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本项目使用的塔吊的进场报审、安、拆及顶升等监理要求,编制本细则。
一、工程概况:
1、机械配置:本工程配置6台塔吊,两个标段各3台。
2、项目名称:蒲家经济适用房二期及公租房项目。
3、项目地点:工程位于鄞州区高桥镇蒲家村,地块北面到规划道路,东临新丰路,南至规划高桥南路,西面为规划河流。
4、组成规模:地块内规划河流北侧设置有中心菜市场一座及配套用房,规划河流南侧为经济适用房及公共租赁房。该地块总用地面积51742㎡,总建筑面积129204㎡。
划分为两个标段:ⅰ标段为1##、3##楼、社区配套综合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6654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7516㎡、地下建筑面积为9026㎡;ⅱ标段为5##、7##、9##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6266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7652㎡、地下建筑面积为15010㎡。
5、结构类型:本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1##、4#为18层剪力墙结构;3##为14层剪力墙结构;6##、10#为11层框架结构;7##为10层框架结构;一幢6层的社区配套综合楼;地下室1层。
6、工程造价:ⅰ标段造价约16165万元,ⅱ标段造价约17215万元。
7、计划工期:ⅰ标为764日历天,ⅱ标段为694日历天。
8、质量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甬江杯”。
9、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施工单位:华恒建设集团****(ⅰ标)、
中鑫建设集团****(ⅱ标)
监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
设计单位:宁波中鼎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
二、监理依据。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
3、依法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及其有关附件;
4、业主、监理和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件和其它文字记载,监理单位发出的安全监理指令等,均为安全监理依据的补充。
三、安全监理机构及人员。
1、我方指定俞伟孝监理工程师兼职安全监理,负责本项目安全监理的有关工作。
2、现场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⑴事前审定:按有关规定把好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等工程资料的审核关。不得签署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条件不具备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
⑵事中告知: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施工承包方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⑶工程暂停及报告:工程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报告。
四、塔吊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和措施。
㈠塔吊安装、拆除和顶升前。
1、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前,应编制专项拆装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多塔使用方案,方案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按方案实施安装、拆除和鼎盛。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应同负责安装、拆卸的安装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单位(包括生产厂家)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审查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a、b、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操作人员(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司机、指挥人员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3、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进行检查认真检查塔式起重机产品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
4、施工企业在确定施工起重机械安、拆及顶升的具体时间后,必须在施工前将《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表》及时将报送备案机关单位并通知监理单位;
5、塔吊整体安装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塔吊桩、基础承台的原材料(钢筋、砼试块)检测报告和施工技术资料齐全。
㈡塔吊安装、拆除和顶升时。
1、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顶升是否按已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具体执行;
2、安装、拆除和顶升前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作业。
3、审核安装拆除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做到与《告知表》上的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人证相符。
4、安装、拆卸和顶升作业前,必须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需本人签字;
5、安装、拆卸和顶升时应设置警戒区,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安装、拆卸和顶升各工序应定人、定岗、定责,专人统一指挥。
7、塔吊安装属高空作业,危险性较大。因此,要求安装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作业时穿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负责塔吊安拆的单位或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装工作,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进入安装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职责明确,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待塔机组装完毕,并进行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可进行顶升操作。
8、在顶升过程中,根据要求及时关闸或送电,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装拆紧固连接螺栓,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平台,不允许擅自启动泵阀开关或其它设备。
9、顶升作业时,液压系统应进行空载运转,调整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使起重力矩与平衡力矩保持平衡;
10、顶升过程中将回转机械制动,严禁塔吊回转和其他作业。
11、只允许在风力四级以下进行顶升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遇风力加大,应停止工作并立即紧固好连接螺栓,使上下塔连成一体,当遇到恶劣天气时也应停止顶升作业。
12、必须保证安装、拆卸过程中各种状态下塔吊的稳定性。
13、塔吊要做好避雷接地装置,电阻不大于10ω,并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保护接零系统贯通。
14、安装单位完成安装、顶升后上报自检合格证明。
15、监理方执行监理旁站制度并做好安装、顶升和拆除《旁站监理记录》。
㈢塔吊安装和顶升后。
1、严格执行塔吊使用验收、检测管理制度。塔吊整体安装完毕,必须经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出租单位、安装单位、项目监理部等联合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记录,签章齐全。并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法定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未通过验收或未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塔吊不得投入使用。
2、使用前,要求使用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以及塔吊司机、司索及地面指挥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做到人证相符。
2、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进行安全监控。
3、施工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并签定维修保养合同。设备必须定期(每半月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和保养,每次检查和保养、维修的情况应有书面记录,经维修保养单位技术人员和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纳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档案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4、多塔作业: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应有2米的安全距离,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点塔吊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2米。
五、向监理单位报审的起重机械资料。
1、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由总包单位)提交监理单位审核:
⑴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表;
⑵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证明(向当地安质站备案);
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操作工签字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⑷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⑸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⑹安装单位派驻现场的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⑺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⑻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⑼建筑起重机械若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
⑽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2、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3、建筑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应向监理单位报送的资料:
⑴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
⑶设备维护保养合同、使用管理制度;
⑷司机、司索及地面指挥人员的上岗证书。
六、塔吊使用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
1、安全周检过程中重视检查塔吊使用过程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针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做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2、起重机械:起重机有可靠有效的超高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起重机和起重扒杆作业前应进行试吊。
3、钢丝绳:钢丝绳不得断股、绳芯外露、变形、严重锈蚀等现象,断丝及磨损必须在允许范围内,绳卡固定符合要求。
4、吊点:起重吊点符合设计规定,所用的索具、钢丝绳规格、型号、绳径倍数须符合规范要求。
5、吊装指挥: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的信号传递。
6、起重作业:被吊物件应明确重量,不得不明吊重或超载作业。
7、构件堆放:构件堆放整齐,楼板堆放不得超过1.6米,其它构件堆放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大型构件堆放应有稳固措施。
8、警戒:吊装作业场所应设置警戒线、悬挂警戒标志。
9、力矩限制器:塔吊必须装设灵敏可靠的力矩限制器,当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限制器发生报警信号;当起重力矩超过额定值的8%时,限制器应切断上升和增幅电源。
10、限位器:塔吊根据不同型号应装设行程限位(包括小车和驾驶室限位)起重变幅限位和起重超高限位,并灵敏有效。
11、保险装置:塔吊吊钩应设置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卷扬机卷筒应设防止钢丝滑脱的保险装置。当爬梯高度超过5米,结构内部距离大于1.2米时,应设护圈。
12、架体稳定:架体的基础安装和附着必须符合说明书和方案要求,架体的垂直偏差应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架体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13、塔吊指挥:塔吊指挥,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高塔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14、严格按照塔吊操作规程“十不吊”进行作业。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
蒲家经济适用房二期及公租房项目监理部。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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