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发布 2021-12-01 19:25:28 阅读 6618

为消除医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同时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学发展及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根据《**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在医疗机构发生的,预料之外的不期望的或潜在的危险事件。包括警讯事件、差错及临界差错。

1、不良事件的分类及监管部门:

(1)用药错误、严重药物过敏反应(医务处/药剂科);

(2)输血反应(医务处/输血科);

(3)麻醉意外等其它医疗意外(医务处/麻醉科);

(4)严重手术前后诊断不符(医务处);

(5)放射源过度照射或放射性物质污染(医务处/保卫科);

(6)ⅰ、类精神药品、***品、剧毒药品丢失,药品成批量损毁(医务处/药剂科);

(7)跌倒、跌落,压疮,管道脱落,输液反应(医务处/护理部);

(8)职业暴露事件(医务处/感染控制科);

(9)院内感染事件(医务处/感染控制科);

10)非预期重返手术或icu(医务处);

(11)严重术后并发症(医务处);

(12)大型医疗设备及生命支持相关设备仪器故障(医务处/设备科);

(13)婴幼儿院内走失(医务处/保卫科);

(14)自杀事件(医务处/保卫科);

2、警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警讯事件是指与患者自然病程无关的、无法预料的意外死亡和永久性功能丧失的事件。其分类及监管部门:

(1)患者意外死亡(医务处/保卫科);

(2)与患者所患疾病无关的器官重大损害或功能永久丧失(医务处/保卫科);

(3)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医务处/质控科);

(4)诱拐或抱错新生儿(医务处/保卫科);

3、差错及临界差错的定义。

差错是指患者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检查、诊断、**、用药、护理)出现错误,且错误未能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患者最终接受了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临界差错是指患者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检查、诊断、**、用药、护理)出现错误,但错误再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以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严重程度分类。

1、警告事件(ⅰ级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不良后果事件(ⅱ级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3、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级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

4、隐患事件(ⅳ级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理。

1、上报形式。

1)书面报告: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48h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

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医务处及相关负责部门。

2)紧急**报告:仅限于警告事件(ⅰ级事件)和不良事件(ⅱ级事件)发生时使用,并随后48h内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

3)网络上报: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48h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采用院内网络系统进行上报,医务处负责采用卫生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2、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上报医务处及相关负责部门。

3、医务处和相关负责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登记备案,并相互联系,必要时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及时调查核实,做出处理,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落实,消除隐患。必要时上报主管院长。

4、对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严格执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特点。

1、全院职工通过培训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知晓率达100%,所有职工都有权利进行上报,患者及家属也有权利到医务处报告。

2、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采取激励措施,ⅰ、级事件对上报人员每次奖励80元,ⅲ、级事件奖励30元。

3、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实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4、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五、监管。1、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负责,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病区参与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体系。

2、医务处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的培训,使全院职工通过培训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知晓率达100%。

3、各临床、医技科室应积极主动上报,每年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案例,每百张床应≥20例。对于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科室应定期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医务处联合相关部门利用信息资源每半年对全院发生的安全(不良)事件,特别是重大不安全事件予以汇总、评价、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况,同时完善和优化医院患者安全管理办法及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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