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蔡雅奇讲义答案

发布 2022-09-05 04:25:28 阅读 9956

2024年司法考试——刑法题库提高讲义答案。蔡雅奇。

答案:a所涉考点:罪刑法定原则。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有四个派生原则:(1)刑法必须是成文法,习惯不能作为法律;(2)犯罪和刑罚都必须由法律预先明确规定,禁止绝对不确定的刑罚和绝对不定期的刑罚;(3)禁止重法溯及既往;(4)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一般来说,应当以行为时的法律作为裁判依据,但如果新法量刑更轻时,则应当适用新法。因此a项说法错误,当选。b项正确,不当选。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可以进行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因此c项正确,不当选。将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对象扩大解释为包括14周岁以上的男性,这是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d项正确,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答案:abcd

所涉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a项,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在时间效力方面应当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因此在旧法重于轻法的情形下,新法有溯及力,故a项正确,当选。

b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需要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价值判断的要件要素,比如,xx罪,情节严重,判处xxx刑。这里的“情节严重”就是个规范的要件要素,何为情节严重,需要法官自己主观判断一下,这个“情节严重”就是不明确的规定。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具有明确性,但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由刑法规范的抽象性和模糊性所决定的。

而且,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并不冲突。因此,b项正确,当选。

c项,罪刑相适应的具体要求为:以客观行为的违法性与主观意识的有责性相结合的罪行程度以及犯罪主体再次犯罪的危险程度,作为刑罚的尺度。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累犯从重是为了从量上补足前次刑法的欠缺,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因此c项正确,当选。

d项,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1)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及其后果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处罚。(2)禁止事后法——禁止重法溯及既往;(3)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5)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6)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所以在有利于被告人的情况下刑法可以溯及既往。禁止重法溯及既往。因此d项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答案:d所涉考点:属人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

解析:关于属人管辖原则,根据刑法第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关于保护管辖原则,根据我国刑法第8条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1)所犯之罪必须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2)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3)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处罚,即“双重犯罪原则”。根据上述两个原则,很容易得出相应答案。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答案:abd

所涉考点:犯罪的分类。

解析:关于ab选项。自然人犯罪,是指以自然人为主体的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

单位犯罪,是指以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犯罪。可见,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是依据犯罪主体的不同所进行的划分。因此,ab项的说法正确,都当选。

关于c项。不能将自然人犯罪与自然犯等同起来。自然人犯罪是与单位犯罪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而自然犯则是与法定犯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一般来说,自然犯是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法定犯是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c项误将自然人犯罪与自然犯混淆起来。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关于d项。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的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了单位**罪,该罪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

因此,d项的说法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答案:a所涉考点:不作为犯罪。

解析:不作为构成犯罪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行为人负有某种行为义务,这种义务可能**于法律规定、行为人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需要、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法律规范与法律秩序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而不会强求不能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义务该特定的义务从而造成危害结果。

不作为的核心是行为人没有履行义务,行为人在应当履行义务而不履行义务的期间所实施的其他行为,不是该不作为的内容,也不影响不作为的成立。

a项,认为不作为行为对危害结果没有原因力、不存在因果关系问题是不正确的。a项错误,当选。

b项,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因不作为而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本身应是作为的犯罪,其不纯正性在于,人的行为形式与法定的犯罪行为形式不一致,是适用法律认定犯罪的非常态问题,因此在认定的时候要求该不作为与作为行为构成该罪具有“相当性”(等价性),可见b、d两项也是正确的,不当选。

c项,不作为犯并非没有积极行为,而是没有法律要求或者禁止的积极行为。故而c项也是正确的,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答案:abd

所涉考点:因果关系的认定。

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在发生了某种危害结果时,司法机关首先要确定谁的行为造成了该危害结果,然后进一步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最后得出是否构成犯罪的结论。

a项,属于因果关系的断绝,具体是指条件关系本身被切断,即前条件对某一结果还没有起作用时,此时无关的后条件导致了该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条件下,前条件不是结果的原因,前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例如x以杀人的故意向y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y虽然吃下了该食物,但在该毒药还没有发生作用时,z开枪打死了y。

此时,x的投毒行为与y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a项正确。

b项,属于二重的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分别都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在行为人没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竞合在一起导致了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各个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例如,x与y没有意思联络,都意欲杀丙,并都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z的心脏致其死亡。

应当认为,x和y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均存在因果关系。因此,b项正确。

c项,属于假定的因果关系,具体是指虽然某个行为导致结果发生,但即使没有该行为,由于其他情况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在这种条件下,应当认为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例如,下午1时执行死刑,在执行人正在扣动扳机的瞬间,被告人的父亲x推开执行人,自己扣动扳机击毙了死刑犯儿子y。

此时,应当认为父亲x的开枪行为与儿子y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c项错误。

d项,因果关系并未断绝。虽然出现了熊的咬人行为,但在山谷**现熊,是一个正常的甚至必然的现象,因此,熊的出现并未使先前的因果关系发生中断,甲的行为依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因此,d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7.答案:acd

所涉考点:因果关系的认定。

解析:a项,甲的行为与黄某死亡结果之间,由于介入了黄某摔下悬崖这一异常因素而无因果关系,甲是故意杀人未遂。a项当选。

b项,虽然是孙某自己掉入河里淹死,但这是由于乙的刺杀导致孙某重伤和意识不清,所以二者之间仍然有因果关系。b项不当选。

c项,医生的重大**过失导致本来不至于死亡的伤者丧命的,割断了结果与先前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故c项正确,当选。

d项,丁利用了周某是血友病患者这一事实,虽然只是轻伤周某,但丁的轻伤行为与周某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d项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答案:cd所涉考点: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解析:a项,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这是因为,犯罪既遂的行为起点与犯罪未遂一样,都是犯罪的实行行为,即所谓的“着手”。而在本案中,李四的死亡并不是由甲的杀人实行行为导致的。

但又实施了故意杀人罪的预备行为,因此,甲成立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世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理。因此,a项错误。

b项,因果关系的“因”,只限于犯罪行为,否则将导致因果关系认定犯罪的无限扩大。而司机丁看见有掠人穿行车道之后的鸣笛行为,是一个合法行为,根本不存在讨论因果关系问题的必要。因此,b项错误。

c项,张某不是被甲开枪打死,而是因惊吓而坠崖摔死,这是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所谓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是指结果的发生不是按照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发展所遇见的进程来实现的情况。对于甲而言,张某无论是被其开枪打死还是因惊吓坠崖而死,总之都实现了甲的犯罪意图。

因此,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d项,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求具有结果回避可能性,换言之,只有当行为人履行作为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时,其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因此,该厂长虽然没有履行积极作为义务,但并不承担刑事责任。d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答案:abc

所涉考点:犯罪主体。

解析:关于a项。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的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被依法判处刑罚,并被强制在**机关服刑的罪犯(即在押犯)。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范围略小于脱逃罪的主体范围,只包括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不包括被关押的未决犯,如:嫌疑人、被告人。因此a项的说法错误,当选。

关于b项。刑法第305条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因此,b项的说法错误,当选。

关于cd项。对于涉及金融诈骗罪的主体范围,刑法第200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单位犯本节第192条(集资诈骗罪)、第194条(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第195条(信用证诈骗罪)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即只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和信用证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贷款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当选;d选项的说法正确,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答案:acd

所涉考点:犯罪主体。

解析:a项,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a项的说法过于绝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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