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技术管理体系。
一)总工程师分管技术工作,副总工程师负责和主持分管专业的技术业务工作。
二)主要专业技术职能科室(生产、地测、机电、通风、安全)具体负责本专业技术业务。
工作。三)各。
专业技术职能科室下设技术业务小组。
四)技术系统严格实行技术层次管理。总工程师直接领导副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领导对口业务科室及基层单位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技术管理制度。
一)每个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把全公司、全矿井利益放在首位,工作岗位的变更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和协调,在业务上要服从部门主要领导的安排、指挥和决定。
二)各级技术系统每年召开一次技术工作座谈会,总结上年度的技术工作,布置次年技术的工作;各专业每月召开一次技术工作会,总结当月的技术工作,布置次月技术工作。
三)总工程师不定期组织技术工作分析,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难题,重大技术问题由矿长组织技术分析解决。
四)凡遇生产现场发生技术问题,分管副总工程师、专业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必须立即到现场研究处理意见,重大技术问题由总工程师或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到生产现场进行研究。
五)凡因技术工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总工程师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追查处理。
六)每个工程技术人员对所从事的技术业务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对本职工作负直接责任。技术资料、技术文件、规程措施、设计图纸,若内容的错误、不全、计算有误、图表不清等,由编制人负直接责任,业务部门领导、分管副总负管理责任;若施工方法不妥、工艺不当、系统不全或无保障,由对应技术业务部门负责;若安全措施有误或规定不全,由安全部门负责;若方案和决策失误,由决策人负责。
第三条。总工程师岗位职责和权限。
一)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技术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等。
2.组织制定和审批技术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
3.组织和审批补充地质勘探计划,地质报告等。
4.组织编制和审批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以及其它重大技术方案。
5.组织制定保证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顺利完成的措施。
6.组织制定和审批安全技措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保护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7.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赶赴现场协助主要领导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负责有着方面的抢险救灾工作。
8.组织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质量标准和各种技术管理制度。
9.负责审批、签署和处理有着的技术文件、报告、资料。
10.组织学习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和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矿井技术水平。
11.指导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工作,指导技术资料与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12.做好本职范围内所涉及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3.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权限。1.总工程师作出的有着决定和签署的有着技术文件,其他副职、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执行。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更改。
2.参与研究各部门、各队等单位负责的的安排、调动。对于主要技术人员的使用、调动、晋级、奖惩,应事先征求总工程师的意见。
3.协助主要领导研究决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4.有权停止“三违”现象和危及安全的工程的施工,有权停止不符合质量标准以及未经设计批准的工程施工,并现成有着部门处理。
5.在特殊、紧急情况下,有权处理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其它问题,事后再向有着领导沟通,根据技术和生产建设的需要,受主要领导的委托,有权指挥生产技术系统以外的职能部门和单位,调动人力物力,处理和解决生产技术上急待解决的问题。
6.总工程师离矿、外出,有权指定人员**其离矿期间的职务。
7.有权直接向主要机关报告本单位在技术上违反国家和上级规定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生产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与权限。
一)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着规定。
二)组织编制和审查矿井年、季、月度采掘部署,从技术上提出和采取措施,保证计划和部署的实现。
三)组织编制和审查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把优化采区设计和改善巷道布置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四)组织编制和审查补充地质勘探设计、岩移观测设计,防治水工程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督促检查执**况。
五)审查生产技术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制定有着采掘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
六)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抓好从科研设计到原煤外运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的技术管理工作。
七)组织采掘生产技术的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努力改善采掘技术面貌。
八)负责支护、坑代用品的技术管理,组织井巷报废鉴定工作。
九)贯彻执行业务保安,负责处理采掘技术重大事故,制定防范措施,组织典型事故的技术科学分析。
十)抓好采掘接替和现场管理,确保五个煤量符合国家要求。
十一)负责采掘、地测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参与指导采掘地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工作。
十二)完成总工程师、领导交办的工作和行使领导授予的权力。
第五条。安全副工程师岗位职责与权限。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着政策和规定。
二)组织编制和审查矿井年、季、月度通风安全计划,从技术上提出和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指标的实现。
三)组织编制、审查通风安全技措,负责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四)组织编制和审查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等设计,并负责组织落实,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五)组织编制和审查防突专门设计和各种防突措施,负责石门、斜坡揭煤全过程防突技术管理。
六)负责对一通三防技术事故的直接处理指挥,组织事故追查,制定防范措施,组织典型事故的技术分析。
七)审查技术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制定一通三防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
八)组织一通三防的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积极吸收和应用新理论和新设备,努力改善通风安全技术面貌。
九)督促整改安全重大隐患,并从技术上提出和采取措施减少或杜绝重大隐患的产生。
十)负责通风质量升级的技术组织工作,组织编制和落实防突计划,督促每月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和防突月审制度。
十一)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参与指导技术培训和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工作。
十二)完成总工程师、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机电副工程师岗位职责及权限。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二)组织编制和审查矿井机电工作年、季、月计划,并提出和采取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三)组织编制和审查全矿机电设备技术工程设计、安装措施,以及机电设备的技术管理。
四)组织编制和审查机电设备、年、季大中修计划、停产检修计划和设备安装配件计划,组织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工作。
五)负责和审查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的安装设计和现场把关,保证设备安全可靠。
六)组织编制和审查矿井、采区、工作面的供电设计,负责各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
七)负责审查机电安装拆除的技术安全措施,审查机电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并督促检查实施。
八)积极推广和应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提高掘进、采煤机械化程度,努力改善矿井机电运输技术面貌。
九)负责处理机电技术事故,并组织事故追查,制定防范措施,对典型事故组织进行分析。
十)组织编制和审查设备更新计划和设计方案,组织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和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加强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十一)负责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参与指导技术培训和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工作。
十二)完成总工程师、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计划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有:国家和地方**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预防火灾、**、工伤、职业危害等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
第八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计划编制范围。
一)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危害为目的的安全卫生设施,如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辐射、喷淋冲洗、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空气净化、消除噪声、减振等。
二)以防止火灾、**、工伤等事故为目的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连锁装置、报警装置、切断装置、泄压防爆装置、限位制动装置、灭火装置、防雷击、防触电等。
三)为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防范与应急救援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装置等。
四)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辅助设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盥洗室、女工卫生室以及工作服洗涤、干燥、消毒等。
五)以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科学研究和建立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为目的的安全管理措施,如安全宣传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安全培训教材;安全教育器材、设施;安全标志;劳动保护科研项目;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等。
第九条。计划编制、审批及要求。
一)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总工程师或主管厂长(经理)审核。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项目的资金;项目负责人;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三)矿应在当年安排的财务预算资金中优先保证足够的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四)安全技术部门应定期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况,并向主管矿长或总工程师汇报。
五)主管矿长或总工程师应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协调处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期完成。
第十条。技术安全措施管理。
一)措施编制。
1.技术安全措施必须贯彻有关安全法规、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指导现场工作,具有可操作性。
2.技术安全措施由采掘队、生产工作部和各区队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采掘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安全制度,结合已会审的作业规程编制而成。
3.编制技术安全措施应尽量使用工程语言,文字简练,用词要准,重点突出,图表清晰,数据准确,针对性强,通俗易懂,时间上及时,不得延误工作。
二)措施审批。
编制的技术安全措施必须审批:
先由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签字下发后生效。
三)措施的彻执行。
采掘队(生产工作部)工程技术人员或施工队领导在施工前向全体干部、工人贯彻审批的技术安全措施,并人人签字认可后方可下井作业。
四)措施修改、补充。
因地质条件或生产技术与技术安全措施不相符时,必须及时修改技术安全措施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与本文二相同)。若有重大修改或补充两次以上,必须重新编制技术安全措施。
五)措施监督检查。
1.施工队必须严格按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2.矿所属有关部门对技术安全措施的贯彻执**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作业规程编制。
一)规程编制。
1.作业规程必须贯彻有关安全法规、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指导现场工作。
2.作业规程由生产工作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采掘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安全制度,结合审批的采区设计、审批的地质说明书,通风系统、矿压观测资料编制而成。
3.编制作业规程应尽量使用工程语言、文字简练、用词精确,重点突出、图表清晰、针对性强,通俗易懂。
二)规程审批。
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进行集体会审:由矿总工程师主持,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生产副总、通风安全副总、安全部、生产部、调度室、通风区(科)、机电科、供销科和施工部门等负责人参加,会审人员人人签字,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规程贯彻执行。
采掘队(生产工作部)工程技术人员在施工前两周向施工队全体干部、工人贯彻批准的《作业规程》,贯彻后由生产部组织考核或考试,参加人员达到明白每道工序,掌握技术、安全等具体规定后,方可下井作业(参加学习的人人签字)。轮修或请假的员工必须补课,考试合格方可下井(补课者人人签字)。
四)规程修改、补充和复审。
1.因地质条件或生产技术条件与作业规程不相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与本文二相同)。若有重大修改或补充三次以上,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
2.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作业规程复审,并有复审意见,复审意见与作业规程一并贯彻执行。
五)规程监督检查。
1.矿行政、生产工作部,安全部对作业规程的贯彻执**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不符规定的及时纠正。
2.在进行安全、质量达标大检查时,必须把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及贯彻执**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之一。
第十二条。凡集体性从事井下作业或安排进行可能危及安全的其它工作,必须制定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初步界定范围见附表,矿根据具体情况可补充规定。作业规程、安技措施编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涉及机电运输的由机电矿长负责),学习、贯彻由分管矿长负责,执行监督由安全副矿长负责。
第十三条。其他规定。
一)井下2人(含2人)以上从事同一工作必须指定负责人。处理隐患的措施必须明确至少2人参加,其中必须有1人照看安全。
二)矿总工程师要注意发挥副总工程师专业技术作用,组织好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和复审,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和现场管理,动态掌握作业条件、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 下列情况之一,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1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 新工艺 新设备 新材料所制定的安全措施 规程 第7条 2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规程 第9条 3 采区设计方案 规程 第48条 4 综采 放 工作面的方案设计 规程...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矿 双基 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从源头抓起,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我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 设计 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时限和程序。1 改扩建和利用国家资金和银行贷款的矿井重大安...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规范我公司的技术管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对作业规程 安全措施 工程设计和方案的审批工作建立如下制度 一 工程设计审批制度。1 根据各矿采掘接替计划的需要,各矿总工程师要及时安排各项工程的设计工作。2 采区设计由矿井设计人员收集有关资料,提出两个以上设计方案。3 采区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