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处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者罚款300-1000元并停工学习10一30天(12条高压线)
1. 检修不按规定停电、验电、放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的,操作高压不使用绝缘用具的,停电检修不挂停电牌的;以及带电搬迁作业的。
2. 井下违反电气防爆管理规定的,如失爆,不按规定检查检修防爆装置的。
3. 到期不整改的重复隐患,或隐患未及时彻底处理,反复出现生产事故的。
4. 发生事故迟报瞒报私自处理造成事故扩大的责任者。
5. 保护装置及安全设施失灵的责任者。以及甩掉保护装置运行的。
6. 严重三违的,如班中睡觉,绞车司机开车时精力不集中手离把,接打手机的。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
井筒作业不戴安全带的。井下无措施烧焊或不按措施执行的。其它以危险的方式组织生产或施工的。
7. 自伤或造成他人轻伤等责任性工伤事故的。
8. 发生内盗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9. 因岗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井下装重斗、超载提升,地面卸载满仓洒煤的。其它出现井筒坠物的。
10. 出现矿级以上追究的责任事故按矿处理规定执行。
11. 班中喝酒以及酒后上岗的。
12. 主扇司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实现风机倒台、倒回路操作的。
13. 机台上违反规定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暖气的。
年度违反上述两次的除按规定处理外一律调出机电队,发生责任性工伤事故的一律调离本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并停工学习10天。
1. 入井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入井的,包括不戴安全帽、不佩带矿灯、自救器,入井穿化纤衣物,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及非防爆电子物品等。
2. 不按规定佩带和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
3. 不知道本岗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
4. 班中打牌、擅自脱岗、串岗、出早班的,班中洗澡的。
5. 未能执行现场交**制度,交接不清的。
6. 队管理人员不按规定上岗检查的,发现三违不加制止造成事故的,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和党员、八条线员。
7. 不按规定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和不按措施执行的责任者。
8. 不认真执行隐患排查制度和系统安全评价制度的,自己包机隐患被别人排查到的。
9. 井下违反人力推车规定的,超挂车的。
10. 班中干私活,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包括洗衣服、织毛衣、读书、看报等。
11. 开关自动跳闸后,未找出原因而恢复送电的,送电时未能至少试送一次电的。
12. 检修后两小时内就出现事故的责任者。
13. 违反电气焊作业规定的。
14. 违反消防规定,在禁火场所吸烟,或有烟头、火源、破布,油脂不按规定存放的,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
15. 钢丝绳未按规定每天进行检查,主管技术员每周签字的。
16. 提升设备每天检修时间不足的。机电修未能检修完试车后就离开岗位的。
17. 未按规定时间检查和试验安全保护装置的。
18. 不按规定轮休休班,不经班组长同意私自调班,不上班造成空岗或当班出勤人数不够的;因安排失误造成空岗的,无故矿工的。
19. 各岗位司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的,如交**上下人时未能执行一人开车一人监护的。
20. 不带电操作绞车、放飞车的。
21. 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修的;违反检修制度的。
22. 不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规定,班中会客的。
23. 值班人员因准备不充分,常用工具未带齐,动作缓慢等劳动态度问题到岗不及时或其他原因造成事故处理不及时、不当的,造成事故时间延长的。
24. 对外委施工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
25. 因节能减排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的。
26. 其他一般“三违”行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者和班组按扣分处理。
1. 大型检修或旬检时材料装备不足,临时找材料工具的。
2. 点名3小时前未经请假擅自休息但未造成空岗的。
3. 不按规定着装、穿拖鞋、未戴上岗证的。
4. 因文明生产差,被队或上级提出批评的。
5. 不服从指挥,顶撞班组长或调度室等上级领导的。
6. 记录本、绝缘用具,室内设施等不按规定摆放的。
7. 对本岗位工作内容不能做到应知应会的。
8. 开车、传递信号不及时的。
9. 不接**或无故占用**、**未放好,用**聊天的,或当月**费超支的。
10. 未能按时完成班组或队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的。
11. 绞车司机操作台放置杂物的。
12. 用完的记录本不交到队里的。
13. 上班迟到的旷会的,或不按规定参加矿队组织的活动的。
14. 有事不向队里请假,班组长私自放人的。
15. 违反矿“三禁”的。
16. 不认真执行班中巡回检查的,或因巡回检查不力造成事故的。
17. 因备品配件准备不足,造成事故处理困难,时间延长的,或备品配件使用浪费的。
18. 包机人未执行动态检查的,记录不填、假填、填写不签名、乱画、记录不真实、全面、工整的。
19. 未执行手指口述操作法的。
20. 哺乳期女工,按排上早班,给每天两次各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也可以一次使用两个小时,每超过一小时扣0.5分。
21. 其它需精细化管理考核的按考核结果扣分。处罚不影响班组考核扣分,实行双重考核。
四、 其他规定。
1. 因个人疏忽或工作失误造成事故、公物损坏的,一般物品损坏的照价赔偿,设备按事故追查处理。
2. 严格落实包机政策,发生事故影响被调度室罚款时,包机人承担20%,包片干部及班组承担20%,出现处理时间超过半个小时以上的事故时,包片干部、班组长、包机人必须到现在处理,并且无加班工资。对经常性出现事故的包机人视为不能胜任包机工作,降为学徒工,执行80%的工资标准。
包机人应该知道自己的包机范围、配件管理、岗位职责、检修周期及检修标准以及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小班岗位工做到‘三知四会’要求。未能通过学习考核的降为学徒工或调离本工作岗位。
3. 关于劳动纪律:严格落实检修前半小时到岗、检修后半小时离岗制度,否则按班中脱岗进行处罚。
小班严格落实现场交**制度,交**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否则按未进行现场交**制度论处。大班早班检修人员:新副井、新主井15点以后下班,老副井、压风机房17点以后下班,否则按出早班论处。
4. 关于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检修水平的培训相结合,班组长要把压力及时传递下去,班组要多开会,多沟通,自学为主,上岗提问、班前会点将、学习考试等成绩均纳入当月工资考核。
5. 关于日清卡考核:班组长月底给分情况要以平时日清卡为依据,平时扣分、加分情况要在日清卡注明,副职的给分情况必须列入日清卡,不得月底突击加分。队考核实行零通报,也列入日清卡。
6. 关于休班:每位正常轮休的职工不得连续休息两天以上,连续休息三天及以上需找队长写出书面请假条,否则第三天按旷工处理。
检修大班也要排出轮休表,保证每天都有足够的人数进行日常检修工作,旬检、月底检修时大班人员不得安排休息,否则按当班出勤人数不够处理。各班组年休假人员必须班长签字后再找队长签字,以班组不出现加班为依据,出现人员不足的时候不得休年休假。
7. 关于组织会议:每周召开的班组长例会原则上不得缺席、顶替(包括管理人员),每不到一次扣1分,不做记录、不传达会议精神每一次扣1分。
第二项奖励。
1.手指口述及其它工作被上级通报表扬的或为矿队争得荣誉的加分。
2. 参与技术革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有功人员,奖励50-500元。
3.排除不属于自己包机范围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奖励50-500元。
4. 参加竞赛,外出学习技术比武争得荣誉的,50-200元。
5.见义勇为者(以公认为准),奖励50-500元,并上报请功。
6.参加事故抢险处理有突出贡献的奖励50-300元。
7.制止“三违”行为互保联保有成效的,奖励50-100元。
8.“先进班组” 按规定奖励分和“四有职工” 奖励100元。
9.工作积极主动有特别表现的有包片队干部确定加分。
10.新工人学习有成效,进步较快的。
11.队举行的各种活动及其他队认为应该奖励的。
机电队2023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1 严格考核,认真落实责任,详细制定个我队各工种各岗位的考核细则,加大落实责任,奖罚分明,责任明确形成完整的考核体系。2 狠抓质量,落实我矿关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将质量标准化理念融入到安全管理中,实现规章制度标准化 安全检查标准化 现场管理标准化 岗位操作标准化 全面提高我队的安全管理水平。3...
现场机电安全生产禁令
1 井下现场电气设备 电缆严禁失爆。2 电气设备的检查 维护和调整必须由专职电器维修工进行。3 新投入的设备无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措施或规程措施贯彻不到位及操作人员无相应安全资质的,严禁投入使用。4 各个负责队组必须建立各类电气设备的保护及试验记录,各个主副提升风机房变电所必须建立各种规范的台帐。5 ...
现场机电安全生产禁令
1 井下现场电气设备 电缆严禁失爆。2 电气设备的检查 维护和调整必须由专职电器维修工进行。3 新投入的设备无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措施或规程措施贯彻不到位及操作人员无相应安全资质的,严禁投入使用。4 各个负责队组必须建立各类电气设备的保护及试验记录,各个主副提升风机房变电所必须建立各种规范的台帐。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