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以人为本”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技术装备安全保障能力、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及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2023年为实现建筑业安全生产“三个目标”,在监督管理上要努力加强“三个深化”、在安全建设上要逐步进行“三个推进”、在日常工作中要持续狠抓“六项措施”,通过落实完成“3336”的工作要求,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加强监察管理、抓好安全文明施工、强化环境保护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管理、扎实工作,实现安全生产“三个目标”:
一杜绝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一般性事故的发生,控制和减少人员伤害,百亿元产值死亡控制在4人以下,力争实现“零死亡”目标。
二依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率100%。
三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制度,严格实施资料审查和现场验收,确保工程安全报监率100%,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率100%。
三、工作措施。
要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具体如下:
一努力加强“三个深化”,做实做细监督工作。
1、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进一步明确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整合管理资源,配合招投标管理、市场监察、执业资格管理、行业许可管理等部门,强化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和安全生产监管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层层分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责任和奖惩制度,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建设单位确保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体制,建立有序的项目管理机制;各监理企业要认真明确工作内容、程序和责任,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为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发挥更大作用;安全监督机构要依法加大对不履责各方特别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工程项目部要建立严格的每日、每周安全检查制度;施工企业要每月至少要组织两次安全生产巡查,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工程特点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改等情况,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体系有效运转。今年,安全监察部门将以检查企业落实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安全监管的首要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2、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遏制较大事故,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今年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即: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安全报监等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已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3、深化隐患整治,开展多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
1深入开展深基坑、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深基坑工程专家论证评审制度;严格实行深基坑工程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与分段验收制度;严格对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切实做到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并全部建立应急预案。
2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起重机械倾覆、火灾发生等专项整治,推广使用阻燃装配式轻钢结构临时用房、标准电箱、井架自动门等施工安全设施设备。施工企业要按照《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水源,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火灾事故的发生。
3深入开展村镇建筑工程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村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监管网络,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开展好小城镇建设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村镇和工业园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逐步进行“三个推进”,安全体系建设跨上新台阶。
1、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建筑施工企业要认清管理标准化和信息化对企业的意义,加速提升自身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安全监督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信息化网络的建设,以科技为手段、以创造力为依托,积极筹备,努力实现施工安全监控实时化、信息采集时效化,监督管理公开化。
2、推进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1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基本知识,注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效果,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2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讲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救护等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其安全意识、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能力。
3全面做好“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等工作,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强化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证上岗作业等违规行为。
3、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认真执行好两个办法,即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谁审查办法》,确保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到位。
三持续狠抓“六项措施”,确保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1、狠抓安全许可的动态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核工作,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定》,切实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与施工现场达标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事故情况等挂钩。对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做出限期整改、责令停工等处理,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安全和死亡事故的,市建工局将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报请省建管局或相关部门,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重新复核,发现其不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将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狠抓日常安全检查,规范安全保障措施。
1严格抓好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各项制度的落实,着重解决无方案施工或没有制定方案、方案未经审批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的问题。
2严格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台账,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3严格审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实施“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工程项目开工时,严格审查承包单位“三类人员”考核情况,严禁使用未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施工过程中,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4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内部管理,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要求,规范安全监督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交底、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复审查、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施工过程巡查和竣工评定等工作。
3、狠抓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开展创优活动。
1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
2以技术管理为核心,以质量管理为重点,以安全管理为保障,以队伍管理为基础,广泛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丰富提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内涵,打造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规范化、现场管理人性化的新型施工现场,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改善现场作业环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单位的夺杯创优活动,逐步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走向深入。
4、狠抓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
1建筑施工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主管部门和各企业协同建立完善的事故救援网络系统,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
2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
5、狠抓对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加大对假冒劣质产品的查处力度。新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进行抽检,重复使用的要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测试,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有效。
6、狠抓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落实。
市建工局将严格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和公开透明、“四不放过”的原则,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建筑施工死亡事故的,将依法立即吊销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还将依法吊销或暂扣责任单位的资质证书。对吊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活动,并不得参加新工程的投标;对外地入滕施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坚决清出市场。
同时,加大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和 以人为本 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好 十二五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 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 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技术装备安全保障能力 依法依规...
2023年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修建业平安出产任务,保证大众生命财富平安,现就做好2013年平安出产任务提出以下定见 1 指点思惟和任务思绪。以迷信成长 为指点,对峙 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和 以报酬本 的目标,深切贯彻落实好 十二五 时代平安出产任务。要进一步完美企业平安保证系统 当局羁系和社会监视系统 ...
建筑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树立 抓安全生产 创文明工地 建优质工程 保用户满意 的形象,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减少 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计划。严格按照 一标准 五规范 执行以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制定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