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

发布 2022-04-24 08:49:28 阅读 1638

发文标题: 202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铁道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文时间: 2011-3-28

编辑时间: 2011-3-31

实施时间: 2011-3-28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发文内容:

为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保证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铁道部、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了《202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经***批准,现予发布。

附件:《202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铁道部。国家质检总局。

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2011 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

第一条为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保证市场**,决定从2011 年度开始实行棉花临时收储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执行本预案的棉花主产区为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13 省(区、市)。

第三条2011 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皮棉到库**每吨19800 元(公重),其它等级皮棉的收储**按照3%的品级差率、1%的长度差率计算。

中国棉花协会根据皮棉临时收储价和当时的棉籽等副产品**以及皮棉籽棉折算公式、相关合理参数测算籽棉收购参考价,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2011 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执行时间为2023年9 月1 日至2012 年3 月31 日。

第五条收储的棉花为2011 年度生产加工并经仪器化公证检验的锯齿细绒棉,由具有400 型棉花加工资格的棉花企业直接交储。品级要求为1 至4 级,长度要求为27 毫米。

以上(含27 毫米),马克隆值要求为a 级、b 级和c 级c2 档,其它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棉花包装要符合棉花包装国家标准(gb6975-2007),铁路运输棉包捆扎物应使用塑钢带。

第六条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棉总公司”)要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企业就近交储、有利于棉花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调运”的原则,合理确定执行棉花临时收储预案的承储库点(包括直属库和代储库点)。其中代储库点由中储棉总公司提出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及抄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后,双方签订《储备棉保管合同》。代储库的具体选用标准和管理办法由中储棉总公司另行制定。

第七条国家棉花市场监测系统和中国棉花协会监测国内棉花、棉籽市场**水平,取两单位监测的棉花**平均值和棉籽**平均值作为国内棉花、棉籽市场平均**。

该**通过相关行业**每天发布。

第八条预案执行期间当监测的棉花市场**连续五个工作日低于临时收储价时,由中储棉总公司及时发布公告,启动收储预案。

收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收储交易系统进行,具体交易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预案启动后,在交储企业与中储棉总公司签订。

的棉花购销合同中明确,交储企业应按不低于籽棉收购参考价的**向农民收购籽棉。中储棉总公司承储库点在接受棉花入储时查验交储企业收购单据,凡籽棉实际收购价低于籽棉收购参考价的企业,其所加工的皮棉一律不得入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律由交储企业承担;棉花协会、棉纺协会等行业组织配合实施**监督,将不执行籽棉收购参考价的交储企业列入行业黑名单;有关部门加强对交储企业收购**和合同执**况的监管。

第十条收储所需资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储备棉贷款解决,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总行营业部”)统一发放信用贷款。中储棉总。

202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

请储备贷款,包括收储 及收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执 况报。路运输工作。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储直接相关的合理费用。总行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并抄加强对所属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业部依据有关政策,将贷款发放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指导,监督企业认真执行国家临。到位。临时收储直接相关的合理第十三条。中储棉总公司要。...

《202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解读

髓。编者按 由于 年度棉价大幅提高,棉农的植棉效益凸显,预计今年全国棉花的播种面积将较上年有所增加。但一些棉农还在犹豫 年棉价持续高位运行的态势是否能够持续?棉市大起大落。是否在新年度会重演?为稳定棉花生产 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保证市场 近日,国家 公布了八部门联合发布的 年度棉...

202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公告

作者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2年第10期。为稳定棉花生产 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保证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铁道部 国家质检总局 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了 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 经 批准,现予发布。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