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卷四论述题精讲班讲义

发布 2022-02-19 20:20:28 阅读 6792

编讲:戴鹏。

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一部分:知识储备。

一、基本概念。

法治通常的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法治又是指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法治理念是对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等重大问题的系统化认识和反映,它根植于一国法治实践之中,是法治发展的内在动力。其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国法治事业的兴衰成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它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

二、基本特征。

一)鲜明的政治性。

法治的实现需要相应的政策、组织和权力基础,其实现程度受制于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法治为政治建设提供了权力运行的规则与依据。社会主义法治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并确认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服务大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将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求全面服务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与依法执政的能力,实现了**治与讲政治的统一。

二)彻底的人民性。

社会主义法治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法律,有效治理社会的方式、过程和状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体现了人民民主**国体的性质和人民主权的原则,确认了人民的主体地位。

三)系统的科学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吸收借鉴国内外法治的思想精髓和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从现阶段基本国情出发,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科学、先进的理念。

在内容构成上,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大内容,从不同方面明确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和根本保证,环环相扣,相辅相成,构成一个科学有机的整体。

四)充分的开放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发展与实践都具有充分的开放性,随着执政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客观规律的把握和认识的不断深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也将不断地发展、深化,也正是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够始终指导中国的法治实践,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三、本质属性。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线和灵魂,也是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和关键。

二)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内在地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来看,坚持党的领导本身就是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的基本要求。坚持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与服务大局,要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正是人民利益至上的必然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要求全社会严格实施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正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的内在要求。

三)切实把“三个至上”的要求落实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各个方面。

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领导和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总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

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事业是关键,人民利益是根本,宪法法律是保障。党的事业归根到底,也是为了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法治保障。

因此,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实质上是一致的。作为有机统一体的“三个至上”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四、地位和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司法机关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发展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五、基本内容。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1、含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内涵:a、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

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依法治国的“法”应当是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的“法”,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是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

b、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法治完备是指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和统一。法律制度是法治的基础,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先决条件。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

形式意义上的法制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实质意义上的法制完备则指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

c、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指宪法和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普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调控社会生活方面发挥基础和主导的作用,一切国家权力和其他社会规范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支配下发挥作用。

d、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制治权规范约束公权力,防止其滥用和扩张,保障人民权益。没有权力制约,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权力制约,要求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二)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1、含义:执法为民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直接而响亮地回答了执法工作“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原则的体现,是法治建设永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

2、内涵:a、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在执法目的上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在执法标准上以人民满意为本,在执法方式上充分依靠人民群众。

b、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保障人民群众的公民和政治权利;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特定群体的权利。

c、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客观需要。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执法机关的基本要求,是落实执法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进步的表现。具体体现为执法理念文明、执法制度文明、执法行为文明和执法形象文明。

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1、含义: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2、内涵: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内容为:(1)平等对待,就是指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以同样的标准对待。

(2)反对特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必然要求。(3)禁止歧视,不允许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受到歧视待遇。

b、合法合理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

合法就是合乎宪法和法律规定,合理就是合乎理性,符合事物的内在规律。一切组织或个人追求的公平正义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实现方式,只有既合法又合理,反映社会整体价值观和公众利益,才能为社会公众所认可和接受。要求做到合乎法律、利益均衡和理性兼顾。

c、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

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程序是运送正义的方式。程序正当,是指立法、行政和执法司法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保障法律制定的科学性,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处理,确保公正、民主、效率、人权保障、权力制约与监督等价值目标得以实现。

确保充分参与、裁判中立、程序公开和程序约束。

d、及时高效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尺。

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这一法律谚语表明了执法效率对于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及时高效,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小的成本投入、最低的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正义。

要求做到完善体制、节约成本和提高效力。

四)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1、含义: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服务党和国家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法治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

2、内涵: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

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坚持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法律效果是首要的基本标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是最终的根本标准。

报检员考试2023年精讲班第9讲

第六节检验检疫证单 二 四 监管证明类1 检疫审批证明。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适用于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审批的进境动物 动植物产品和需要特许审批的禁止进境物,以及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规定的过境转基因产品的检疫审批。2 食品监管证明。出口食品生...

报检员考试2023年精讲班第20讲

3 其他要求。1 进口饲料包装上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应当符合中国饲料标签国家标准。2 散装的进口饲料,进口企业应当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包装并加施饲料标签后方可入境。直接调运到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生产 加工企业用于饲料生产的,免于加施标签。五 化妆品。一 报检范围 入境化妆品。二 报检要求。报检人应...

报检员考试2023年精讲班第3讲

第二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基础知识。第一节报检的基本规定。一 报检的含义。报检是指有关当事人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外 合同的约定或证明履约的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 检疫 鉴定,以获准出入境或取得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及某种公证证明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和手续。二 报检的范围 包括4个方面 1 法...