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1雷电防护遵循的原则:(包括:建筑物;连接到建筑物的服务设施;不包括铁路系统;车辆船舶飞行器离岸设施;地下高压管道;与建筑物不相连的管道电力线和通信线)
2建筑物的特征(结构;用途;使用者和内部物体;连接到建筑物的服务设施;已有的防护措施;危险蔓延的规模)
3雷电流是损害源,雷击点相对于建筑物(s1:雷击建筑物;s2:雷击建筑物附近;s3:雷击连接到建筑物的服务设施;s4:雷击连接到建筑物的服务设施附近)
4雷电基本损害(d1: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使人和动物受到伤害;d2:包括有火花的雷电流效应引起的物理损害;d3:lemp(雷电电磁脉冲)导致的内部系统失效)
5服务设施特征(架设形式;用途;受服务的建筑物;已有的防雷措施)
6雷电流是损害源,雷击点相对于服务设施(s1:雷击接受服务的建筑物;s3:雷击连接到建筑物的服务设施;s4:
雷击连接到建筑物的服务设施附近)对服务设施导致的基本损害(d2:由于雷电流的热效应造成的物理损坏;d2:由于过电压使电气和电子系统失效)
7雷电防护的必要性(如果风险r(r1、r2、r3)大于风险容留rt则雷电防护措施是有必要的,采用防护措施把风险r降到不大于风险容量rt,风险容量rt值由有关部门考虑)
8减少接触和跨步电压的措施(外露导电部件适当绝缘;利用网格接地系统做等电位连接;限制人身活动范围和设置警示牌)
9减少电气和电子系统失效的防护措施,对建筑物lemp的防护措施系统由下列措施构成,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接地和等电位连接;磁屏蔽;合理布线;“能量配合的spd防护”)
10建筑物和服务设施雷电防护的基本准则(建筑物和服务设施的理想防雷应该是把被保护对象置于接地良好的、有足够厚度的、良好电气贯通的屏蔽体内,并在连接到建筑物的服务设施进入屏蔽体的入口处做适当的等电位连接)
11外部lps(防雷装置)的功能是(拦截直击建筑物的雷电;安全引导雷电流入地;使雷电流入地消散)
12减少内部系统失效的防护措施应限制(雷电直击建筑物,因阻性和感性耦合引起的过电压;雷击建筑物附近,因感性耦合引起的过电压;雷击连接建筑物的线路或附近,从入户线传入的过电压;与内部系统直接耦合的磁场)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1电子信息系统(由计算机、有/无线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路)等的电子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浪涌保护器(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电压限制元件,用于限制暂态过电压和分流浪涌电流的装置。按照浪涌保护器在电子信息系统的功能,可分为电源浪涌保护器、天馈浪涌保护器和信号浪涌保护器)
3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区(年平均在20日)多雷区(25~40)高雷区(40~90)强雷区(90以上)
4雷电防护区划分为: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属完全暴露的不设防区)直击雷防护区(lpz0b)(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很少遭到直接雷击,属充分暴露的直击雷防护区)第一防护区(lpz1)(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经各类导体的雷电流比直击雷防护区减小,电磁场得到了初步的衰减,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到直接雷击)第二防护区(lpz2)(进一步减小所导引的雷电流或电磁场而引入的后续防护区)
5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
6防雷接地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7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8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有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配电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的接地方式。
雷电防护1防止接触和跨步电压导致的人身伤害主要措施:(通过绝缘外露导体或增大土壤表面电阻率,来减少通过人体的电流;通过物理限制或警告标示,来减少出现危险的接触和跨步电压)
2lps分类的决定性数据(雷电参数;滚球半径、网格尺寸和保护角;引下线和环形导体间的典型距离;避免危险火花隔距;接地极的最小长度)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内部防雷装置:用于减小雷电流在所需防护空间内产生的电磁效应的防雷装置,由屏蔽导体、等电位连接件和电涌保护器等组成。
2防雷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判断评定考核制度。
3除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的机械连接,严禁热加工连接。
4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人工接地体与建筑物外墙或基础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m
5敷设在土壤中的接地体与混凝土基础中的钢材相连接时,宜采用铜材或不锈钢。
6引下线的安装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周围均匀布设,其平均间距分别不应大于12m、18m和25m
7明敷的专用引下线应分段固定,并应以最短路径敷设到接地体,敷设应平正顺直、无急弯。
8引下线安装与易燃材料的墙壁或墙体保温层间距应大于0.1m
9引下线不应敷设在下水管道内,并不宜敷设在排水槽沟内。
10建筑物顶部和外墙上的接闪器必须与建筑物栏杆、旗杆、吊车梁、管道、设备、太阳能热水器、门窗、幕墙支架等外露的金属物进行等电位连接。
11位于建筑物顶部的接闪导线可按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暗敷在混凝土女儿墙或混凝土屋面内。高层建筑物的接闪器应采用明敷。在多雷区,宜在屋面拐角处安装短接闪杆。
12专用的接闪杆应能承受0.7kn/m2的基本风压。
13固定接闪导线的固定支架应固定可靠,每个固定支架应能承受49n的垂直拉力。
14已安装固定的线槽、桥架、或金属管应与建筑物内的等电位连接带进行电气连接,连接处的过渡电阻不应大于0.24ω
15电子系统信号网络中的spd的安装布置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为使建筑物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地人身**和文物、财产损失,以及雷击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2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3外部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内部防雷装置(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接闪器(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引下线(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接地装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
4建筑物防雷分类(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具有0区或20区**危险场所的建筑物;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
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5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3.0.
3条第5~7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闪电感应措施。本规范第3.0.
3条第2~4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
6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7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或网。架空接闪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8当难以装设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时,可将接闪杆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接闪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接闪网应沿屋角、屋脊、屋檐、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
9当建筑物高于30m,应采取防侧击措施(1: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接闪带并应与引下线相连;2: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10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应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
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11当树木邻近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m
1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和接闪杆,也可以采用由接闪网、接闪带和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接闪网、接闪带应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当建筑物高度大于45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13当无线路引出本建筑物时,应在母线上装设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标称放电电流值应等于或大于5ka。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
14高度超过45m的建筑物,除屋顶的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规定外,还应符合(1,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滚球半径45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2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应防侧击;3,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部,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15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地露天堆场,当其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时,应采用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防直击雷。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可取100m。
在计算雷击次数时,建筑物的高度可按可能堆放的高度计算,其长度和宽度可按可能堆放的面积的长度和宽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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