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09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发布 2022-09-02 12:20:28 阅读 9211

文件编号:ohs 09

版本号数:第2版。

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

发布日期:2013.9.10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2013.9.4

页次/页数: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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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1.0 目的。

规范并加强对动火作业管理,预防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等恶性事故的风险。

2.0 适用范围。

全公司所有动火作业区域。

3.0 职责。

综合管理部保卫科负责全公司所有动火作业批准、安全检查监控。

各部门动火作业人员负责向保卫科提出申请。

4.0 工作内容。

4.1动火作业的种类。

动火作业是指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可能引燃其他物质的工作。按其作业地点的固定与流动性,可以区分为:

4.1.1固定火源作业:

凡地点固定,作业中产生动火的工作,称为固定火源作业,如:焊接、切割作业等。产生动火的工件或工装由于工艺需要,在生产线上定轨移动的也属于固定火源作业。

4.2固定火源作业的风险控制。

在首次点火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评估结果设置相应的工程防护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3动火作业的风险控制。

4.3.1动火作业现场的风险等级评定,保卫科应事先识别公司内高风险的动火作业区域,建议在现场进行必要的标识,高风险区域包括:

作业环境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质,限制空间中动火,库房中动火,动火现场存在交叉作业,办公室中动火,变电室中动火等,并进行登记。识别高风险动火区域,标明这些区域的位置,明确动火作业会产生的主要的风险等,以进行直观控制。

4.3.2在上述情况以外的作业环境动火视为普通动火作业。如作业人员主管和作业区域主管对申请作业的风险不能确定时,应按高风险动火作业对待。

4.3.3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灾**事故。

4.3.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作业地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3.5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管理。

4.3.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4.3.7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4.3.8从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监管部门颁发的焊工操作证。

5.0火作业申请制度。

5.1动火作业申请由作业部门提出申请,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保卫科,经保卫科主管审核批准;方可动火。对于高风险动火作业,应再由综合管理部ehs人员批准。

5.2动火作业必须设置1名或多名现场监护人员,现场监护人员应了解出现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例如:灭火、紧急救护、报警等知识和技能。

现场监护人员应全程监护动火作业。监护人员可由保卫科指派警卫员担任。

5.3在接到动火作业申请后,作业人员主管和作业区域主管必须到作业现场判断该区域是否可以进行动火作业,并落实动火作业前的现场清理、现场准备工作和必须设置的安全防护措施。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将动火作业的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准备齐全,并确保动火作业工具设备的安全性能。

5.4对于高风险动火作业,ehs人员应会同保卫科到作业现场进行风险评估,如有必要应进行现场测爆等必要的检测工作,审查现场准备情况及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动火作业工具设备的情况,监护人员必备知识技能的询问和告知,急救工具、消防设施准备情况,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额外的安全防护措施需求,并在许可证上注明。如有必要,还应书面制定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响应预案。

在所有安全设施用品准备就绪后,ehs人员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准许进行动火作业。如经过风险评估或现场监测,认为动火现场存在重大风险,ehs人员可拒绝签发作业许可证并向其主管人员报告。

5.5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许可证上各项要求。

5.6 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要按动火作业申请表的要求进行现场巡视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向其主管和作业区域主管报告,作业区域主管应进行现场复查并在许可证上签字。高风险动火作业申请表还需向ehs人员报告,ehs人员进行必要的复核,确保作业现场已恢复正常。

5.7承包商的任何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作业申请制度。

6.0 相关记录。

动火作业申请表。

动用明火通知单sf08/01

注:公司各部门所有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填写此单,经保卫科审批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违者处200元一次罚款并追究火灾损失。

文件编号:ohs 09

版本号数:第2版。

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

发布日期:2013.9.10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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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3.2.2 在有可燃易燃物质的施工区域内的用火作业,由施工单位根据用火现场安全状况,进行风险因素识别后制订用火安全措施,申报动火作业票,经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主管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共同审批后方可实施。3.2.3 措施未完全有效落实不得签批。3.2.4动火监护人必须从开始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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