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080500**)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适用学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
微纳米技术(080521)
二、培养目标。
在材料科学与工程方面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全面了解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发展动向;注重材料成分和结构、制备和加工、性能与服役性能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基本规律的研究;掌握本学科相关方向先进的实验设备、测试手段及评价技术;至少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撰写科技**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三、培养方向。
1. 纳米材料光、电及催化特性。
2. 功能界面。
3. 新型能源材料。
4. 仿生智能界面材料。
5. 仿生纳米材料。
6. 环境净化材料。
7. 光电功能纳米界面材料。
8. 导电高分子功能纳米材料。
9. 大气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10. 水环境污染化学。
11. 能源和环境材料。
12. 仿生材料界面物理化学。
四、培养模式及学习年限。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根据人才培养和发展需要,主要为一级学科内培养,结合跨学科培养、国际联合培养及校所联合培养等模式。实行导师或联合导师负责制,负责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
遵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本学科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4年;其它类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在攻读学位期间,要求在申请博士学位**答辩前,依据培养方案,获得知识和能力结构中所规定的各部分学分及总学分。
鼓励博士研究生从入学起就进入学位**研究工作;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至申请学位**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
五、知识和能力结构。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知识和能力结构由学位理论课程和综合实践环节两部分构成,见下表所示。要取得本学科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获得培养方案表中所规定的各部分学分及总学分。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分为学位必修课(环节)和学位选修课(环节)。
1. 学位必修课(环节)
学位必修课(环节)指获得本学科博士学位所必须修学的课程和环节,包括:
1) 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第一外国语。
2) 学科必修课:包括校基础理论课、一级学科理论课和专业课。
3) 跨学科课:由导师指导下跨一级学科选课;
4) 必修环节:专业实践(适用于直博生)、学术报告、学术交流、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2. 学位选修课(环节)
学位选修课不做最低学分要求,导师可根据博士研究生知识背景情况及课题研究需要指定选修公共课、本专业课或跨专业课。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德、日、法等)的博士研究生必须选修英语作为二外,若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己修英语二外,可以免修;对缺少本学科硕士或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跨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将2-3门本学科的硕士或本科核心课程作为选修课程,所修课程记录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3. 课程设置(见附表)
4. 学分要求。
要求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依据培养方案,于申请学位**答辩前获得知识和能力结构中所规定的各部分学分及总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同时满足学术硕士学位课程的学分要求,对硕士学术报告及硕士开题学分不做要求。
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导师的安排在2年内(直博生3年内)完成课程学习。
附表1、附表2-1:学位必修课程/环节设置及学分要求。
七、主要培养环节及基本要求。
1.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根据本学科的培养方案,在博士研究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及学位**要求的基础上,由导师或指导小组与研究生本人共同制定博士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分为课程学习计划和学位**研究计划。课程学习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后2周内制定,研究生据此计划在网上办理选课手续。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研究计划应在开题报告中详细描述。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确定后不应随意变更。
2. 专业实践。
以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为目的,开展多元化实践活动,提高研究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生根据培养计划、研究兴趣,按照知识和能力结构中的规定,选择完成不少于3学分的综合实验,其中2学分为学生在导师课题组进行进入课题前的认识实验,各研究生指导教师负责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审核后记载成绩;另外1学分选择学校研究生公共实验或学院研究生专业实验,由实验指导教师负责考核,记载成绩。
3. 学术交流。
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规定》。
要求博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参加不少于8次的学术交流与讨论,其中本人报告不少于2次,提交《博士研究生学术交流考核表》并附本人报告及交流提纲,由导师负责考核,通过者获得1学分,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审核后记载成绩。
4. 学术报告。
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研究生选听学术报告的规定》。
要求博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选听学术报告总数不少于20次(含研究生院组织的报告5次以上)和做1次学术报告,提交《研究生学术报告考核表》并附总结报告,由导师负责考核,通过者获得1学分,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审核后记载成绩。学术活动在研究生学位**答辩前完成。
5. 学位**及相关工作。
本环节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所进行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凝练科学问题、发挥创新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鼓励博士研究生选择学术前沿性的研究课题、选择与国家需求有关的课题、选择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鼓励多学科交叉的研究,突出学位**的创新性和先进性;**研究应着眼于“学术继承-批判-创新”,特别鼓励原始创新型研究。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
要求博士研究生结合**研究方向在阅读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基础上,了解学术发展及前沿,写出综述报告。
要求博士研究生应至少阅读有关国内外文献资料100篇,其中至少精读外文文献20篇,并写出综述报告。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学位**选题依据(包括**选题的意义、与学位**选题相关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学位**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可能的创新之处);预期达到的目标、预期的研究成果;学位**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
直接攻博研究生一般在3年内、其他博士研究生一般在2年内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至申请学位**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
2)中期考查。
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
由其所在学院制定考查标准,统一组织考查。考查组成员不少于5人,听取博士**中期报告,并在《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查表》中签署意见。
3)学位**标准与答辩。
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暂行实施细则》。
八、成果与发表**要求。
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的规定》。
九、终止培养。
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
附表1:博士(不含直博)学位必修课程/环节设置及学分要求。
备注: 附表2-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必修课程/环节设置及学分要求。
备注: 根据个性化培养需求,专业课可被基础理论和一级学科理论课取代,其极端最低必修学分允许设为0。
2019级博士培养方案
2007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 适用学科。本培养方案适用于应用经济学 0202 金融学专业 020204 二 培养方式。1 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导师指导小组相结合的原则。导师指导小组成员由2 3名经济学和相关学科专家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组成,小组成员由主导师提名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后...
2019级博士培养方案
对外经济 大学金融学院。2007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 适用学科。本培养方案适用于应用经济学 0202 金融学专业 020204 二 培养方式。1 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导师指导小组相结合的原则。导师指导小组成员由2 3名经济学和相关学科专家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组成,小组成员由主导师提名并经学院学...
博士培养方案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制定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规定。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专业培养方案 以下简称培养方案 是制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博士生 培养计划 进行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招收博士生和授予学位的依据之一。凡招收博士生的学科 专业都应制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由学科 专业负责制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