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避险系统评估方案

发布 2022-01-31 09:00:28 阅读 6801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行管【2017】5号)中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部分之规定:“按规定建立完善井下安全避险设施,每年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

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光伟(总工程师)

副组长:贾玉(通风副总)、徐忠平(地测副总)、孙保贵(机电副总)

成员:李君(调度室)、王建珂(安监部)、段保军(生产技术部)、赵建华(通风区)、谭晓峰(机运区)、李军为(皮带队)、蒋健革(设备管理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总工程师胡光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安全避险系统的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协助、配合组长搞好安全避险系统的评估工作。

成员职责:协助组长、副组长完成好安全避险系统的评估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和分管范围对安全避险进行有效性评估,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二、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时间。

2023年6月底之前。

三、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形式及程序。

一)评估形式。

评估形式采用分系统、分专业的方式进行评估。具体各系统评估和负责人分工如下:

1.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及通讯联络系统由调度室李君负责;

2.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由机运区谭晓峰负责;

3.紧急避险系统由通风区赵建华负责。

二)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采用现场检查和查看设计资料相结合的方式。

四、安全避险系统评估标准和内容。

依据****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号)、****监管总局国家煤炭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全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意见》(内煤局【2013】453号)、《准格尔旗荣祥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不拉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专项初步设计》要求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内容如下:

一)监测监控系统。

现我矿用的为kj70n型安全监控系统,系统由地面中心站、地面及井下分站、不间断电源以及各类传感器、信号电缆等组成。矿井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kj70n)是否能够把监测的情况及时上传至矿井地面监控指挥中心,并保证系统运行稳定可靠,为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抢险救灾提供参考依据。

矿井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及《煤炭工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配置标准》的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系统运行是否安全可靠。

二)紧急避险设施检查项:

1.工作地点的灾害事故避灾路线的指示;

2.巷道内避灾路线的标识;

3.巷道交叉口避灾路线标识;

4.井下应急广播系统;

5.入井人员随身携带的压缩氧自救器;

6.避灾路线上设置的自救器补给;

7.避灾路线上的压风管路、供气阀门;

8.避灾路线上的供水管路、供水阀门;

9.避难硐室;

三)压风自救系统。

矿井在工业场地已建一座压缩空气站,站内安装ga110-7.5空气压缩机2台,单台排气量20m/min,排气压力0.8mpa。

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定设置压风自救装置,安全保护、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系统运行是否稳定可靠,设备检测是否符合要求。

四)供水施救系统。

采掘工作面按规定设置供水施救装置,是否保证所有供水施救装置齐全、完好,系统运行是否稳定可靠。

五)人员定位系统。

现我矿用的为kj128a人员定位检测系统,在各主要地点出、入及巷道交叉点出设置人员定位分站,把监测到的人员进出情况及时上传至矿井地面监控指挥中心,并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有入井人员均配备标识卡,是否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

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和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的维护工作,是否能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六)通讯联络系统。

矿井现有的调度通信系统交换机为hw-2000d型数字交换机。利用矿井现有的调度**通信系统,在井下各作业地点及固定岗位安装直通调度指挥中心**,是否能与调度室保持联系。

五、其他要求。

一)安全避险系统评估要由各系统负责人签字确认,针对查出的问题要按照“五定”原则的要求进行落实整改。

二)安全避险系统评估要有评估领导小组人员签字,系统评估后要有结论,说明安全避险系统的有效性程度。

三)评估期间各系统负责人要切实负责,认真排查,不得流于形式、弄虚作假。

四)按照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工作方案,经有效性评估完成后由总工程师胡光伟组织编制安全避险系统评估报告。

山不拉煤矿。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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