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995年9月15日发布。
一、六类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
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
盲一级盲<0.02一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盲≥0.02一<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05一0.1
二级低视力≥0.1一<0.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1、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一年以上不愈者)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
列表如下:
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
一级>90(好耳)<l5
二级71一90(好耳)15一30
**61一70(好耳)31一60
四级51一60(好耳)61一70
注: 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听力丧失经**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语残疾标准
1、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指由于备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2、言语残疾的分级
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一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一50%,言语能力等级狈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测试水平,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言清晰度在51一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但不能通过四级测试水平。
列表如下:
级别语音清晰度(%)言语表达能力
一级<30%末达到一级测试水平
二级10一30%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31一50%末达到**测试水平
四级51一70%末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注: 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明确**,经**一年以上不愈者。
智力残疾标准
级别语音清晰度(%)言语表达能力
一级<30%末达到一级测试水平
二级10一30%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31一50%末达到**测试水平
四级51一70%末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1、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2、智力残疾的分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列表如下:
智力水平分级1q(智商)范围*适应行为水平
重度一级<20极度缺陷
二级20一34重度缺陷
中度**35一49中度缺陷
轻度四级50一69轻度缺陷
注: 1、*wechsler儿童智力量表
2、智商[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测得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不同的智力测验,有不同的lq值,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
肢体残疾标准
1、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 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小儿麻痹后遗症
后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休儒症
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
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1)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木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一4分)
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2)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一6分)
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3)轻度(**):基木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一7.5)
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单侧拇指伴食指。
精神残疾的评定标准
一 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 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二 精神残疾的分级。18岁以上 含 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 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 who das 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