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 2022-02-17 23:56:28 阅读 7622

一、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所有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由部门经理总负责;

二)各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

三)各工程项目的班组由安全员负责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及监督。

四)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各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及考核。

一)各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经理与部门经理签订安全承包协议,明确项目经理在施工程项目中安全工作的责权利。

二)各工程项目施工前,外包项目或临时雇佣人员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

三)各工程项目施工,首次进入现场时,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对安全教育内容予以记录,所有人员均应签字确认。

四)各工程项目每日在安排工作的同时,总结前一天的安全问题及当天的安全注意事项,并予以记录。

五)班组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巡视工作;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及保管;负责安全教育及班组安全例会的召开;负责安全工作的各项记录。

六)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班组安全员有权对违章操作人员提出批评及处罚。

七)公司安全负责人根据项目内容开展不定期检查,对于不符合安全规程的行为提出警告,并根据情节轻重情况予以处罚。

三、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一)施工前未签订安全协议的,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二)施工前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的,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三)施工前进行了入场安全教育,但无记录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四)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管理工作放任自流的,根据情节提出批评直至处罚。

五)对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按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职工奖惩条例》(试行)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 开工前,必须在安全方案中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向电工交底。

2. 施工队应设专人管理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 安装、使用施工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 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

6. 380/220v以上电源进入在施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按施工方案操作,防止误操作。

7. 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8. 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

2.防爆、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1) 搬运氧气瓶时不准碰撞,使用时应设置在安全地点,避免空砸、暴晒、油脂沾染等发生**。

2) 对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油漆、乙炔、木材及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严加管理。同时要配齐灭火器材,定出防火措施和设置防火标志。

3) 施工现场用火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准使用。

4) 施工现场用火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5) 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施工项目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6) 易燃、易爆场所未经允许不得带电作业,防止电火花。

7) 易燃、易爆场所未经允许动火,其所使用的工具必须是防爆的。

3.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是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应按规定支搭安全网及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 建筑物出入口、垂直运输进料口、人行通道,均应按规定搭设防护棚。

3) 作业人员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灵便,裤脚要扎住,不准穿光滑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从事高处作业。

4) 进入作业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5)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挂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挂系在活动物件上。

6) 登高作业前,项目经理、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检查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7) 登高作业前作业人员要严格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登高作业。

9)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准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线路上下。

10) 作业时不准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清理安全网中杂物时,应在其下方设禁区,并设专人巡视。

11) 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取可靠的起吊机具。

12) 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3) 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必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14) 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冰集雪严重,无法消除时,停止高处作业。

超过3m的铺板,不能同时站立两人以上工作。

15) 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采取一定技术措施,防止踩破坠落。无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16) 严禁饮酒后作业。

17)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加以防护。

18) 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9) 严禁利用各种升降设备违章载人。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霍山县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为了加强我县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我县交通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霍山县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以下称参建单位 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一条参建...

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1 工地安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计划,配制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安全检查和落实隐患整改,查处违章行为并进行经济处罚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2 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 省 市有关安全法...

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2.1.1.12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表 2.1.2 安全检查细则。2.1.2.1 临时用电。1 安装 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同工程难度与技术复杂性相适应。2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 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 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