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读后感

发布 2023-09-12 16:36:53 阅读 5081

拿起这本书的时候,不认识郭敬明。

今天,正式读完了这本他在17岁时写的散文集,内心有感而发,但具体是怎样的一种感触,我自己也不清楚,就好像青红蓝绿紫各种水彩,在同时融合的那一瞬间,有一丝柔美、一丝浑沌、一丝通透。

为了坚持阅读,以书会友,我建了一个读书群。在刚翻开《爱与痛的边缘》的时候,和群友们提到过这本书,一位群友建议我去看这本书的豆瓣书评,我一直没看,直到今天合上最后一页的时候,我点开了它的书评,眼前一条条的评论让我瞪目结舌:为什么这么多人不喜欢这本书?

而我,却因为这本书成了郭敬明的铁粉。或许我是另类吧,也或许我浅显的文学底蕴让我更容易随遇而安。

‘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这是一场青涩回忆的邂逅,有欢笑,有忧伤,还有一份坚定的欣赏。从书里的《白昼明媚》到《暗夜未央》,我被敬明诙谐的自嘲幽默逗笑过,和他笔下的孤独时刻忧伤过,与他分享的田园宁静共舞过。

《爱与痛的边缘》让我想到了成长。

它让我见证了一位素昧平生的作家在高中时代,对自我成长与性格剖析的尝试。这个过程在我的大脑里产生了跨越年代的‘镜子效应’。

“我老了。”

最近,我身边久违的好友们开始习惯性地把这句话作为我们重逢时的开场词。是啊,像郭敬明这本书中描述的青春故事,已经离我和我同辈级的好友们渐行渐远。不知曾几何时,在回看自己的青春的时候,就好像在翻阅另一本《爱与痛的边缘》一样,更像是在翻阅别人的故事。

但,我不觉得我老了啊!

我能够以4分30秒的成绩跑完1000米,能够扛着自行车一口气上下5层楼,能够以2分13秒的成绩游完50米,能够一顿吃完一条鱼、二两饭,外加一份蒸肉和蛋挞,能够一觉睡足八小时,能够一周背完100个新单词,能够不写稿上台讲完7分钟的演讲……

还有好多‘能够’啊!我觉得现在的我像海绵一样,不断吸收着空气中的水分子,还在成长。

身边几乎所有好友也都成家了,特别是看到已经为人父母的ta们带着孩子,打拼事业,每每我的心中都会对ta们升起一丝敬佩。

记得3年前我带着我家大狗小拉散步,迎面杀出一只白色泰迪,咬住小拉矫健的后腿死死不放。那只泰迪被拉开带走后,看着小拉,我自己委屈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最终泪水像一颗一颗黄豆一样吧嗒吧嗒地掉下来。今天的我和小拉出现在郊外,总感到自己有一股临危不惧的架势,不再把那些没有善意的摩萨、二哈、德牧放在眼里。

我想此刻的我成长了。

这使我想到那些为人父母的家长们在看到自己孩子受欺负的时候,和我在3年前经历的委屈相比,他们的应该是无限放大的吧。所以,我想,成长的每一位父母都坚不可摧。

《爱与痛的边缘》让我想到了语言。

高中时代的郭敬明有一大堆朋友,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只有两个朋友,现在的我,感觉好像没有什么朋友。我想郭敬明一定能说会道吧,不然怎么会交上那么多好朋友?

以朋友人数的多少来推断一个人的语言能力,是不是有些不符合逻辑演绎法?几天前,头马的一位伙伴在群里提到induction和deduction的区别,我回复说:“deduction是以众多论据推出的一个结论,induction是以一个结论去推测论据。

hypothesis就是从induction推理出来的,而不是deduction推出来的。”刚巧在一本书里读到的信息,我以这样的方式说出去后,一种自恋式的知识渊博感油然而生。

写到这里,我发现自己有点跑题了。可能是我的潜意识想把我欠修炼的语言逻辑力毫无遮掩地展示给公众吧。

我这一段的中心思想还是想停留在语言的。就好像我的微信***【学外语那点事】一样。我爱外语,爱用英语说话、阅读、写字,但我从来没有去过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我想如果我去过了,可能我就没这么爱用英语了。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就好像我们逝去的青春一样。

《爱与痛的边缘》让我想到了性格。

在爱痛交织的青春时光里,敬明说“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只有在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17岁的他是一个阳光男孩,聪明灵气,情感细腻。

敬明把这归因于双子座的性格。谈到性格,有时候,我觉得它就好像我家的小拉。常常以为是懂它的,但不时,它会做出一些十分不合常理的举动,让你大跌眼镜,或者真的跌破眼镜。

我在一份心理杂志期刊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人在用不同语言的时候,性格也会有所不同。”

这让我又想到了自己。身边很多人都对我说过:“你的英语怎么这么好?”其实,我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英语有那么好,我只是爱用它,然后大家对我说的这句话,让我越来越爱用它。

我在有很多中国人的地方说英语的时候,异常自信,但和英语母语人士说话的时候,总感觉到心中有只小兔子,它会在我始料不及的时候蹦出来,很有趣的现象是,这只小兔子也会偶尔在我和很多中国同胞说中文的时候探出脑袋来,吓我一跳。

在一次教练同侪练习的时候,我说到过这件事。那位同学来自加拿大,对中国文化很是好奇,我们总是能谈得很投机,她的名字叫shauna,我在这里就称她小s吧。就在5月与小s的一次会谈中,我提到了这只心中的小兔子,谈到结束,突然我对这只小兔子有了升华级别的认识,我的结论是:

我对自己语言表达能力的要求期待太高。

‘对自己要求期待太高’,小s和我一拍即合。她说,她也是这样,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我觉得她真的是个完美主义者。我问她:“我们把教练对话录下来,事后各自回放学习吧。”她犹豫了一会说:“好吧。但可能我不会去听回放。”

“为什么?”我问。

她说她很讨厌她的声音,她觉得她说话的声音不好听。我瞪目结舌了千分之一秒之后,条件反射式地告诉她:“你的声音这么好听,都可以用来我们这里做英语听力教材了!

”当我又说了一句:“我和你说话,有种和michelle obama对话的感觉啊!”之后,小s在网络的另一头,咯咯地笑得像个孩子。

读完郭敬明的这本《爱与痛的边缘》后,我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字,驻驻足足想了这么多事,这可能是对一本好书的一种证明吧,毕竟,让我们阅读后能有思绪如泉涌般躁动的文学作品,并非处处皆是。再或者我与作者的这份共鸣是我自己大脑中神经化学物质相互作用的结果。

不管怎样,我知道从今以后,我的书架上又多了一个作者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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