。
4.1.5已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完成了施工道路、用水、用电、通信、加工场地、仓库、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建设,并经监理单位、业主单位验收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1.6工程坐标、高程控制点已设置,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4.1.7施工材料已运抵现场,基础工程所需材料已具备30%以上,第一道工序所需材料全部到齐。
4.1.8施工所需机具已准备就绪,规格、型号、工作状态满足工程需要,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4.1.9工程质量检查机构已建立,开工工程所需的规范、标准已齐备,建立了质量检验制度。
4.1.10拟开工项目已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实验检测计划、并进行了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4.1.11各分包单位资质已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满足工程施工条件。
4.2工程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前5日内呈报,监理单位、业主工程部审查、批准。由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日期为准,并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4.3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及开工令留存资料。
5.记录。本规定产生的记录如下:
5.1开工报告。
5.2开工令。
5.3材料、设备检查记录。
5.4分包单位审查记录。
5.5进场人员资格审查记录。
6.管理程序。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霍山县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为了加强我县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我县交通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霍山县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以下称参建单位 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一条参建...
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1 工地安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计划,配制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安全检查和落实隐患整改,查处违章行为并进行经济处罚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2 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 省 市有关安全法...
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2.1.1.12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表 2.1.2 安全检查细则。2.1.2.1 临时用电。1 安装 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同工程难度与技术复杂性相适应。2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 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 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