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财政补助庐江县公共卫生。
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县直有关卫生单位:
为提高农村卫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推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财政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农秘〔2010〕753号)要求,现制定我县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具体附后。
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是卫生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2023年**财政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项目2023年实施方案》
2.《2023年**财政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2023年实施方案》
3.《2023年**财政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村卫生室人员培训项目2023年实施方案》
4.《2023年**财政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项目2023年实施方案》
5.要求填写上报的培训**。
6.庐江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培训领导组。
附件12023年**财政补助庐江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项目2023年实施方案。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财政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农秘〔2010〕7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全县33名镇卫生院(分院)妇产科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及分院各确定1名妇产科人员作为培训对象。
二)项目内容。
25名一般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安排在县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130天,其中15名人员安排在县医院、10名人员安排在县中医院。8名中心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安排在市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130天。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县卫生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组,加强领导,建章立制,明确分工和职责。县医院、县中医院负责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参加培训的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二)资金安排。
根据《2023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规定,**财政专项资金按照每人5200元(40元/人/天×130天)标准给予补助。包括妇产科人员培训、师资培训等费用,不足部分由相关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执行。
1.培训教材:省卫生厅选编培训教材。
2.开展师资培训:师资培训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3.制定并上报培训计划。
各镇卫生院及分院各确定1名妇产科人员参加培训,参训人员数量见附表1。各单位按照《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的内容、格式要求将参训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执业类别、职称、身份证号、联系**、工作单位等信息资料录入数据库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县卫生局。
附表:1.2023年**财政补助庐江县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任务分配表。
2.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资金与任务进度表。
3.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项目考核评估表。
4.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项目总结报表。
附表12023年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任务分配表。
注: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补助标准40元/人/天×130天。
附表2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资金与任务实施进度表。
卫生局(签章填报时间: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附表3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项目考核评估表。
卫生局(签章填报时间:
附表4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项目总结报表。
培训单位(签章填报时间: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
附件22023年**财政补助庐江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2023年实施方案。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财政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农秘〔2010〕7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全县66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开展b超、心内科(含心电图)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及分院各确定2名卫生技术人员作为培训对象。
二)项目内容。
1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主要学习b超的知识和技能,另1名主要学习心内科(含心电图)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时间均为5.5天。通过在乡镇卫生院开展**教学等方式实施培训。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县卫生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组织,加强领导,建章立制,明确分工,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资金安排。
根据《2023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规定,**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对于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按照每人220元(40元/人/天×5.5天)标准给予补助(详见附表1),我县的培训任务为66名。项目资金包括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师资培训费用,不足部分由各单位自筹解决。
三)资金管理。
乡镇卫生院要专款专用,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受训人员,也不得向受训人员另行收取费用,保证人员免费接受培训。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制定的《**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并按要求保存好资金使用的原始资料依据备查。
四、项目执行。
一)第一阶段:培训准备阶段(2023年12月)
1.培训教材:省卫生厅选编培训教材。
2.开展**教学: 2023年我县利用好医生“乡村课堂”远程教学模式开展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培训,已形成教学网络,取得较好效果。各地可采用北京健康**技术开发****(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培训系统开展此项培训。
3.制定并上报培训计划。
乡镇卫生院认真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书,各镇卫生院、分院各确定2名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参训人员数量须与县级安排培训人数一致。各单位要按照《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的内容、格式要求将参训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执业类别、职称、身份证号、联系**、工作单位等信息资料录入数据库,于12月20日前上报县卫生局防保股。
二)第二阶段:全面培训(2023年1月—7月)
乡镇卫生院按要求组织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资金与任务实施进度表》(附表2)和项目执**况报县卫生局防保股,县卫生局审核汇总后于5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单位组织考试、考核,并将合格者有关材料报送县卫生局。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县卫生局按照《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考核评估表》(附表3)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质量、时间要求实施项目,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项目结束后,乡镇卫生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并将《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总结报表》(附表4)和总结评估报告于2023年7月10日前报送县卫生局防保股。
2023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一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一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了解国家最新的政策背景,熟练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二 培训内容和大纲。培训内容涉及10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卫生部2011年5月颁发的 国家基本公...
2023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总结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关于2012年村卫生室人员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总结。根据广元市利州区2012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广利卫发 2012 30号 文件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村卫生室人员公共卫生知识培训相关事项,结合我镇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情况,认真安排部署,在李广平院长的...
妇幼卫生人员培训制度
一 学习必须坚持经常化 制度化,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遇有必。须及时学习和传达的会议精神等特殊情况,可改变学习时间。二 每次的学习内容由对口扶助医院决定,培训人员做好学习记录。三 学习日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参加学习的人员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交头接耳。四 对学习教育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