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宣汉县环境监测工作计划。
2023年2月。
第一部分环境质量监测。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一)城区空气质量监测。
二)降水监测。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一)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四、声环境质量监测。
第二部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五、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
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第三部分专项监测。
七、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八、三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监测。
九、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演练。
十、环境空气被动采样监测
第四部分质量管理。
十。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十。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
第一部分环境质量监测。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一)城区空气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宣汉县第二中学。
2.监测项目: so2、no2、pm10、pm2.5、co、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
3.监测时间: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仪器检修、标定等情况除外)。
4.数据报送:通过省网平台报送实时数据。在每日14时前审核前一日监测数据(审核后数据若与实时监测数据有差别,应另附说明)。
每月2日前汇总上月监测数据,编制月(年度)报告报省总站、市站和县局,以电子版及正式报告的扫描件报送。
5.信息发布:通过县电视台发布监测**、向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以短信形势报送。
二)降水监测。
1.监测点位:环境监测站、爽心楼。
2.监测指标:ph、电导率、降水量及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浓度。
3.监测时间:逢雨必测。
4.报送要求:每月2日之前将上月降水监测数据及报告的扫描件报县局和市站。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范围:后河漩坑坝断面 (县界市控断面)
2.监测项目:县界断面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总氮除外),以及流量、电导率等25项指标。
3.监测时间:每月1~10日;逢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
4.报送要求:每月12日前报送水质监测数据及正式报告的扫描件上报县环保局和市站。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一)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1. 监测断面:后河大石盘。
2.监测指标:每季度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cod、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3.监测时间与频次:
季报:每季度第一个月1~10日采样一次;逢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监测月的10日。
4.数据报送。
于月10日前向市站报送本季度监测数据及报告的扫描件,监测报告同时报送县局。
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1. 监测范围:**划定的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监测项目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每半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cod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监测1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每半年监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23项。
3.监测时间与频次:具体时间安排应相对固定;逢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监测月的10日。
4.数据报送:于月10日前向市站报送半年监测数据及报告的扫描件,监测报告同时报送县局。
四、声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范围。
县城区。2.监测内容。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3.监测频次。
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每个网格监测10分钟的等效声级(db(a))。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每个测点监测20分钟的等效声级(db(a))。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每个点位监测24个小时的等效声级(db(a))。
2)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每年监测1次(昼间监测1次),昼间监测应在昼间正常工作时段内测量,测量时段应覆盖整个正常工作时段。
4.数据报送。
每季度第二个月15日前向市站报送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及报告的扫描件,在11月15日前向市站报送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及报告的扫描件。
第二部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五、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监测范围:中**田普光分公司天然气净化厂(废水、废气、噪声)、优尼科东海****下八天然气净化厂(废气、噪声)、宣汉县宏盛电化****(废气、噪声)、宣汉县污水处理厂(废水)、宣汉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废水)
2、监测内容。
1)污染物排放状况监测。
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流量,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
2)比对监测。
对宣汉县污水处理厂开展比对监测。比对监测的内容执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和《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总站统字[2010]192号)。
3、监测频次。
每年监测一至两次。
4、监测结果报送。
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15日前,向县局报送监督性监测报告。在监测中发现严重超标的,要及时向县局报告,随测随报。
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第三部分专项监测。
七、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一)监测范围:双河镇大田村。
二)监测项目。
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质量和地表水水质,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须加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人工湿地)出水水质。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
三)监测频次。
见《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2014〕125号)及《全省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川环发〔2014〕150号)。
四)报送时间。
于3月、6月、9月及11月1日前报送村庄环境空气质量、村庄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到市环境监测站;6月1日和11月1日前报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人工湿地)出水水质监测数据到市环境监测站;11月1日前报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到市环境监测站。
八、三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监测。
1、监测范围:张鼓坪断面。
2、监测项目。
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
3、监测时间和频次。
一月一次。由负责分析测试的监测站确定具体监测时间,并提前告知相关监测站,相关监测站予以配合。
4、报送要求。
按省站相关要求填报监测结果,并于当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件报送至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九、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演练。
1、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
根据县境内产业结构、污染特征和自然环境状况,做好应急监测物资、设备的储备和更新,强化应急监测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按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为进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2、积极参加应急演练工作。
按照应急演练方案,积极组织技术骨干参加应急演练工作。
十、环境空气被动采样监测。
为进一步摸清大气污染物浓度时空分布和变化规律,由省总站组织开展了环境空气被动采样监测,我县负责河坝乡马田村、渡口乡立石村、红峰乡水池村、南坪乡花园村、土黄镇桅杆岭村、大成镇翰章村板凳山、黄石乡千丘村蓝地沟、平楼乡石马村、七里乡石滩村等九个自然点挂、取片工作。
第四部分质量管理。
十。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积极参加省总站、市站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和环境监测数据质控考核,积极组织人员进行上岗证考核工作。
十。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
按照即将下达的《2023年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2023年虹口区环境监测工作计划
一 工作目标 2016年监测站工作以围绕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加强监测能力和监测队伍建设,强化监测质量管理,使我区环境监测工作整体水平的稳步提高。二 制定依据 1 2016年上海市...
2023年环境监测计划
二 一二年度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 监察的基础,是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为环境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连续 定期监测和严格的管理相结合,才能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才能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管理。为了充分发挥环境监测技术服务职能,保证环境监测及时 准确 全面地反映监测对象,按照油田公司要求...
2023年环境监测计划
目录。一 编制依据 1 二 编制目的 1 三 监测依据 1 四 废水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及要求 2 4.1 废水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2 4.2排放要求 2 五 监测评价标准 3 5.1 监测执行标准 3 5.2 执行标准限值 3 六 监测内容 4 6.1 废水治理设施监测 4 6.2废气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