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发布 2022-02-14 01:20:28 阅读 8544

商业物业1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 1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1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 临时停放。

固定停放: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车位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甲方在交付物业前,要按相关规定对物业进行承接查验,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备案等。

第十二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四条乙方可采取告知、制止、报告、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装修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五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七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

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按有关规定交存、使用、管理。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及相关规定的,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导致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3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返还。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幢数套(单元)数建筑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二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9、物管用房;

附件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平方米;

2、道路平方米;

3、化粪池个;

4、污水井个;

5、雨水井个;

6、垃圾中转站个;

7、水泵个;

8、水箱个;

9、电梯部;

10、信报箱个;

11、消防设施 ;

12、公共照明设施 ;

13、监控设施 ;

14、避雷设施 ;

15、共用天线 ;

16、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个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乙方。一 根据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 物业管理合同 示范文本 的通知 建设部号 和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二 根据 房产管理局 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房物 第 号 的规定,物业管...

前期物业管理 服务 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概况。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 资质证编号 收费许可证 联系 合同履行地 乙方 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和相关法律 法规 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延续郑州新天地一期对二期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双...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计划财务部。乙方物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 权利 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 管理服务的范围 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一 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二 绿化,美化,保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