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具有严谨性和可操作性,使审批程序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技术方案管理。
1.每月十五日前后召开一次技术讨论会。每月十日前生产技术科根据当月生产计划,对当月需解决的生产技术问题编制初步方案,绘制好图纸或备好所需资料,并由技术科科长、技术主管总初审,报总工程师同意后,向各有关部门下业务联系书,要求准备技术方案相关内容。
2.技术方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讨论会进行审查,参加领导及部门为:生产矿长、通防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技术科、安全科、通防科、调度室及相关队。
3.技术讨论会,原则上各业务部门正职必须参加。业务部门正职不能参加的,必须向矿总工程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由业务部门副职参加,迟到、替会罚款50元,旷会罚款100元。技术讨论会上对没有按要求准备资料的部门罚款1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4.技术讨论专题审查会议上,对技术方案有特殊要求的业务部门必须提出具体要求及方案。
5.技术方案审查通过,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请集团公司审批,并根据批复意见编制施工设计。
6.在技术方案图纸会签过程中,原则上由部门正职签字,签字人对本专业负技术责任。若经矿总工程师签字生效后,在生产过程**现专业错误的,每次对专业把关人员罚款100元,对部门罚款200元。造成损失的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召开分析会,追究相关责任。
7.因地质条件变化,确需修改技术方案时,必须由技术科会同测量、通防、安监等部门深入现场掌握基本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报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修改。修改的技术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擅自修改变更技术方案,对责任队罚款500元,责任队长罚200元;技术科无及时发现的,对科长罚款100元。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安全使用,需要返工处理的,由系统矿长组织召开分析会对相关责任人拿出相应处理意见。
8.临时性的特殊工程技术方案,审查通过后以会议纪要下发执行。会议组织按总工程师要求,会议纪律按技术讨论会纪律执行。
二、作业规程管理。
1.总工程量超过100米的岩巷单项工程、总工程量超过200米的煤巷单项工程开工前,采煤工作面开帮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
2.总工程量少于100米岩巷单项工程、总工程量少于200米的煤巷单项工程可不编制《作业规程》,但必须编制专项[换行]安全技术措施。
3.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由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面开工前9天编制完成,并经科长审核。凡发现不按上述规定要求编制的,每推迟一天罚责任人50元。经科长审核后的作业规程,会审时发现一处错误罚责任人20元。
若出现明显的技术错误,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科长各罚款100元。
4.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在工作面开工前9天,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全矿长、系统矿长、生产、机电运输、通防、安监、调度室、施工队等进行会审。
5.作业规程会审人员原则上由各部门正职参加,正职不能参加时,必须经总工程师同意后可派业务副职参加。如果派不了解情况的人员参加,按旷会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6.参加会审人员对本专业技术管理负责,提出问题及整改意见,在会审时不提,在执行**现与实际不符合者,对参加会审人员罚1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按事故分析意见处理。
7.技术科于工程开工前3天将审批好的作业规程下发,并完成贯彻、学习、考试登记工作,每推迟一班罚责任人50元,开工后没有按要求完成者罚责任人100元。
8.施工队队长和队技术员必须认真做好规程、措施的贯彻学习工作,发现一次不按规定进行规程、措施贯彻学习,对责任人罚100元。造成技术责任事故的,按事故分析意见执行。凡在施工现场提问施工人员不清楚作业规程及措施要求的,对队长罚款50元/人/次,对队技术员罚款30元/人/次。
9.因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变化,造成作业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及时对作业规程修改、补充,每推迟一班对责任人罚50元。
10.作业规程修改后,必须重新组织工人、干部学习,学习人员要签字。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结束**、过断层、破碎带、薄煤带、老空、老巷、遇托三角煤、大倾角、工作面仰采、瓦斯异常带和水文低阻区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2.掘进工作面开口、贯通、需更换支架、维修巷道、遇老巷、老空、地质造、断层破碎带、松软岩(煤)层、发现遇水、遇火征兆、瓦斯增大或忽低、施工大断面硐室、煤仓、交岔点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3.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单项工程总工程量少于30米时,开口、施工措施可以合并编制到一个专项措施内,但巷道贯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前,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认真勘察,收集资料,保证措施的针对性;若会签过程中,某部门签字人员询问现场具体情况,编写人员不能准确说出的,不予签字,并对编写人员罚款100元。
5.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如石门揭煤、初采初放、斜巷扩修、巷道**、处理冒顶等,按照作业规程审批程序进行。
6.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由各业务部门审批后,报总[换行]工程师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原则上由各业务部门正职签字。审批人员对本专业技术负责。
开始审批的措施发现一次错误罚责任人、审核人各30元;若出现明显的语言错误,发现一处对责任人、审核人各罚款50元。审批后的措施,发现一处明显的技术错误,对相应部门审批人罚100元。
7.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而没有及时编制下发,对责任人罚100元。
8.因技术方案设计、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需要其他部门提供基础资料时,由编制部门下发业务联系书(必须由总工程师签字),对不能按时提供的部门罚款2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影响生产按相关制度处罚。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山西铺龙湾煤业 地。测。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山西铺龙湾煤业 地测技术措施制定及审批制度。第1条 盘区地质说明书在盘区正式设计前3个月提出 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在工作面圈成后5天内完成。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在技术科下达委托书之日15天起编制完成。第2条 探水设计 措施应在掘进地质说明书...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三 贯彻学习规程要有详细记录,所有人员 包括所有管理人员 均要签名。五 规程 措施 现场落实。一 施工单位的干部和工人都必须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指挥和操作,认真落实规程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二 所有管理人员都是现场落实规程 措施 的责任者,队长和技术副队长对规程 措施 落实负主要责任,技术人员对...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各生产施工企业在生产施工中的安全技术行为,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安全技术保障水平,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根据 煤矿安全规程 和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明确各级安全技术审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