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规定

发布 2022-02-18 00:22:28 阅读 7640

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二○○七年六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第三章归档范围。

第四章分类与编号。

第五章内容与要求。

第六章附则。

附录。附录a 水利工程常用建筑材料必试项目及取样规定。

附录b 混凝土外加剂必试项目

附表施工资料用表。

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2023年5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工作,规范施工资料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施工资料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及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结合北京市水利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施工资料是指施工单位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统称,包括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施工资料是建设项目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健全制度,确保施工资料整编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大、中、小型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等水利工程,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北京市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水利部、北京市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北京市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资料所需**均应采用本规定所附**。未做统一规定的**,施工单位可按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现行施工规程、质量评定标准、设备安装说明书等规定要求,参照本规定**样式自行制定,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对于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还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第六条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施工资料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移交项目法人。

第七条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审核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00)。归档文件资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

3-1989)要求统一折叠。所需**均应按本规定中所附**建档。

第九条施工资料按单位工程组卷,每一单位工程按照施工资料类别顺序排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

第十条施工资料按照项目法人和其他有关单位需要的份数进行编制,施工单位应保存一份。

第十一条施工资料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交接单格式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十二条全部施工资料应在竣工验收后,按协议规定的时间,移交给项目法人,但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条水利工程施工资料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有关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施工资料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施工资料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13条。

第三章归档范围。

第十三条施工资料归档范围如下:

1、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2、施工计划、技术、工艺、安全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报批及审核文件;

3、建筑原材料出厂证明、质量鉴定、复验单及试验报告;

4、设备材料、零部件的出厂证明(合格证)、材料代用核定审批手续、技术核定单、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

5、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更改洽商单等;

6、施工定位(水准点、导线点、基准点、控制点等)测量、复核记录;

7、施工放样记录及有关材料;

8、地质勘探和土(岩)试验报告;

9、基础处理、基础工程施工、桩基工程、地基验槽记录;

10、设备及管线焊接试验记录、报告,施工检验、探伤记录;

11、工程或设备与设施强度、密闭性试验记录、报告;

1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3、记载工程或设备变化状态(测试、沉降、位移、变形等)的各种监测记录;

14、各类设备、电气、仪表的施工安装记录,质量检查、检验、评定材料;

15、网络、系统、管线等设备、设施的试运行、调试、测试、试验记录与报告;

16、管线清洗、试压、通水、通气、消毒等记录、报告;

17、管线标高、位置、坡度测量记录;

18、绝缘、接地电阻等性能测试、校核记录;

19、材料、设备明细表及检验、交接记录;

20、电器装置操作、联动实验记录;

21、工程质量检查自评材料;

22、施工技术总结,施工预、决算;

23、事故及缺陷处理报告等相关材料;

24、各阶段检查、验收报告和结论及相关文件材料;

25、设备及管线施工中间交工验收记录及相关材料;

26、竣工图(含工程基础地质素描图);

27、反映工程建设原貌及建设过程中重要阶段或事件的声像材料;

28、施工大事记;

29、施工记录及施工日记;

30、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与22施工技术总结的关系区别);

31、其他。

第四章分类与编号。

第十四条施工资料分类。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资料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资料,施工测量监测记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验收资料,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竣工图和声像资料。施工资料的分类、整理可参考表1《施工资料分类表》。

表1 施工资料分类表。

第十五条施工资料编号。

1、施工资料编号填入格中右上角的编号栏。一般情况下,资料编号由单位工程代号(2位)和顺序号(3位)组成,每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

编号形式如下:

为单位工程代号,采用项目划分确认书(批复或复函)中的单位工程代号。

为顺序号,同一类型同一张**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填写。

2、无统一**或外部提供的施工资料,应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填写要求同上。

第五章内容与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概况、施工组织以及用以指导正确、规范、科学施工的资料。包括工程概况、技术交底、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等。

1、工程概况(式sl1-1)

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填写《工程概况》(式sl1-1)。

2、施工大事记(施工单位提供)

施工大事记内容主要包括:开、完工日期;停、复工日期;中间验收及关键部位的验收日期;质量、安全事故;获得的荣誉;重要会议;分承包工程招投标、合同签署;上级及专业部门检查、指示等情况的简述。

3、施工日志(sl1-2)

以工程施工过程为记载对象,记载内容一般为:生产情况记录,包括施工生产的调度、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活动及存在的问题等;技术质量工作记录,技术质量活动、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等。从工程开始施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由项目负责人或指派专人逐日记载,记载内容须保持连续和完整。

4、施工技术总结。

指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总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写。

5、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施工管理工作报告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编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方面:根据工程特点与难点,进行项目质量、现场、合同、成本和综合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总结。

2)经验方面:施工中各种经验与教训总结。

6、工程质量事故资料。

1)《工程质量事故记录》(式sl1-3)

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事故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监理 、建设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记录》(式sl1-3)。

2)《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式sl1-4)

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应由三人以上组成,调查情况需进行笔录,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式sl1-4)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式sl1-5)

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处理后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式sl1-5)并呈报调查组核查。

1)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事故报告,填写《事故报告单》(监理单位提供),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

2)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

3)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理。

4)收集整理有关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资料。

7、特种作业人员备案(式sl1-6)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对其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填写《特种作业备案》(式sl1-6)。

8、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申报表(式sl1-7)(与监理规范格式不一致,建议采用监理规范)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阶段进行编制,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管理规定

目录。1 人员结构 1 2.部门职责 1 3 生产临时设施管理 2 4 施工资源管理 3 5 现场文明施工 3 6.施工设备机具及工器具管理办法 4 7.计划统计管理 5 8.工程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6 1 人员结构 部门主任 部门副主任 兼电气技术员 综合调度 设备管理员 兼计量员 计划统计员。2....

施工管理规定

1 施工人员必须要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 施工规范等与施工有联系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否则对当事人进行降低职务级别处罚。2 项目在开工前,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工程变更部位,要在备用图纸上做出标识,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避免因传递不畅给企业造成损失。否则对施工项目技...

施工管理规定

一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未戴安全帽者进行批评 教育或罚款50元。二 进入施工现场后,先熟悉周边环境,对隐患部位要特别加以注意,时时刻刻牢记 安全第一 宗旨。三 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工作,未经允许私自进入其它施工领域,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四 严禁酒后作业,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