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管理和维护,有效提升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县公安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守护生命安全通道”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一批严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严惩一批长期不重视、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企业,提高社会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完善管理维护长效机制,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够及时逃生、灭火救援顺利开展,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县级层面成立专项行动协调机构,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牵头,县公安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县公安消防大队等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全县“守护生命安全通道”专项行动的统筹、指导和督导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协调和推进工作。 三、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生产厂房、写字楼、居民住宅楼等重点对象;全县范围内所有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小区、在建工地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车通道等。重点整治以下两个方面:
(一)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存在的问题。
1﹒在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上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的;
2﹒在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上设置固定摊位的;
3﹒在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上停放车辆的;
4﹒违章建筑占用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的;
5﹒其他障碍物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或灭火救援场地,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6﹒建筑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装饰物,自然排烟口和救援窗被遮挡的;
7﹒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未设置消防安全管理专用标识的。
(二)安全疏散设施存在的问题。
1﹒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尤其是居民住宅楼梯间堆放杂物、停放摩托车和电动车、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的;
3﹒避难层被占用的;
4﹒人员密集场所侵占疏散通道宽度、设置固定或移动摊位的;
5﹒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公共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公共疏散门采用侧拉门、卷帘门、吊门和转门的;
8﹒防火门的门体及配件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常开或常闭式防火门启闭状态不准确、功能不正常的;
9﹒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10﹒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的;
11﹒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排烟设施功能丧失、自然排烟窗被封闭遮挡的;
12﹒楼梯间内设置影响疏散的其他设施或功能用房的;
1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22日)。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一认识,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要将专项整治的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对专项行动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治理阶段(4月22日至12月10日)。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整治范围内所有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积极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量化工作任务,逐个街道、逐个小区、逐个单位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隐患严重、整治难度大的区域,县**将组成专门工作组,蹲点帮扶整治,充分运用物防技防措施,强化整治效果,县规划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委、县公安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督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县**将组织对本地区“守护生命安全通道”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区域或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并强力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采取查阅台账、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地治理情况进行综合验收,验收结果将提请县**纳入各镇街**2023年度消防工作检查内容。
各镇街、部门要结合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六、职责分工。
(一)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
1﹒各乡、镇(街道)是“守护生命安全通道”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商、调度指挥、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和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
2﹒会同各职能部门会同组建排查专班,下设若干个排查小组,对辖区进行划片包干,责任**到组,全面摸清本辖区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现状,特别是对居民社区、背街小巷、市场周边等消防车道进行综合治理,并建立完整的基础信息台账。
3﹒配合民政、教育、文化、卫生计生、商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力社保、旅游、邮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领域内专项行动工作。
4﹒针对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场所,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居民小区,要明确牵头部门或单位,负责隐患整改工作,并落实经费保障。
5﹒专项行动期间,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
6﹒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集中解决排查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7、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将纳入县**年度消防工作检查、安全生产考核范畴。
(二)有关部门。
1﹒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商务局、县城乡建委分别负责对辖区内。
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施工工地安全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道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基础台帐。督促社会单位根据《消防安全管理标识(db50/547-2014)》,对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车道进行统一标识。对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妨碍安全疏散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等违法行为, 会同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拖移;对其他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县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2﹒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负责加大对建成县内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的日常巡查管控执法力度,积极采取新增设立禁停标志、标线,加装道路隔离设施,依法处罚、拖移违法车辆等有效措施,严肃查处机动车违停占用消防车道等突出违法行为。同时,对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拖移。
3﹒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列管单位安全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道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基础台帐。指导社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根据《消防安全管理标识(db50/547-2014)》,对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车道进行统一标识。广泛发动社区群众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严查违法行为。
4﹒县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道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基础台帐。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消防安全管理标识(db50/547-2014)》,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车道进行统一标识。广泛发动社区群众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配合派出所严查违法行为。
5﹒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路内停车点基础台账,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gb/a1271-2015)等规范路内停车点设置,确保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后道路宽度满足消防车通行的最低宽度要求(不少于4米);全面摸排占用市政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路内停车点,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设置的予以取消。严格管理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确保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全国、全市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对于降低火灾损失、减少人员**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严格执法,有患必除。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管理工作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排查发现的妨碍安全疏散、消防车通行的消防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严格查处,并限期改正;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提请**挂牌督办,并推动行业部门牵头整改,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单位要采取明察暗访、典型**等方式,组织主流**重点刊播本地“守护生命安全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对本地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问题严重的区域或类型集中**,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群众意识进行强化。要广泛发动群众利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对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相关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举报,对经核查属实的,及时予以奖励。
(四)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县**将定期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跟踪问效,加强检查指导和约谈警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随机督导,对排查整治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实地指导,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实施现场督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各镇街、部门每月10日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数据;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守护生命安全通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守护生命安全通道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安全疏散通道 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管理和维护,有效提升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县公安局 县国土房管局 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 守护生命安全通道 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
2023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事故发生,确保迎接建国70周年期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县 办公室 关于印发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函 2019 25号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 指导思想。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6.认真执行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等卫生管理法律 法规,按照要求做到分类收集 转运,贮存,集中处理,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7.切实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重点部门 重点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无不良事件发生 规范院务公开 医务公开工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