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规程

发布 2022-06-28 04:35:28 阅读 2856

冀中能源井矿集团瑞丰煤业分公司。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2~5米为一级,5~15米为二级,15~30米为**,30米以上为特级。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女工怀孕、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均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4、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层层落实相应的责任。

5、《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7、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8、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已经落实后,方可作业。

9、高处作业区要划出禁区,加设围栏,并悬挂“闲人免进”或“禁止通行”的标示牌。

10、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其安全性能。

11、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12、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支架、跳梯、跳板、安全带、安全网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牢固,防止踏翻。

安全栏杆不应低于1.2米。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3、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准沿着拖拉绳和缆绳及其它斜绳攀登高空。要沿着马道、梯子和其它安全坚固可靠的攀登物登高,严禁用吊装升降机载人。

14、便携式木梯和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5、 高处作业应设专职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16、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杆、柱等物体端部,有可能滑脱时,不准做安全带的生根点。

安全带只能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同时避免采取低于腰部水平的拴挂方法,应拴在人的垂直上方。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安全带应定期检查及进行荷重试验,必须使用具有合格标志的安全带。

棉、维纶安全带、绳、网要防止接触高温。使用安全带,应详细检查有无损坏,附件是否齐全,不要凑合使用。不许用一根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使用。

17、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

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1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并采取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高处作业。暴风雨、雪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9、 带电高处作业及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有关的电气规程要求。靠近输电线路作业时,要注意空中电线,要距离普通电线2米以上,距10kv以下高压电线在2.5米以上。

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20、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场所,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21、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不准在墙顶上和高空梁、管上行走,如必须在其上面走动或经过,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2、进行高空处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23、高处作业人员不准坐在脚手架的栏杆上、墙头上、砖堆上或踏在未安装牢固的跳板、设备、管道及物件上。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24、楼板上的孔、洞应加设坚固的盖板和围栏。

25、高处施工和在脚手架上运料或操作时,不要奔跑或多人聚集在一起,不要玩笑打逗,多人运材料时,要保持一定距离。

26、如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下面工作人员戴安全帽,无隔离设施不许在下方操作并逗留。

27、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并遵守相应电气规程。

28、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2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0、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31、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2、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33、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34、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专业电工拆除。

35、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

36、《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一级高处作业中2m≤h<3m时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各基层单位负责审批。

其它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在雨、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37、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

38、《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高处安全作业证。

第号年月日。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规程

一 一般规定。1 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作业。国家标准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 含2米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2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 心脏病 癫痫症 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3 疲劳过度 精神不振...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jbj80 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 含2米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如下 强风 阵风风力级以上,风速10.8米 秒 异温 高。低温 雪天 雨天 夜间 带电 悬空 抢救等情况下的高处作业称特...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标准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离基准面2米以上 含2米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在检修过程中,高处作业多,即使在地下设施中检修,也存在高处作业。因此我们要求只要会导致人员摔伤的作业点,不论高度,都应该采取可靠的防坠落安全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凡患有高血压 心脏病 低血压 贫血病 癫痫病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