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科学发展综合实绩考核方案

发布 2022-04-02 14:32:28 阅读 2727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各单位的工作实绩,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全县各教育单位科学发展综合实绩进行年度考核。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坚持注重导向、目标管理、突出重点、量化考核、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结合局机关各股(室、院、所)职能和工作要求,从常规工作和综合评绩两个方面对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计分办法附后),各系列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乡镇中心学校。

县直公办学校(农村初中)

民办学校。项目。

分值。项目。

分值。项目。分值。

合计。合计。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原始分中扣分或加分:⑴在电视台以各种名义祝贺学校和学生个人考试成绩,每人次扣1分,初中学校在校外张榜或挂横幅宣传考试成绩一条扣1分;高中学校和民办学校未经教育股批准在电视台做广告或在校外挂横幅宣传考试成绩1次(条)扣1分(由教育股核定);⑵单位或个人违纪违规,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或造成网络负面**酌情给予扣分(由监察股、办公室核定); 3)招商引资和争资立项作出重大贡献的奖10分(由办公室、计财股核定)。

2、考核分数值100%,考核分数值不足100%的学校,按考核结果转换成百分制后为实际得分。

3、个别考核条款不涉及被考核单位时,本条款内容计满分或不计分。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1、制订考核方案。由各股(室、院、所)负责制订考核方案,对相关对象进行百分制考核(采用扣分办法计分的以本项工作或本条工作最高分为限)。

2、常规考核。各股(室、院、所)结合平时工作检查,积累数据,对照考核方案进行评分,原则上不搞单项工作集中检查考核。各股(室、院、所)在本项工作考核结束时,必须提供所有被考核单位的扣分依据。

3、综合评绩。年末局党组召开评绩大会,由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教育单位、县管民办学校主职在会上对一年来科学发展综合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述绩(字数控制在以内)。农村初中校长上交述绩材料,只参会不述绩,述绩结束后,由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所有被考核单位主职现场进行投票测评,测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4、实地考核。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局成立综合考核组,对学校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人事股、教师管理股、工会、教科所等单位部分工作进行单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职能股室对各教育单位年度考核依据。

5、考核结果复核。结合被考核单位科学发展实绩完成情况,通过数据对比、抽样调查、专项审计方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得分。

6、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单位,使被考核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差距,完善工作举措,争取下一年度工作取得好成绩。

四、考核结果运用。

年终考核结果是衡量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是评价被考核单位主职政绩的重要参数。因此,必须把年终考核结果同日常管理、表彰先进、干部选拔任用等相结合,确保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1、实行考核结果与加强日常管理、改进工作相结合。各股(室、院、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督促被考核单位及时改进工作。被考核单位要积极听取通报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得力举措,确保达到工作要求,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实行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相结合。对年度考核总分前10名,且中考、中职招生均进入前10名(超过7个单位时,以年度考核总分前6名)的乡镇中心学校;年度考核总分前12名,且中考、中职招生均进入前12名(超过7个单位时,以年度考核总分前6名)的农村初中;对前2名的中等学校、前3名的县直义教阶段学校(中考、中职招生排名在后三位的一票否决)、前2名的民办学校(中考、中职招生排名在后三位的一票否决),由县教育局授予“科学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受“一票否决”限制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并对单位主职实行问责制)。对荣获前3名的乡镇中心学校、前3名的农村初中、其余系列第1名的学校,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对荣获4―6名的乡镇中心学校和农村初中、其余系列2--3名的学校,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

单位年度考核总分在本系列排名并列且超出表彰名额时,由党组会确定表彰对象。对授予“科学发展先进单位”的主职,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其他单位主职只能确定为合格等次)。

3、实行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被考核单位绩效工资分为a、b两等,具体办法另订。

4、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相结合。年度科学发展实绩考核结果,将作为被考核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单位主职将优先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提拔使用或在系统内部干部调整时重用。对在年度科学发展实绩考核中得分低于80分,且中心学校排名在本系列最后2名、农村初中排名在本系列最后3名、其他系列学校排名在本系列最后1名的单位主职予以诫勉谈话;民办学校出现上述考核结果时,由局党组向投资方提出新聘校长建议,投资方自任校长的,减少下一学年招生计划。

五、纪律保证。

科学发展实绩考核是一项系统而又严肃的工作。各被考核单位要如实提供数据和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同时按照考核要求,相应制订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考核方案,并严格实行考核。

各股(室、院、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判各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要切实改进考核方式,整合考核资源。所有单项考核均由各股(室、院、所)以平时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为依据作出考核结论,不得进行单独考核。

确需单独考核和整合考核的,必须报局党组同意,统一安排。要严肃考核纪律,确保公正公平,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请客送礼,不准打人情分、关系分,不得借考核之机,增加被考核单位负担。要实行问责制,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考核结果明显失实的股(室、院、所),将取消其单项考核得分,并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黎耀成同志牵头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由办公室会同人事股、监察股、督导办负责。局党组成员要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院、所)进行考核工作的领导,使考核结果符合实际,社会认可。局纪检组要加强监督,对科学发展实绩考核过程**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各股(室、院、所)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对被考核单位考核得分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局考核办汇总,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xx县教育系统2023年科学发展综合实绩考核各项目计分办法。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xx县教育系统2023年科学发展综合实绩考核各项目计分办法。

教育政务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教育宣传。

2、教育政务**。

3、教育信息(年鉴)上报。

二、考核目标。

1、完成年度教育宣传工作任务。

2、办好教育政务**。

3、重大信息上报率100%。

三、计分办法。

本项工作由办公室按百分制考核。

1、完成教育宣传任务计40分,完成90%扣5分,完成80%扣10分,完成70%扣15分,低于70%不得分。

2、**信息每半月更新一次,每月仅更新一次扣5分,超过一个月未更新的不得分,在**建设评比中,获一等计20分,二等计15分,三等计10分。

3、政令畅通,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重要信息,特别是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信息计15分。有一例迟报、漏报、瞒报扣10分。

4、每月26日前报本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每年6月26日前报半年工作总结、12月26日前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大事记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每年4月底上报学校年鉴(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计25分;未按时上报一次扣5分。

队伍建设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教师岗位管理情况; 2、干部作风情况;3、人事工作日常事务管理情况。

二、考核目标。

1、教师岗位管理依法依规;2、干部作风切实转变;3、人事工作日常事务政令畅通。

三、计分办法。

本项工作由人事股按百分制考核。

1、强化教职工在岗管理。(30分)

教职工无故离岗且未办理手续,每出现一例扣10分,扣完为止。教职工因事因病未办理手续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注:教职工产假或因病丧失工作能力不能到岗的,一律按规定办理产假或病假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产假或病假手续的,视为应到岗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退二线干部暂不作应到岗人员。

2、落实教育干部月学习制度。(10分)

其中有学习计划计2分,有学习资料计2分,有学习记录计2分,有学习成果计4分。经抽查有一次未按时组织落实的扣2分,扣完为止。

3、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20分)

高中、初中校长必须坚持内餐内宿,乡镇中心学校干部每月住校不少于15天;随机抽查,每1人次未按要求住校或值班扣2分,扣完为止。

、严格教师岗位设置管理。(20分)

将教师岗位设置管理纳入常规工作。每年岗位设置时,严格按各级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每出现1人次违规操作扣5分,扣完为止。

、严格人事工作日常事务管理。(20分)

人事日常事务严格按要求落实,人事信息上报及时、准确,每出现1例延迟上报或信息有误的扣2分;若因一个单位延迟上报信息而影响教育局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信息的扣10分,扣完为止。

廉政廉教审计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党风廉政建设。

2、信访举报及案件查处。

3、财务审计。

二、考核目标。

1、及时协助查办和组织落实上级党委、**和县纪委、局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举报件。

2、按上级要求加强廉洁自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乱收费、师德师风等违纪案件发生。

3、如实提供财务审计账目及资料,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比例。

4、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政务公开、廉政文化进校园、廉政建设宣传报道等方面工作。

三、计分办法。

本项工作由监察股按百分制考核。

1、不按时调查处理回复交办的信访件,每件扣10分。本年度出现三次信访举报的扣10分。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件扣20分。

3、没有发表或向监审股报送一篇廉政建设宣传信息扣10分。

4、在审计过程中不如实提供账目及资料,每次扣10分。财务收支违规金额每超过全县平均值的一个百分点扣10分。

5、不按时完成监察股布置的工作,每次扣10分。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符合政策生育率;

2、当年及历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

3、出生统计准确率;

4、重点服务对象“三查”服务工作。

二、考核目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2、出生统计准确率达96%以上;

3、当年和历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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