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班级考核细则

发布 2022-04-01 16:48:28 阅读 5304

xxxx学生会各部门对各班级相关班团干部及学生的考核。

为了规范学生会管理制度,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现特加强考勤管理,以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评审制度,以期学生会各项工作能够得以顺利开展。

一起始分值为100分,然后根据每部门每次的情况累加,学年做汇总,此项作为对各班评比的一个标准。此项工作由自律委员会和办公室成员共同统计、归档。

1.召开会议时,无故缺席者扣除班级管理2分/人次,早退者作无故缺席处理,迟到者扣除1分/次,事先向召开会议的部门递交了请假条(假条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同意)的不作扣分处理,事后补上来的请假条无效,作无故缺席处理;

2.对各部门布置下去的任务,按时完成的以完成的质量为标准可酌情加1分/次;未按时完成的除要求尽快完成外,扣除班级管理分2分/次;对延迟一个星期后仍未交的班级,作不支持学生会工作处理,扣除班级管理分5分/次,(注:对中途有实习等特殊任务的班级,相关部门应及时了解,通知到位);

3.一个月中,能够按时参加各部门召开的所有会议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部门分配下去的所有任务的班级可加班级管理分2分/月(以部门召开会议时的签到名单为准);

4.以上加,扣分由各部门作详细记录,在上交的月评表中要求有详细的加,扣分说明,包括时间,活动地点,加,扣分原因,被扣分的相关个人。

各部门对各班级的考核评分:

一、组织部。

1. 班会检查:按要求按时开展班会的班级可酌情加1---3分/次,未开展班会的班级作不支持学生会工作处理,扣除班级管理分2分/次,并登榜批评;

2. 团费的上交:按时上交好团费的班级可加1分/次,没有按时上交的班级扣1分/次,对于延迟不交的班级将扣除班级管理分5分/星期;

3. 活动:积极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者可加3分/次,在活动中获奖的可酌情加1---3分/次;自发正当组织有创意,有特色,有意义活动(例如:

打扫养老院等)的班级可向本部门申请酌情加1---3分/次;

4. 平时:对于平时支持本部门工作,向本部门提出好的建议的班级可加1分/次;

5.凡每次交征文数目不够者,每次每份扣2分。

三、团宣传部。

1. 对于班级成员的作品在院报上发表的可加1分/篇;对部门工作提供一定有效帮助的加1—3分/次。

2. 对于平时支持本部门工作,向本部门提出好的建议的班级可加1—3分/次。

3. 对各部门布置下去的任务,按时完成的以完成的质量为标准可酌情加1—3分/次;未按时完成的除要求尽快完成外,扣除班级管理分3分/次;对延迟一个星期后仍未交的班级,作不支持学生会工作处理,扣除班级管理分5分/次,(注:对中途有实习等特殊任务的班级,相关部门应及时了解,通知到位)。

四、学习部:

1. 对学习质量检查(学生一学期所有成绩),情况良好的加1—3分/次,较差的扣1分/次;对于挂科班级,按挂科人数,扣除班级管理分1—5分/人。

2. 请假:因班级,辅导员,院里等非本系学生会各部门的事情需请假者,要求有各相应班级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作凭证,对于长期请假者要在请假条上注明请假起止时间;因本系学生会相关部门的事情需请假者,要求有相关部门部长签字的请假条作凭证(对于因相关协会的事情需请假者,要求有社团部部长签字的请假条作凭证;对于各班级参加上课、实验的请假,以相应辅导员处的人数为准,不作扣分处理,以上为正当请假。

对于没有请假条以及有请假条而没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的皆视为缺席处理(迟交者无效);对于假造请假条者,一经发现,扣10分/次;

3. 活动: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对于积极参与者可加2分/次,获奖者可加1--3分/次,对于要求参加而未参加的班级扣3分;

4. 平时:对于平时支持部门工作,向部门提出好的建议的个人或班级可加1—3分/次;对于学习气氛好的班级可加1--2分/月。

五、秘书部。

1. 出勤:对各班级的晚点名检查中,班级每缺席一人扣1分/次,早退者作缺席处理,迟到者扣1分/次(检查时无故临时进来的视为迟到),正当理由请假,有请假条作凭证的不作扣分处理,在晚点名时凡各班有瞒报现象,造成后果由各班自负;

2. 请假:因班级,辅导员,院里等非本系学生会各部门的事情需请假者,要求有各相应班级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作凭证,对于长期请假者要在请假条上注明请假起止时间;因本系学生会相关部门的事情需请假者,要求有相关部门部长签字的请假条作凭证(对于因相关协会的事情需请假者,要求有社团部部长签字的请假条作凭证;对于各班级参加上课、实验的请假,以相应辅导员处的人数为准,不作扣分处理,以上为正当请假。

对于没有请假条以及有请假条而没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的皆视为缺席处理(迟交者无效);对于假造请假条者,一经发现,扣10分/次;

3. 晚点名检查为优的班级可加2分/次;为良的加1分/次;为一般的不作加,扣分处理;为差的扣2分/次;

4对于平时支持部门工作,向部门提出好的建议的班级可加1分/次。

六、宣传部。

1.积极参加宣传部开展的各项活动者,可加1分/次,对已通知而不积极配合本部工作的扣2分/次;

2. 对自发组织了活动后打出了有意义和有水平海报或宣传的班级可酌情给予加分奖励;

3. 对于平时支持本部门工作,向本部门提出好的建议的班级可加1分/次。

七、文艺部。

1. 活动:凡自发组织开展文娱活动的班级可视情况而定加1--2分/次,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班级联合开展的可加3分/班;班级出优秀节目到院部或是系部的可加3分/次,在系部获奖的班级可加5分/次,在院里获奖的班级可加10分/次;对于多班级联合组织的节目,在系里获奖的可加3分,在院里获奖的可加分5分;

2. 对于开展了有创意,有特色的文娱活动的班级,可向文艺部申**分,分值不得高于5分/次;

3. 平时:对于平时支持本部门工作,向本部门提出好的建议的班级可加1分/次。

八、体育部:

1. 活动:对积极参加体育部组织的活动的班级可加1—3分/班,在活动中获奖的班级根据获奖的等次可酌情给予1--2分的加分奖励;对于自发组织的与别的班级或其他系班级开展了体育活动的班级可加2分/班;(赢者加分,输者不加分,有体育部相关部长的证明);

2.平时:对于平时支持本部门工作,向本部门提出好的建议的班级可加1分/次。

3.做好各项体育运动会的获奖情况,根据下述两项加分,不与以上重复,此项作为身体素质加分项。

a、体育竞赛加分:获国家级奖项加20分;获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10分;获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获院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破校记录者加10分。

b、注:⑴个人项目第一名为一等奖,二、三名为二等奖,四、五、六名为三等奖,只计前六名;集体项目第一名为一等奖,二、三名为二等奖,只计前三名。⑵集体奖项成员的认定,市级以上奖项由体育部认定,院级奖项由各系(部、院)认定。

(3)集体奖项按个人加分标准降低一个档次加分;

关于扣分:1.每次体育部通知每班去参加某项活动,少于应到人数一半时扣2分/次;

2.体育部通知每班班委开会,某班班委未到扣1分/次每人;

3.体育部举办的活动,消极参加的班级扣3分/次。

九。女生部。

1. 卫生:寝室卫生,内务整理好的寝室可加1分,对于混合寝室则每人加0.5分;

2. 活动:积极参与本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者可加1分/人次,在活动中获奖的根据获奖的等次加0.

5---2分/人次,对于应该参加但是没参加的扣1分;对于自发组织的有利于女生的活动的班级,可向本部门申**分,分值不得高于2分/次;

3. 对于在寝室内使用违规电器的个人扣5分/人次,造成重大事故的将加大扣分力度;

4. 平时对于平时支持本部门工作,向本部门提出好的建议的班级可加1分/次。

十、生活部。

1. 生活部成员在抽查期间发现,或宿管处记录了有晚归者扣1分/人次,正常学习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归者扣1分/人次;无故与本部门成员发生冲突者扣5分/人次,且交由主席团处理;

2. 对于在宿舍内偷窃者,一经发现,除交上级处理外,扣除班级管理分5分/人次;

3. 对于在寝室内使用违规电器者扣5分/人次,造成重大事故者,将加大扣分力度;

4. 在宿舍内打架者,起哄者,不论人数多少,追究到班级,扣5分/次;

5. 无正当理由与宿管员发生冲突者,一经发现,扣5分/人次;

6. 寝室卫生,内务整理好的可加1分,对于混合寝室则每人加0.5分,以各宿管员处的登记资料为准;

7. 活动:积极参与本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者可加0.

5分/人次,在活动中获奖的根据获奖的等次加0.5---2分/人次,对于应该参加但没参加的扣1分;对于自发组织的有利的活动的寝室,可向本部门申**分,分值不得高于2分/次;

8. 平时:对于平时支持本部门工作,向本部门提出好的建议的班级可加3分/次。(提出好建议并被采用者)

9. 对于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一经发现,扣2分/人次;

十。一、实践部。

1. 本部门组织班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工作,积极参与的班级可加2分,积极参与的个人可加分1/人次;

2. 对于班级中有优秀的社会实践者或优秀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及时上报可酌情加1—5分;对于个人上交的好的社会实践报告以及社会实践经验者可加2分/人篇;

3. 平时:对于平时支持本部门工作,向本部门提出好的建议的班级或个人可加1分/次。

十。二、社团部。

1. 凡参加协会,并成为正式会员者加0.5分/人次;

2. 在协会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积极者加1分/人次,有特殊贡献者加2分/人次;

3. 凡班级在协会活动中积极配合者加3分/人次。

十、其他。1. 凡代表系参与院里组织的活动的班级可加1分/人次,个人可加0.

5分/人次;凡代表院里参与院级以上活动的班级可加2分/次,个人可加1分/人次,在活动中获奖的班级或个人可根据获奖等次酌情加3---5分(班级),2---3分(个人);

2. 学生会内干部要按时如质如量的完成上级交给各部门或个人的任务,对完成出色的可加1分/人次,对于未按时完成的扣0.5分/人次,对没有按时完成且在期限后2天仍未完成的扣1分/人次,依此类推;

3. 对做了好人好事的班级或个人可向本系办公室申**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话可以加1分/班,0.5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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