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结合全市统计中心工作,根据常州市2023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参照省统计局2023年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得38分)
1、开展统计监审工作。(得10分)
基本任务: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全年检查单位各不少于50家,戚墅堰区不少于20家。
计分标准:(1)上报监审计划得1分;(2)在10月底前完成监审计划,得8分,监审计划完不成按比例扣分;(3)及时上报监审台帐等相关资料,得1分。此项考核以上报材料为依据。
2、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得12分)
计分标准:(1)查处一般案件基本任务:武进区5件、金坛市、溧阳市各4件、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各3件,戚墅堰区 2件,完成任务得10分,不查处不得分,少查处按比例扣分;(2)在新闻**或统计信息外网**统计违法案件得2分,**材料必须包括视听、录像、报刊原件、****页面等资料,于**后五日内报市局。
此项考核以统计违法案件材料和上报材料为依据。
3、开展统计督查工作。(得8分)
计分标准:(1)上报督查计划得1分;(2)召开乡镇(街道)督查工作布置会议,得1分;(3)按程序完成督查工作,得4分,督查工作计划完不成按比例扣分;(4)上报督查工作总结和数据质量情况报告,得2分。此项考核以有关文件、督查总结和数据质量报告为依据。
4、开展中间环节的监督检查。(得3分)
计分标准:认真查处非法代替企业填报统计数据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和业务流程及擅自修改源头数据的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每件计1分,最多得3分。此项考核以文件和报送材料为依据。
5、开展专项检查。(得5分)
计分标准:(1)组织开展联网直报企业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集中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得2分;(2)组织实施,得3分。此项考核以文件和报送材料为依据。
二、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得12分)
1、制定全年宣传计划和统计“六五”普法年度计划。(得1分)
2、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得10分)
计分标准:(1)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得1分;(2)推进统计法“六进”活动,得1分;(3)开展《统计法实施条例》出台的专题宣传活动,得1分;(4)利用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施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机,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得1分;(3)设置统计法制宣传广告牌,得2分;(4)根据统计督查要求,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1次统计法制培训,得1分;(5)对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1次统计法制培训,得1分。
此项考核以文件和报送材料为准,开展活动有创新的每次加0.5分,最多加1分。
3、建立健全“六五”普法台帐。(得1分)
三、统计依法行政建设(得14分)
1、规范调查对象统计行为。(得4分)
计分标准:(1)全面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得3分,其中及时发出告知文书得1分,及时**送达回执得1分,归档工作到位得1分;(2)督促调查对象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四项管理制度,得1分,发现调查对象四项制度执行不到位,将酌情扣分。此项考核以文件、检查和上报材料为依据。
2、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得6分)
计分标准:(1)建立、健全、完善和实施各项依法行政制度,得1分;(2)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上报全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得1分,上报统计违法案件基本情况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汇总表,得1分;(3)在12月底前上报统计违法案件材料(包括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通报批评材料、结案表等),得1分;(4)年定报规范布置得2分,其中,会议签到得0.5分,新增单位告知得0.
5分,统计报表领用登记得1分。此项考核以文件、文字记录、检查和上报材料为准。
3、配合做好执法检查证换发、核发工作。(得2分)
四、加强统计执法管理(得26分)
1、开展地方统计立法调研。(得10分)。
计分标准:(1)按时上报立法调研组名单,得1分;(2)各地调研报告分《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部分和《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部分按要求上报,得8分;各地的调研成果如果在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时被采用,或虽未采用但被吸纳了精华,加2分。
2、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得2分)
计分标准:于10月底前上报执法效能评估报告,得2分,于11月份底上报执法效能评估报告,得1分。
3、实施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得1分)
4、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得7分)
计分标准:(1)根据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均分在95分以上的得6分,95-90分的得4分,90-80分的得2分; (2)及时上报案卷自查总结得1分。此项考核以评查结果和上报材料为依据。
5、建立统计执法管理台帐。(得4分)
计分标准:(1)建立统计监审、催报、查询、检查结论等电子台帐,及时加载,得2分;(2)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文书处理解决问题得2分。此项考核以台帐目录和检查结果为准。
五、法制信息工作(得6分)
基本任务: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全年各6条,其他区各3条。
计分标准:(1)完成任务得2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2)信息质量得4分(被市网录用1条得0.5分,被省网录用或在其他新闻**刊登1条得1分,得满4分为止)。
此项考核以电子文本上报和网上录用记录为准。
六、业务创新和临时性工作(得8分)
计分标准:(1)积极探索和研究网络直报环境下的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乡镇和企业行为规范,以及法律责任认定等问题,并于9月底前提交相关**,得4分;(2)结合本地统计工作实际,在执法检查、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法制基础建设等方面开展具有创新性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工作得2分,各辖市区年终总结申报,由市局组织认定; (3)及时完成市局以正式文件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得2分。此项考核以上报材料为准。
2023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1.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统计执法程序 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稳步推进统计行政指导,建立统计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推进统计政务公开。2.严肃统计法律 法规和意见的实施。严格执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和 省统计条例 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
2023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1.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统计执法程序 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稳步推进统计行政指导,建立统计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推进统计政务公开。2.严肃统计法律 法规和意见的实施。严格执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和 省统计条例 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
2023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2.严肃统计法律 法规和意见的实施。严格执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和 省统计条例 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优化统计环境,做好重大案件约谈告诫和通报 工作。3.强化统计普法宣传,不断扩大统计影响。坚持将统计普法宣传纳入当地普法规划,纳入党校等教学内容。坚持向企业送达统计法律事务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