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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煤矿采掘作业规程作为煤矿采掘作业的开工执照,各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生产前必须编制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和特殊生产、施工措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后贯彻执行;必须做到一工程一规程,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保障生产活动顺利进行。采掘作业规程作为煤矿生产的重要技术文件,要真正起到指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有效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第一条为了规范各矿井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和实施,加强矿井采掘工程的技术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特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原则:
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作业规程编制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生产。
第三条必须建立健全作业规程编制和实施的责任制,各矿井由总工程师组织,做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二章作业规程的编制。
第四条作业规程编制,必须按照符合实际、指导作业、技术先进、效益显著、安全可靠的原则编写,要积极推广、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技术。
第五条作业规程编制,由矿生产技术科通知,按设计部门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开工通知单,地质部门编写的地质说明书,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编写。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 图表满足施工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采用计算机编制。
装订要有封面、部门签章、目录、正文、附图附表等内容,统一采用a4规格的打印纸打印。作业规程和编制格式附后。
第六条编制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矿井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和生产地区安排以及变更计划。
2、已经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综采工作面、基建工程等设计)文件、资料;
3、经过批准的水文、地质说明书及补充资料;
4、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煤尘**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5、回采工作面初撑力的确定、支护密度的计算及对底板比压的测算,单体柱回采工作面的支护方式的设计;工作面两巷支护材料和支护形式、巷道状况、隐蔽工程材料等资料;
6、由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7、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8、《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
9、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风安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等。
第七条规程编写人员在编写前应做到以下几点:
1、明确施工任务和计划采用的主要工艺;
2、熟悉现场情况,进行相关的分析研究;
3、熟悉有关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
第八条作业规程编制之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开工地点及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现场的生产条件、**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生产的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
第九条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照样本编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法规性文件要求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规定的内容,都必须予以明确规定,不得漏项;凡属《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性文件无规定,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凡属《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性文件已明文规定,而在现场作业中需要重点强调的条款,可在作业规程中写明该规定的条款和序号,在贯彻学习作业规程的同时贯彻、执行该条款的具体内容。
第十一条编制高瓦斯矿井和高瓦斯采区工作面的作业规程,除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必须根据“瓦斯基础参数报告”、“瓦斯抽放报告”、矿井及工作面通风能力合理安排产量,坚决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要求。
第十二条矿井有关职能科室、部门为作业规程编制提供有关的资料数据,施工单位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编制完毕后,发至矿总工及有关矿领导、职能科室、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初审。
第十三条初审主要审查是否漏项、是否符合技术设计原则、是否按样本编制等,如初审超过12条问题,打回编制人重新编制,并处编制人50元罚款。
第十四条编制人员应及时对初审问题进行修改,时间不能超过一天。作业规程编制完成之后,应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意见,获得同意并签字后,报请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第三章作业规程的审批。
第十五条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总工负责组织进行,必须由矿井有关领导和生产技术、安检、通风、地测、机电、运输、劳资、**、调度等相关部门参加进行集体会审,各部门都要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六条会审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股级以上行政职务,并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1、审批职责范围。
生产科:概况,地理位置及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情况,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施工(采煤)工艺,施工(采煤)方法,顶板控制,矿压观测,防治水,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各类附图和图表;
通风科(办、队):通风系统。包括风量计算、调配,风机选型和安装位置,通风设施安装位置、规格,瓦斯、粉尘、火灾防治,爆破作业;
机电科:供电,排水,提升、运输,压风,照明,信号;
调度室:监控,通讯,风电闭锁范围;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安检科:安全技术措施;
销售科:煤质管理,有关措施;
劳资科: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科:设备、材料及工具配备;
生产、机电副矿长对职责范围内容进行审查,总工程师负责全面审查和批准,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落实。
2、相关规定。
参加会审人员对所审查内容,必须逐页签字。为确保规程质量,加强会审人员责任心,对审查不认真,审查范围内出现错误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凡公司检查,查出一处错别字或图示错误,罚审查人及分管矿领导各30元;查出有章节不清、缺项、计算或内容叙述错误等现象,罚审查人及分管矿领导各50元。
凡永煤公司等上级部门检查,查出作业规程方面1条问题罚审查人及分管矿领导各100元。
第十七条严禁以“传阅”方式审批作业规程。如当班应急临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其工期不超过2天,可不组织会审,但传阅签字必须及时、齐全。
第十八条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由矿生产科统一编号、登记建档,并在生产科、安检科、机电科、调度室等部门备案。
第四章作业规程的贯彻实施。
第十九条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面开工前2日完成;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学习,应由编制规程的技术员负责分班次贯彻,每次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签名,且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及格和轮休请假的职工必须补课,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需登记在本规程的学习考试记录表上,试卷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实施,所有现场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和操作。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上级检查,发现一名无参加规程贯彻学习上岗作业或考核不及格上岗作业人员,罚施工队负责人500元。作业现场发现一名施工人员无按规程作业,罚施工队负责人300元,对无按规程作业人员按照矿井“三违”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作业规程的监督、检查及落实。
第二十二条作业规程一经批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
第二十三条如规程不能满足现场生产需要时,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规程存在问题时,各级检查查出问题时,因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规程内容与现场不符时,施工单位和检查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存在问题报总工和生产技术科,经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后,方可通知编制人员补充修改作业规程,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第二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写作业规程:
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2、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
3、改变了原施工(采煤)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
4、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第二十五条对作业规程的实施应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重点抓好下列工作。
1、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工作面施工现场规程的指导、落实、修改和补充工作;
2、定期复查作业规程执**况,由总工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3、从开工之日起,至少每月应重新学习一次作业规程;
4、工作面的地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制定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5、在软岩、冲击地压、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自然发火、水害和“三下”开采等条件下生产时,必须按规定编制专项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6、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的执行总结和工作面生产指标、经济指标分析报告,送交生产技术科室,连同作业规程及修改补充措施、图纸等技术资料一起存档,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修改,一般应保存5年以上。
第二十六条矿井应把作业规程的编制和贯彻执**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技术、安检、通风、机电运输等部门对作业规程及其执**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现场不按规程要求施工,应责令及时整改。
第二十七条矿井在组织生产时必须加强作业规程管理,使作业规程编制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矿井作业规程编制,必须按照****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单位编写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格式要求进行编写,对《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中没有涉及到的采煤、掘进方法,参照《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中的相关范例进行编写。
第二十八条矿总工每半年必须组织一次作业规程检查、评比、奖励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审质量。对规程质量取得第一名的编制人、审查人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的奖励,质量取得第二名的编制人、审查人分别给予800元、400元的奖励,质量取得第三名的编制人、审查人分别给予600元、300元的奖励。按期开展检查评比,奖矿总工1000元、生产科长800元,无按期开展,对等处罚。
采掘作业规程
采掘作业规程及施工组织方案。二 一三年一月十日。第一章井巷施工部分。一 竖井掘进施工方案。一 在表土层掘进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井内应设梯子,不得用其它简易设施升降人员。2 在含水表土层施工时,应及时架设 加固井圈,加固好密集背板并采取降低水位措施,防止井壁砂土流失而导致空邦。3 在流砂 淤泥 沙...
作业规程管理规定
和成煤矿作业规程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审批和贯彻执行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并提高采掘作业规程和各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水平,强化其编制 审批 贯彻 执行程序,结合我矿实际,在原规定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具体如下 一 规程措施的编制。一 编制原则和依据。作业规程编制以采区设计为依据,按照 一采面 ...
采掘作业规程封面
永泰能源 山西华瀛能源投资 荡荡岭煤矿。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程编号 ddlmk zcd 201101工作面 100104工作面。编制人 队长 施工单位 保存单位 编制日期 2011年02月日。执行日期 2011年02月日。审批意见。本作业规程 编号ddlmk zcd 201101 于201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