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发布 2022-05-20 18:06:28 阅读 2834

1. 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发放对象、原则及标准是什么?

答:(1)发放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自治区内高等院校毕业生。

2)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3)补贴标准。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2. 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申领发放程序有哪些?

答:(1)自治区内各高等院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应附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

2)各高等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求职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由院校初审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院校申报的材料审核后,将符合条件享受补贴的毕业生名单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将求职补贴资金拨付到指定的银行,由银行直接支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3. 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答:一是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是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三是国家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四是事业单位招聘;五是自主创业;六是应征入伍;七是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到企业见习;八是灵活就业。

4.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每年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2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各地、各部门在安排专项资金时,采取以贴息为主、补助为辅的方式,优先支持其产业发展项目。

2)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3)企业每吸纳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治区财政一次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5000元,非公有制企业由所在市、县一次性再给予企业补贴2000元。

4)农业企业吸纳农业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自治区财政连续2年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

5)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以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5.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有哪些鼓励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专家评审、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6. 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

答: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7. 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主要有哪些?

答: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主要有四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8. 什么是 “三支一扶”计划?

答: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每年有计划地招募适当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限2年。

招募仍按公开计划、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9.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有哪些?

答:区外宁夏生源及宁夏各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募重点是志愿为农村基层服务的当地生源毕业生,对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适当予以照顾。

鼓励农、林、牧、渔等专业高校毕业生踊跃参加支农、扶贫服务项目。

10. “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毕业生必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能胜任工作需要。

4)年龄在27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0周岁。

11.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是多少?

答:“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助发放、社会保险办理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我区“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情况适时调整。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按规定全部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不实行**参保)。

12.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

2)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

3)“三支一扶”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年度、期满考核合格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

5)“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13. “大学生村官选聘”对象有哪些?

答:(1)宁夏各普通高校近三年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生源的近三年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在宁夏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14. “大学生村官选聘”原则有哪些?

答:(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同等条件下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优先的原则。

15. “大学生村官选聘” 有哪些条件?

答: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员(含预备党员);

2)高校院系以上单位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3)近3年来受过县级及以上党、政、工、团、妇等组织表彰奖励;

4)在宁夏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并经服务单位推荐。

16. “大学生村官选聘”的待遇和保障政策有哪些?

答:(1)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级组织协助实施。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管理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

2)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由自治区财政支付,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协调财政部门统一按月发放。

3)新选聘大学生村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安置费,任职未满一年离岗的,将安置费从其工作、生活补贴中扣除。

4)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5)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且在聘期内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7)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8)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宁夏所属院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17. 什么是“特岗教师”计划?

答:为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安排部署,自2023年起,我区组织实施了特岗教师计划,公开招募高校毕业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

18. “特岗教师”计划招聘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2)坚持编制内招聘原则。各市、县(区)必须确保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3)坚持“定县、定校、定岗”与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相结合的原则。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不得随意调整。

4)坚持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把资格审查贯穿于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

5)实施阳光操作,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考核)、聘用等关键环节的参与和监督。

19. “特岗教师”计划招聘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应聘者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招聘岗位要求等有关规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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