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2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表:
2.1.2 安全检查细则。
2.1.2.1 临时用电。
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同工程难度与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3)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在1kv以下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保证4m;外电线路电压1kv~10kv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保证6m。
4)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5)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6) 在只准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接触外物。
7)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用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平台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和支架。
8)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9)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0)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11)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线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3)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管套。
14)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16)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科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7)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 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8)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装置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9)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20) 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本规定中g)项要求,对产生震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接点不少于两处;
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要按本规定中h)和q)项的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21)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1.21.3 高处作业。
1)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7)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
5m高的扶手。使用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8)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9)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行走。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拉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所有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布置登高扶梯。操作平台上应显著的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的人员和物料的总重,严禁超过容许荷载值。
10)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11)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拉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12)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3)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
14)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15) 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
2.1..4 机械使用。
1). 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2). 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等作业。
3).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 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5).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6). 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场所应按照消防规定的要求设置各种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7). 电器设备每个接地点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接地点。
8). 在低压线路装置中,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供电。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
9). 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霍山县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为了加强我县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我县交通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霍山县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以下称参建单位 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一条参建...
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1 工地安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计划,配制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安全检查和落实隐患整改,查处违章行为并进行经济处罚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2 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 省 市有关安全法...
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 项目部建设管理规定。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 工程部。1.目的。为明确施工现场开工前的技术 物资 机具 劳动力组织 项目部建设均已准备就绪具备开工条件,并将正式开工日期通知有关部门,促使各部门对工程开工建设给予有力配合,特制订本规定。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 投资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