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保证我矿机电设备完好,切实供好、用好、管好配件,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我矿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认真执行配件“统一管理、分级储备”的原则,定期对配件消耗储备情况进行分析,加强对配件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配件计划管理。
第3条矿属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当月生产情况和设备状况,每月由机电负责人,在充分考虑到配件修复利用的前提下,认真编报下月配件计划和自制配件计划,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计划一式二份报机电部。
第4条年度配件计划一般提前半年编报,季度计划提前一个月编报,现执行月计划,供货周期长和进口配件可按季度计划提前上报。各单位上报的配件计划必须由机电负责人编制,队长审核,机电部长批准签字盖章生效,否则为无效计划。各单位上报的计划经机电部配件管理员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配件管理员统一上报公司。
第5条由于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设备损坏,库存又没有的紧急配件,各单位应及时编报应急计划,以便迅速解决,防止灾害或事故扩大。
第6条节假日停产检修的配件,应在季度计划内安排,若季度计划内未列入的,必须提前一个月编报。
第7条进口配件计划必须提前三个月编报,首先必须填清国家、公司、名称、规格型号、图号、定货号等。
第8条配件计划要认真编报,部学合理、准确可靠、符合实际、不能盲目编报,如因胡编瞎报造成配件报废和库存积压,由编报单位负责,造成库存积压的,按货价50%进行处罚。
第9条配件计划编报,除按正规编报格式编报外,必须填报主机型号、生产厂家、配件规格型号、图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并在计划表右下角注明页号、封面上注明总页数,而且每页有小计,封面有合计。
第10条凡不按规定要求及时编报配件计划的单位,因配件短缺造成设备不完好而影响生产的,由本单位承担责任,并按《瑞龙煤业****机电管理奖惩制度》处罚。
第11条自制配件按工序多少分别在次月或两月内交货,国产外委、外购配件供货周期为三个月内交货,进口配件为六个月交货。
第12条各单位如因配件计划不周,造成计划外急件调拔、采购、如属责任原因一律按原价的30%罚款;非标配件的加工制作,一律按图纸加工,如因图纸原因造成配件报废,影响生产,如属责任原因的一律按原价赔偿,并通报全矿。
第13条机电队配件管理员,每月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配件计划的内容及库存情况,按配件生产**周期分类编报,并在25日前完成次月计划编报审批,报送公司**处配件部,安排生产采购并落实。
第14条配件管理员要根据各自分管机型配件,并将上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如计划未完成继续编入下月计划内,并在每月月底前将配件执**况反馈到各分管领导。
第三章配件领用管理。
第15条矿属各单位使用配件按配件消耗指标考核,考核指标每年由机电队、企管部根据设备新旧程度或生产情况,按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要遵照执行。
第16条各单位计入消耗指标的配件内容包括:1.配件库出库配件;2.自制配件;3.外调和加工配件;4.各种随机配件;5.外委修理的配件;
第17条不论是设备安装和设备**,都不准乱拆卸设备配件,如发生遗失短缺配件由设备组检查制表并报配件组,配件组依据表列配件明细,由责任单位出具领料单补充完好设备,计入消耗指标内,并按《瑞龙煤业****机电管理奖惩制度》处罚该单位。
第18条设备检修单位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更换的配件,除已被确认责任单位的配件外,其余一律计入检修单位的消耗指标内。
第19条各单位领用配件必须按计划领用,领用配件必须有领单,有计划员签字,大型配件和一些贵重配件必须经设备管理员签字,否则无效。公休日及班后生产急用的配件可打借条发放,但领用单位次日必须补办领单,如发现无计划,冒领配件和不补办领单者,一律按《瑞龙煤业****机电管理奖惩制度》罚款。
第20条配件领用一律实行交旧领新,计划员在领单中注明交旧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如当日旧件拆不下来,次日必须交回旧件,更不能超过当月25日,否则,按《瑞龙煤业****机电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第21条矿机修厂自制配件必须按图纸验收入库,各单位开据领料单,由计划员签字审批发放。如属急件各单位开据领料单,由计划员审批后,机修厂见领单负责发放,并于每月25日前把各队的领单反馈到机电队配件组。
第四章配件库管理。
第22条配件到货后,由计划员负责,保管员参加对型号、规格、数量及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要认真填写配件到货记录,配件验收记录表,办理入库手续。
第23条配件入库后保管员要及时登记上架,编卡入帐,并做到账、卡、物、资对口,并按有关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第24条配件保管员每月底必须编报配件库存余额表,每月对库存配件盘点一次,编报库存配件盘点表,并及时上报。
第25条配件库配件管理要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各项程序要求,认真对各类配件验收入库,保持库房整洁卫生,设立验货区,不能随地乱放,对金属配件每月必须保养一次,不能有锈蚀,并做好保养记录。
第26条配件保管员要做到库房防火、防盗,保证安全,库房内严禁抽烟。
第五章配件图纸管理。
第27条对一些非标配件,由各单位机电技术员针对本单位情况收集并绘制整理各种易损配件图纸,外购电器件也要将原设备型号、出厂编号、定货号等查对清楚,统一登记入册,以供做配件计划参考。
第28条各种非标配件加工制作,一律按图纸安排生产。外委配件、自制配件图纸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由制图人签字,机电队长审核,一式二份,再由机电队技术组审核后,交配件组安排生产,配件组留图纸一份并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如没有图纸不予安排生产。
第29条图纸一律按标准纸张,标准图幅,标准图标绘制,并注明材质、数量、名称等,否则无效。
第六章配件**修理复用管理。
第30条加强配件**复用工作,大力开展修旧利废活动,提高修复质量和扩大修复品种,对修复的配件保管要单独列账,按修理费计入领用单位消耗资金内。
第31条所有修理的配件,本着先矿内、后公司内、再外委的原则,修理**严格按照公司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32条加强对各单位配件自修理的管理,提倡并鼓励各单位动手检修配件,对各单位自行修理的配件不列入本单位成本消耗,如本单位没有自修能力,出现外委现象时若发现领用,修理金额计入领用单位消耗指标内。
第七章配件消耗和储备。
第33条各单位需用的配件要严格按照机电队下发的消耗定额执行,若发生超支现象由工资承担。
第34条当月或因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急需数量大,金额高的配件,如单位指标不足,所发生的配件可由本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由机电队设备、配件管理员落实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向专业组借款,并从下月指标中扣除。
第35条加强储备资金管理,强化内部制约机制,严禁超定额储备,合理配置库存,保证生产正常供给,严格执行局下发的配件储备资金定额。
第36条配件计划员要按自己分管的机型对配件定额进行储备,力争做到不迟不早、不多不少、达到最佳库存占用。
第37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过去的配件管理制度同时废止,解释权属瑞龙煤业****机电部。
附:设备维修所需的配件种类很多,为了方便管理,一般把下列具有特殊性的,不列入配件范围,单独划类,分别管理。
一、 材料件:属于下列范围的零件,统划为材料件。
1. 设备上的随机附件。如截齿、风镐尖、钻杆及机库的卡头、卡盘、砂轮等。
2. 不构成设备的管路、线路的零件,如铁路的道岔、道钉、鱼尾板、垫板、电轨铁道中钢丝绳的低滚,管路用的法兰盘、接口盘、电缆接线盒、架线吊卡等。
3. 为了缩短配件制造周期,或因不易弄准配合公差和不易事先进行精加工的铸、锻件、毛胚或半成品零件,如机车车辆的轮箍、轮柄、闸瓦等。
二、 标准件:属于市场上可以买到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种紧固件,连接件,油标、油杯、高压油管及其接头,输送胶带的连接卡子等统划为标准件。
三、 二类、三类机电产品件: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
二、三类机电产品范围内零件、部件,如: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接触器、断路器、各种继电器、控制器、变阻器、变压器、启动器、开关、制动器、按扭、熔断器、熔断片、蓄电池、电容器、电阻器、电位器、晶体管、、插头、插座、接线盒、碳刷、碳素滑块、电磁件、变压器套管、煤电钻开关、防爆灯等。
非标设备:属于设备管理范围的,如电控、减速机、罐笼、箕斗、天轮等,不能列入配件。
配件到货入库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配件管理,提高我矿配件的质量合格率,以适应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配件到货后,配件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配件进行验收,并填制配件入库验收单进行验收。
第2条入库验收单填制完毕后配件管理人员协同质量认证员一同进行验收,对于大金额比较昂贵的配件、技术要求较高的机加工配件和进口配件,必须有使用单位的技术员或机电队长参加,并对验收的质量负责。
第3条仓库管理员根据配件验收入库验收单的实际情况,填制配件到货记录,并对验收数量负责。
第4条质量认证员负责对整个验收的过程和程序负责监督把关。
第5条首先检查到货配件的质量、入库配件装箱单是否与实物数量、规格及订货清单上的数量、规格相符;检查入库配件的实物表面是否有磕碰损坏、锈蚀等质量问题,在有些情况下还需测量配件的实际尺寸和技术参数是否与说明书或图纸上的相符。
第6条仓库管理员要认真做好配件到货入库验收记录,如发现不合格配件要坚决拒绝入库并由管理员负责及时退货。
第7条对于验收合格的配件,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要及时在验收记录签字,并由组长签字后方可入库进行管理。
第8条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配件,要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域内,做到标识清晰,管理员要及时通知公司采供部进行处理。
第9条对于验收合格的入库配件保管员要根据储备条件按照机型、类别及时上架存放,使之便于管理。
第10条验收标准必须以公司下发的《配件验收标准》、生产队组的使用要求、认证的具体管理程序文件和主机设备的技术使用要求为准。
根据以上管理制度,配件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配件进行验收,发生违反制度的事件按以下条款进行考核。
第11条配件到矿后,配件管理人员未积极组织验收罚款50元。
第12条验收过程必须执行以上管理制度,并做好验收记录,发生漏检项目对参与验收人员罚款100元,未做好记录罚款20元/项次。
第13条若发生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配件通过验收,对配件管理人员罚款200元/台(件)。
配件管理制度
山西焦煤。机电制度之五。配件管理制度。双柳煤矿机电科。二00八年十月。目录 配件计划的编制1.订货制度2.验收制度3.发放制度4.保养 保管制度5.报废制度6.修旧利废制度7.仓库安全制度8.配件技术管理9.配件管理制度。配件计划的编制。配件计划的编制分年度计划 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一 年度计划的编...
配件管理制度
1 建立配件管理档案,登记配件名称 规格型号 购买日期及 商信息,保持配件验收 使用 更换及报废的记录。2 实施配件验收 检验 并做好配件验收的记录,配件验收时应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3 执行配件质保期制度。原厂配件按制造厂 三包 索赔期规定执行配件质保,副厂配件按制造厂规定执行配件质保,经营者...
配件管理制度
三 机电配件的领取。1 各单位领取配件时,须用矿专用领料单,经主管队长签字 领料员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到市场办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到 科领取。2 任何单位不得不经审批擅自从 科直接领取配件,否则,对使用单位 科各罚款50元 生产急需除外,但第二天必须到机电科补办审批手续,不办手续对单位领取人员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