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发布 2022-06-02 07:47:28 阅读 9619

习水县马临工业经济区天生桥煤矿。

二0一三年二月一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排查、控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一、矿长对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全面负责,安全副矿长协助矿长对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负责,其它各分管副矿长和各业务职能科室负责分管范围和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具体分工是:

1、生产副矿长、生产科长负责顶板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负责机电运输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总工程师、通风队长负责“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供销科长、火工品专管安监员负责火工品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各队队长负责本队施工范围内各类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

2、各分工负责人于每月日,组织人员对分管范围和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辨识与排查,并开展好日常各类检查。

3、参加检查人员要按照“严、细、准”的原则,分工负责,严格以煤矿“三个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格、认真检查,确保现场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并得以整改。各检查组要在检查当日,将分管范围和本期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报送安监科。

4、安监科各专业负责人每次都要参与其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辨识与排查。

二、事故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类,事故隐患可分为: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火工品管理、火灾、水灾及其它。

三、事故隐患的评估。

事故隐患评估就是对事故的危险程序进行全面了解、分析,并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根据对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结果,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事故隐患分为:

1、一般隐患:危险性不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

2、重大隐患:危险性较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造**员**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3、特别重大隐患:危险性大,可能造成重大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四、事故隐患的上报。

矿井针对日常检查和定期辨识排查的问题隐患,对每月组织隐患排查后的情况进行等级确认。对确认的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级别的类别上报,且在事故隐患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到事故隐患整改完成。

五、事故隐患的控制与管理。

1、对每次辨识与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安监科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及反馈通知单,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监督整改。

2、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职能科室及区队对事故隐患整改,并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个体分级标准是: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及行业主管部门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凡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指派专人按规定标准及时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的,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条;对于整改不彻底的,罚责任单主要责任人100元/条;对处罚后仍未按要求整改的,给予加倍处罚,直到事故隐患得到彻底整改为止。

3、安监科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综合管理。包括:对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报告和建档。

4、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矿有关制度规定处理,并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追究当事人责任。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规程 等法律法规,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生产现场中的安全隐患,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 各级管理人员深入井下 深入现场 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消除作业现场的不安全隐患,为工人创造安全生产作业场所,各连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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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企业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 班组 负责人应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全面检查,为职工及从业人员的生活 工作 生产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2 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或巡回检查 例行检查 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2.1日常检查的重点包括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