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发布 2022-02-02 08:31:28 阅读 3656

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专家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范围。

1.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1.2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1.3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1.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1.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1.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2.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危险的针对性预防措施、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

3专家组**员及论证审查程序。

3.1公司聘请12位高级工程师,成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具体人员组成为:

组长:副组长:

成员:3.2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公司。

3.3公司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主任工程师组织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在接到指导性意见后,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报送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查,审查完毕立即报公司专家组。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 改建 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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