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10年

发布 2022-03-17 04:45:28 阅读 5458

篇一:工作十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十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20xx年04月11日10:48法邦网何力律师访谈我要评论(5)

本期介绍:近日,李老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面对**的采访,他吐露了心声:

2023年我在某企业当临时工,14年了一直在车间干活直至今年被辞退。偶然听说在一单位干活超过十年,单位就应给些补偿。我曾去询问但没人愿告诉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单位领导不给出证明,我又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我此前在那工作过,真不知如何才好。

为此,法邦网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何力律师。法邦网:何力律师您好!

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大家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何力律师,主要负责劳动人事方面的业务。

法邦网:我国《劳动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关系?

何力。劳动关系并非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前提,而是以事实上的用工关系为前提。如果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仍然需要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法邦网:据**报道,很多劳动者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往往因不理解“无固定期限”的含义而陷入误区,导致自己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维护。那么,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请何力律师为我们做个简单的介绍。

何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是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变更、解除的。法邦网:不少网友提出疑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就是终身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能解除吗?对于这些疑问,您能否为大家解答一下。

何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不可以被变更甚至被解除,在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之下当然可以被变更,至于解除,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一样,符合法定情况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列举了以下十四种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邦网:工作十年以上未签过书面劳动合同被辞退,劳动者能否提出赔偿诉求?

若可以,能获得哪些赔偿?

何力。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此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追索的时效为一年的问题,目前实务当中仲裁和法院倾向于都以超过时效而予以驳回。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辞退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工作年限支付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按照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

法邦网:职工在企业工作了十年以上,双方之前未签订过劳动合同,若职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否得到支持?

何力。在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或者用人单位认可的情况下,该请求当然可以获得支持。

理由有两点,同上一问题:

一)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邦网:本案中李老先生的遭遇并不鲜见,目前许多用人单位在应诉过程中都会否认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劳动者负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所以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将在维权时陷入被动局面。

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哪些证据具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法律效力?

何力。具体参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此外实务当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授权代表对外签署的合同、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的代表就相应事实的谈话录音,用人单位通过银行账户向劳动者发放的银行工资卡记录同样可以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使用。

法邦网:劳动者应如何防范在劳动纠纷中的法律风险?在应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作为专业律师,您能否给大家提点建议?

何力。建议劳动者在求职应聘时应当对企业状况进行了解,因为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是用人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应当是合法的用工主体。否则在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下,真的会投诉无门。

同时要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切身利益的条款,还有就是用人单位做出降薪或者辞退时要求单位提供相应的书面通知,这主要是避免在纠纷发生时陷入就劳动关系的建立、解除等等进行举证的困境。

法邦网: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何力。根据现行劳动法律,其实已经没有所谓“临时工”的概念,也没有编制内、编制外的区别,只要是一个正式注册的单位,聘用一个未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双方的关系都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处理,单位有义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依照法定的条件与补偿标准处理离职事宜。

法邦网:再次感谢何力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何力。也感谢法邦网。希望能通过更多的活动,把律师与需要法律服务的人们结合起来。

篇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职工在单位工作10年以上情形。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beijingyixianlawfir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4016室**:(010)82666077传真:(010)82666707

义贤官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职工在单位工作10年以上情形文档简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稳定劳动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般来说,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的,还是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由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意味着用人单位要一直为该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支付工资报酬,这就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负担。

案例】刘婶是纺织厂的老工人。她年轻时进厂,后来赶上劳动合同制,跟厂里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截止到20xx年底,她在厂里已经连续工作了12年。20xx年初,刘婶的劳动合同到期,正赶上厂里因经(3.

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济困难而裁员,厂里考虑到刘婶年龄偏大,决定终止刘婶的劳动合同。刘婶收到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后,认为自己在厂里连续工作了12年,应该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于是向厂里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遭到了厂里的拒绝。因此,刘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纺织厂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仲裁结果驳回了刘婶的仲裁请求,刘婶想不明白,特咨询律师,在厂里工作了12年,为何不能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的条款。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划分,可将劳动合同划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4.以上内容由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提供,更多信息可关注义贤新浪博客:

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至该日期即行终止;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稳定劳动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的,还是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由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意味着用人单位要一直为该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支付工资报酬,这就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负担。

因此,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一定情形下,劳动者才能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案中,刘婶在纺织厂已经工作了12年,其具备了要求与纺织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第一个条件,但是由于纺(5.51hrlaw**独家资料,用于内部学员学习交流)织厂并无与刘婶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因此,刘婶要求与纺织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主张得不到支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正确的。

新法新规】由于《劳动法》中对于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实际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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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贤官网:很难具有操作性,因此,造成很多职工都无法正常的享受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权利。新的《劳动合同法》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规定是非常全面的,全文共有3条涉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相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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