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酒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学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民办学校)可参照本评审条件组织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是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职称(职务)设: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教师,分别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
第2章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申报条件。
一、学历、年限要求。
博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7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13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并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达到合格水平。具体要求按省职改办《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四、**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至少须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1篇,具体要求按省职改办《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及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学教师评审高级职务**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1〕55号)执行。
五、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须达到我省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六、工作经历及教学工作量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必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城镇中小学教师并要有在薄弱学校任教2年或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
第二条业绩条件。
申报评审人员,在任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达到以下10项条件中的3项(其中1至6项必须占2项)可由单位推荐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
一、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授权有关学术团体组织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单项奖2次。
二、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授权教育学会、教研、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以教育行政部门授权文件为准),获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1次或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2次的定额内人员。
三、本人获得省委、省**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省直厅(局)或市(州)委、**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1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2篇以上(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及教育刊物编审人员须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或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4篇以上)。
五、独著或主编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1部或参加编写的著作或教材中本人撰写字数达到10万字以上(专职教研人员及编审人员独著2部)。
六、主持(前2名)完成省教育厅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附课题鉴定书及课题组成员名单)。
七、本人或本人辅导的集体或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中取得名次或获二等奖以上,或获三等奖2人次;或参加全省性的本专业竞赛取得前3名或获得二等以上奖2人次。
八、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主任、团队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达8年以上,并且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或优秀辅导员3次以上。
九、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5年以上;或担任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建的各类评审组织的成员2届。
十、在乡镇及以下或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或在矿山、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20年以上;在乡镇及以下或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或在矿山、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连续15年以上,现仍然在乡镇或艰苦岗位上,且工作成绩突出。
第5章其他。
第一条同一成果(项目、著作、教材)既通过鉴定又获奖,或同时获得几个级别的奖励,只能就高计算1次,不能重复计算。未明确个人地位、作用的集体成果奖,不能作为个人获奖使用。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由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甘肃省评审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教育。
教学能力测试和答辩办法。
为全面了解、准确评价中小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术、技术水平,鉴别、核查业绩、成果真伪,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教师实际,现对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答辩办法规定如下:
一、测试和答辩的对象。
经初审合格并被确定为中小学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的人员。
二、测试和答辩的组织管理。
一)测试和答辩工作在各级人社(职改办)、教育部门的管理指导下,由评委会所在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测试和答辩小组由具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同行专家组成。一般3—5人,其中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1/2。由测试和答辩小组组长主持。
三)测试和答辩小组组**员不对外公布。
四)测试和答辩场所、记录、计时、计分等工作由评委会所在部门安排办理。
三、测试和答辩的方式、程序及结果使用。
中小学教师正常晋升人员主要采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非教学人员采用专家答辩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破格晋升人员除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外,还需参加专家答辩。
一)课堂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组织答辩的部门根据教师不同级别和实际情况制订《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科学、合理地设定课堂教学评价的项目、内容和程序等,经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课堂评价未通过人员,不得提交会议评审。
二)专家答辩工作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确保客观公正、结果准确。
1、答辩人汇报。
1)简述本人学历(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工作年限、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及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
2)简述自己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成绩、贡献(包括教学工作量、**发表、出版专著、完成的教育教学项目、成果获奖等)。
3)介绍本人代表性的**、专著、主要的教育教学项目以及成果的主要内容和学术价值。
4)简要汇报指导、培养下级教师的工作和学习情况。
5)简述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本人今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思路、设想和计划。
6)汇报自己认为需要介绍的其它情况。
答辩人汇报时要注意基本情况应简单、准确,工作成绩以任现职以来的为主。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教育教学成果、项目、**、论著等,必须说明本人的作用、地位和排名。汇报内容必须真实有据,不得弄虚作假。
2、专家考评。
1)主要考查内容:
学历等基本情况及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发表**、完成的教育教学成果情况等,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核查、质疑。
对**(专著、技术报告)论点、论据的正确性、科学性、学术价值及学术水平进行质询。
对已获得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及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等奖的人员,重点考核本人在该成果中所起作用,掌握完成该成果的技术水平情况等。
了解培养下一级教师的人数、时间、培养方式及结果、成效等。
对外语专业人员进行外语面试。
2)判定:基本情况和**论著、业绩成果等填报是否真实。
基础理论知识是否达到相应职务水平。
教育教学能力是否达到相应职务标准。
教育教学作业绩是否达到相应职务任职条件。
答辩是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注意对假文凭、假**、假成果及挂名**、挂名成果的核查、鉴别。对填报不实或有疑问的,要认真核查清楚。对学历、**、业绩成果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不提交高评会评审。
3、计时和计分。
答辩每人15分钟。答辩对象退场,答辩小组合议后,由专家按百分制各自打分。各专家打分之和除以打分专家人数,所得平均分,即为最后得分。
也可以用答辩小组专家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答辩是否通过。
4、答辩结果及使用。
1)答辩对象最后得分低于60分,或有2名以上(含2名)专家打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
2)使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的,有1/2以上(含1/2)专家投否决票,为不通过。
3)专家答辩未通过人员,不得提交会议评审。
四、测试和答辩的相关要求。
一)评委会所在部门要周密安排好测试和答辩工作,测试和答辩工作应规定场所,集中进行。评审对象的评审材料应适时提前送交测试和答辩小组成员审阅。
二)评审专家应认真审阅评审对象的材料,在掌握全面情况的基础上,拟定好质询的相关题目。答辩时应注意宽严适度,既要严格坚持各项评审条件、标准、确保质量,又要利于选拔优秀人才,为中青年优秀骨干教师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三)评审对象应准时参加测试和答辩,无故不参加者,不得提交会议评审。
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九条高级教师。一 学历及资历条件。1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2 具备硕士学位 学士学位 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3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 小学 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二 能力条件。一 教师。1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 幼儿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
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二 高级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 职务 的,在任现职期间除应具备本水平条件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相应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连续任教15年的教师,任现职期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到了带头作用,爱岗敬业,成绩显著,且年度考核3次达到优秀等次。2.获...
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参照表。学历资历。类别。学历及年限。正常晋升。中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年限满2年满5年满5年。小学。79年底前从教,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满6年。破格要求。考核测评 正常晋升人员,任期内每学年度 年度 考核为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