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劳动工资统计指标解释

发布 2020-05-14 20:01:28 阅读 2535

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统计原则。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谁发工资谁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即谁使用谁统计,无论用工单位是否发放工资。劳务派遣公司不填劳务派出人员,仅填本公司其余人员。

二、2023年劳动工资统计指标解释。

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统计原则。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谁发工资谁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即谁使用谁统计,无论用工单位是否发放工资。劳务派遣公司不填劳务派出人员,仅填本公司其余人员。

二、指标解释(以i102-2表为讲解对象)

一)、从业人员。

1、什么叫从业人员?

指报告期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为时点指标,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分为期末数和平均数,平均人数必须严格按计算公式计算。

2、从业人员不包括哪些?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3、什么是劳务外包人员?

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生产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出来,由专业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和指标进行生产,这样的人员称为劳务外包人员。

4、从业人员构成: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相关指标。

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2)女性。必须严格按单位花名册中女性人数填写,该指标不能空填,如果报表单位没有女性人员,请在报表中补填零。

3)非全日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二)、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1、在岗职工包括(在岗职工不能漏填以下人员):

(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

(2)处于试用期人员;

⑶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工、县聘、州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⑷派往外单位工作或学习超过半年以上,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

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

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三)劳务派遣人员(有的单位填,没有的单位不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1、劳务派遣人员统计原则。

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2、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外包人员。

统计原则上的区别。

劳务派遣人员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劳务外包人员人数及其工资由派出劳务的单位负责统计,而不是为哪个单位干活就由哪个单位统计,不同于劳务派遣人员。

3、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外包人员的区别?

举例一:本单位的保洁人员,虽然在本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与保洁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因此这些人员不在本单位统计,而应由保洁公司统计。类似情况还有单位的保安人员、室内绿植管理人员等。

虽然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都在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但是劳务外包人员的具体工作是不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的,而劳务派遣人员则完全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

●举例二:建筑业企业的施工人员,如果是整建制通过劳务外包公司雇佣的,这些施工人员虽然在建筑企业工作,按统计原则,这些施工人员由劳务外包公司统计,而具体用工的建筑业企业不予统计。

●如果是自行招用的临时人员、农民工和非个体工商户的工程队,这些人员应由建筑企业统计为在岗职工。

四)、其他从业人员(有的单位填,没有的单位不填)

指未作为在岗职工或劳务派遣人员统计,但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返聘的再就业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

五)、平均人数计算。

年度、季度、月度的平均人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要根据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

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

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料有的全部人数之和或=月初人数+月末人数。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2

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均人数必须分别计算,然后汇总合计出从业人员的平均人数。

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平均人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1-本季度平均人数是以年初至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报告季内月数求得。

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2月平均人数+3月平均人数。

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6月平均人数。

三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9月平均人数。

本季平均人数=报告季内3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年平均人数=报告季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或=报告年内4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

举例:月平均人数计算。

某单位3月28日建立,每天从业人员人数如下:28日20人,29日20人,30日22人,31日22人。3月份平均人数:

(20+20+22+22)/31=2.7≈3(人)

注意:计算平均人数要四舍五入。

错误的填写:如果用31日时点人数22人替代,两者相差19人。

举例:1-本季平均人数计算。

某公司从业人员各月平均人数如下:1月40人,2月20人,3月26人,4月40人,5月43人,6月52人。

二季度季报 1-本季平均人数为:

40+20+26+40+43+52)/6=36.8≈37(人)

错误的填写:如果用6月平均人数52人替代,两者相差15人。

举例:年平均人数。

某公司2023年9月成立,各月从业人员月平均人数如下:9月6人,10月15人,11月15人,12月18人。

2023年全年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6+15+15+18)/12=4.5≈5(人)

注意:应该用12个月不能用4个月!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易出错情况

1.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替代;

2.填成各个月期末人数之和。

六)、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2023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计件工资、资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1、工资总额统计原则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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